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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科技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法护创新”攻坚行动,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我省纳入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布局,区域创新能力连续4年保持全国第4,研发投入强度预计达3.3%、再创新高,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等经验做法被中央科技办刊发推广。<br>
一、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推进情况<br>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科技领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推动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科技创新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坚决扛起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萌发地的责任担当。二是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职责。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法治浙江建设任务清单,细化部署74项具体任务。落实创新浙江实施方案,将“强化科创法治保障”在2025年工作计划中专章部署,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科技工作。三是持续提升科技干部法治素养。严格落实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会、厅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先后6次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厅机关干部学法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为100%。组织新提任、新入职干部8人开展宪法集体宣誓,完成行政执法证“跨区换证”1人、新申领5人。<br>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强化法治对创新浙江的支撑保障。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和改革“双轮驱动”,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大法治保障。一是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聚焦人才有序流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等方面存在的制度障碍,运用法治思维梳理堵点卡点,强化教育科技人才议事联动,部署32项教科人改革任务举措,跑通60个人才“校(院)企双聘”案例,选派1787名科技副总。推广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累计授权企业7890家,认定人才5.2万名。实施高能级科创平台“伙伴计划”,深化“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全国重点实验室跃升至38家,第二批137家全省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二是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制度供给与规范,法治化贯通有组织科研到成果转化全链条。重塑四大省科技计划,推行“四题一评”协同创新模式,实施首批央地协同国家项目,联动部门、地方实施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重大科技专项,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成果转化应用体系,获批全国首家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鉴证中心。全面推行“先使用后付费”制度成果,首批9个“先用后转”成果池累计入池10213项。制定实施“人工智能+科学”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br>
(三)深化科技法治体系,持续优化开放创新生态。充分发挥法治价值引领作用,加强政策体系构建,统筹严格执法与创新服务,以良法善治推动创新发展。一是完善科技领域法规制度。对标省委十五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牵头开展《浙江省“十五五”创新浙江建设规划》编制。配合省人大出台《关于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修订《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印发构建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实施意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在全国率先开展教育科技人才政策一致性评估,加强政策的系统集成和协同联动。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推动1项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顺利完成,新制定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三统一”要求报备公开,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划转。强化法治服务保障,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5次、合法性审查53次。组织开展全省科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培训,持续提升科技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协调推进机制,部署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不断提升科技领域涉企行政执法质效。印发年度科技行政执法工作通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全量赋码,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协同联动。聚焦科创平台、科研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部署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四是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年度普法责任,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地铁核心站点开展科技普法宣贯。参与省政府新闻办等组织的7场新闻发布会,由厅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等宣传浙江创新建设做法。迭代科技创新法规政策宣讲,精心组织企业班、定制班、线上班,进一步拓宽科技法规政策辐射范围。<br>
(四)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构建全面有效的监督体系,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推动整改成效在法治建设中全面运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召开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年轻干部警示教育会。厅党组书记带队赴拱墅区公职人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二是配合做好人大、司法监督。扎实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高质量办理“两会”建议提案338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全年未收到司法建议和检查建议,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群众重点关注,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62条,办理依申请公开20件。<br>
二、存在的问题<br>
一是法治思想转化运用还需加强。深入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机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熟练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应对科技风险挑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科技创新治理能力还需提升。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部门定位要求,在完善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仍有差距。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领域方面,现有法规政策还不能充分满足创新发展需要。<br>
三、2026年工作思路<br>
2026年是“十五五”和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开局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主持召开全省自主创新大会20年。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化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上持续加大力度。<br>
一是健全法治思想学用贯通长效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推进实施“十五五”时期科技领域法治浙江建设各项任务,组织科技系统干部持续运用“自学+研学”“线下+线上”等多种形式,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创新发展全过程。<br>
二是强化科技创新法治保障。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创新浙江建设决策部署,加强立法与改革决策的衔接,纵深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法治保障,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br>
三是健全科技领域法规体系。持续推进《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做好《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修订。紧抓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大战略机遇,编制我省实施方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br>
四是持续提升创新服务水平。牢固树立“创新生态是最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理念,统筹严格执法与创新服务,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深入推进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的综合监管模式,提升执法质效。<br>
五是不断加强法治宣教实效。立足省委科技办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培训。持续挖掘、凝练、推广创新浙江典型案例。扎实开展全省科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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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省科技厅 |
| Site | zj |
| Date | 2026-02-04 |
| CMS Category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通知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