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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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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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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在中国,长期(却非一直)被视为一种艺术;程度不同的,也曾为东亚一些国家的读书人所分享,甚至延续至今,但世界各国的普通人却很难欣赏其美感。记得曾有一篇报道说:中国经典书法(高仿)作品展,外国观众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实在欣赏不了纸上那些杂乱错落的黑线、黑点甚至黑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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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时,我也曾有过欧美观众对中国书法的这类感觉。听父辈谈论书法,我惭愧,还不敢讲,很内疚。上学后写过毛笔字,逐渐地,对一些书法作品,尤其隶书,好像有了点感觉,但层次很低,被父亲嘲笑:“喜欢漂亮字”。确实,对一些公认的现代书法大家,如林散之或于右任的书法,我一直感觉不到其好处。我还看过一些日本的书法作品,尤其是夹杂了平假名的,也是无感。这与日本侵华的历史记忆无关。当年我在《人民画报》上第一次看到东山魁夷的风景画,[1]眼前一亮,至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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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东山魁夷 :《春兆》(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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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海呈”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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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认书法是艺术,有些书法确实给了我说不清也道不明的快乐,可以名之为艺术美感。但也就因说不清道不明,无法有效分享,我开始怀疑这种主观感受。直到后来遇到吉尔兹,我接受了他的分析和断言:艺术是一种高度地方性的文化体系,是艺术家借助观众的感官能力、理解力而创造的一种地方性知识。要感受艺术,观众当然要有一定天赋,起码不能色盲或失聪;但观众对具体艺术的感受力,则注定来自其本人的生活经验,来自其看、听、处理、思考、应对各种具体事情的经验。吉尔兹断言,艺术,与人理解艺术的感官和感受,其实出自同一店铺,来自同一社会环境。[2]中国人的俗话,好听点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好听的则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这用来解释书法,很棒。这也意味着艺术没有本质,就像我欣赏不了杜尚名之《泉》的小便池一样。不再为看不懂或看不上某位名家的作品而羞愧了,从此,我过上了一种对艺术不羞不臊的自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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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等于没有疑惑,没有疑问。王羲之的《兰亭序》,无论文章还是书法,也无论分开看还是一体看,都很好。只是昔日,我长期不能理解《兰亭序》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涂抹、修改和补充。“癸丑”两个字写得太挤了,先看最接近原本的冯承素双钩填墨的摹本,再参看虞世南本以及欧阳询手摹刻石的《定武兰亭序》拓本,极有可能,王羲之最初漏写了“癸”字,后来把“癸”勉强挤进“在”与“丑”字之间。有些字,如“向之”,为了覆盖先前写错的字,格外粗大,难看,与全篇的风格也不一致。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各自临摹的《兰亭序》,[3]以及欧阳询临摹后的刻石拓本,完全拷贝了王羲之《兰亭序》的字形、大小、版式、布局,甚至错、漏、添加,乃至涂改的笔顺。冯承素的双钩填墨,严格说来,都不能算书写。这类“拷贝”,居然得到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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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承素行书摹兰亭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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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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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艺术没有本质,临摹者还有必要做这些事吗?向前人学习当然没错,但有必要重复前人的差错和改错的全过程吗?尊敬可以,但没必要神话。王羲之的涂抹、修改和补漏就表明,他不认为自己的书写很完美。当然,可以辩称为“残缺之美”。但这只是个说辞,是事后证成。再说,临摹“残缺之美”,还是“残缺之美”吗?宋末元初书法大家赵孟頫临摹《兰亭序》就没全盘照搬。他减省了涂抹和修改,直接把王羲之最后改定的文字写在适当位置。“崇拜”或“信而好古”也都算是解释,但有许多个体因素和随机因素,崇拜可以,“信”也没问题,但注定没法重复。王羲之的错、漏、涂改和修补都是在微醺之际。后人临摹时则都是清醒的,甚至是听命而为。他们不可能重现或分享王羲之书写的经验、心态、身体状态,以及在丝帛上留下的笔触。这道理我能想到,古人不可能不懂,后人也不可能不懂。他们为什么如此,又凭什么得到后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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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本文研究和撰写的主要就是这一长久的疑惑。但还有另一点。理解书法是一种“地方性知识”,与当年知道书法是艺术,其实都没多少实在意义。地方性知识和艺术都是一个词,无论归在谁的麾下,都没增加我对书法的具体理解。“地方性知识”这个词稍好些:它指出了一个努力的方向。要理解书法,无论是否作为艺术,都要考察书法发生和演化的具体时空,即那个“地方”,注意那些真实或可能影响过书法发生和演进的因素,包括那些并不“艺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或不请自来,甚至横插一杠子的社会变量。不能只是重复、综合或概括前人的令人可疑的记录、相关的分析和发现,更要以自己既有的知识、能力、学术视野和想象力,借助前人没在意或当时无法获得的信息和思路,创造性地重构那个地方,尽可能清理其发生的谱系。即便不可能求“真”,或许也会多了点“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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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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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序》并非源自艺术追求。即便它成了艺术品,也没理由认定它只是艺术,水晶般纯粹;更没理由相信,诸多唐人临摹《兰亭序》,完全是出于艺术品味或偏好。基于马克思、尼采和福柯的一再告诫和示范,[4]我们应当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理解一件事、一个现象,甚至一个定义的发生,此后的遭际,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组织结构中,有哪些给定的,或即便注定会出现,但在时人看来仍是意外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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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当年就因为与一帮文友(也是名士、高官和世家子弟,其中包括后来淝水之战时领八万之师击败前秦百万大军的谢安)聚会,诗酒华年,会稽内史王羲之还是兰亭聚会诗文集主编,至少部分出于责任,即兴构思,醉酒中书写了《兰亭序》。研究者可以认定,有些人——甚至出于各行当都可能有的神秘主义考量——会坚持,醉酒会是某些艺术创作的最佳情境。其实这也只能表明,醉酒是《兰亭序》发生的因素之一,包括造成其中的错漏。王羲之酒醒后,坚信自己能写得更好。据唐人记述,王羲之“他日更书数十百本”,很可能尝试了不止三五次。坚定的艺术追求和自信,没能提升王羲之的书写水平,后来的作品无一达到他醉酒时的水准。[5]这当然可能只是个传说,是后人的创作。但问题是这种传说为什么会出现,后人还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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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唐代以及后世的文人一再临摹《兰亭序》,当然是因为欣赏它,不仅是书法,也包括序文中文人士大夫更可能拥有的那种暮春时节的人生伤怀。但不无可能,还有其他不自觉的因素,或是一些临摹者自觉了,却有意自我隐藏,以及被后人隐藏或假装遗忘的因素。唐太宗酷爱《兰亭序》。[6]他在位22年间,当朝官员中,除欧阳询受命手摹《兰亭序》并刻石外,还有三位先后临摹了《兰亭序》。[7]这当然可能是他们的自觉追求。但太宗去世后,就不再有其他唐人临摹或有临摹品传世了。这就令我没法不想起“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而且,李世民很杰出,各位朝臣完全可能觉得配合或迎合一下,也不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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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硬的现实是,诸如此类非艺术的包括对金钱的追求,与任何作品包括临摹品的艺术价值无关。毛泽东手书诸如“向雷锋同志学习”或“人民英雄永垂不朽”,显然主要基于政治考量,而非艺术考量。新中国艺术家创作的芭蕾舞剧中,《红色娘子军》的艺术水准远高于任何其他舞剧创作。巴尔扎克写小说是为了偿还巨额债务。法律人更有理由,也应当“论迹不论心”,不过分看重创作者或临摹者的主观追求或意图,只看或更重视他们欣赏和崇拜、临摹或创作的社会功能和效果/成就。很不幸,我的职业关注促成了我的学术视角:此类文字书写,包括各种临摹,在当时或此后很长时期,最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效果并非艺术的,而是社会的和制度的。这就是为什么要保障和促进“书同文”,即便所有书写的个体心中从未闪过这个念头。但这其实是人类社会常有的现象,而非追求的后果,也就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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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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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武汉琴台大剧院”搜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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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措施之一的“书同文”,始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此前殷周两代并无这一明确追求,只是由于自然垄断,实际上是“书同文”的。这首先是因为在农耕熟人社区,如费孝通所言,“文字是多余的”。[8]文字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跨时空交流重要信息,因此更多与政治治理有关。文字的创造和使用,最初就是要记录朝廷认定的那些大事,尽管殷商时常常“卜于帝”,夹杂了不少“怪力乱神”。中国早期的文字或刻于甲骨,或铸于青铜器,殷商时有极少数石刻文字,东周之后,石刻文字逐渐增多,“书写”不仅艰难,有些还极为奢侈,只能是政府行为,属于自然垄断。郭沫若和陈梦家的详尽研究都指出,两周青铜器上的文字,“金文”或“钟鼎文”,无分南北东西,在农耕中国各地大体一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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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文化下移,文字从王室向各地扩散,在使用中形成流变和分歧。郭沫若就发现晚周的兵器刻款、陶文、印文、帛书、简书的民间文字,大有区域性的不同。[10]重要变量之一是书写工具和材料变了。众多证据表明,战国时已出现书写更便捷的毛笔;[11]竹简或木片作为书写材料,容易获得,数量众多,且成本低廉。这大大便利了中原各国(也即中国各地)的公务和私人文字交流,以及阅读和知识传承,并通过师承讲学,形成了诸子百家。各地、各家、各派政治精英的思想,相互论争,相互吸收,“不打不成交”,从中华文明的整体视角看,其实是一种整合。最强有力的证据就是留传至今的诸子百家之言,基于同一套表意文字,完整折射出当时中国社会的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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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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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公众号“开放时代杂志” |
| Site | guancha |
| Date | 2023-09-23 |
| CMS Category | 媒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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