2026-04-01 18:24:5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予以作废的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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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期间,在我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下列机动车(附件1、2,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主页http://szjj.sz.gov.cn/ZWGK/TZGG/GGBF/查询具体车号、车型等)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我所已提前通过公告告知,但机动车所有人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依法公告上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依法处罚。<br>
特此公告。<br>
附件:1.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达到强制报废期车辆清单<br>
2.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达到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车辆清单<br>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br>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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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Site | sz_invest |
| Date | 2026-04-01 18:2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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