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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教育部<br>
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的通知<br>
教技厅函〔2020〕6号<br>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br>
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2019年10月至12月,教育部组织开展了能源与矿业、环境与轻纺、土木、水利与建筑等领域7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定期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br>
产业用纺织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12个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吹填造陆与滨海软土工程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54个中心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中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或未通过。<br>
请有关学校和参评中心认真总结,以评促建,切实加强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发挥中心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牵引作用,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br>
附件:2019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结果 <br>
教育部办公厅<br>
2020年2月5日
Metadata
| 文号 | 教技厅函〔2020〕6号 |
| Publisher | 教育部办公厅 |
| Site | moe |
| Date | 2020-02-26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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