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ication guide 2019-04-17

Notice from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n organizing the application for the 2019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jointly built by the province and the ministry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技厅函〔2019〕40号 m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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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br> 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br> 教技厅函〔2019〕40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br>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高校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推荐条件 <br> 1.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采取省级推荐、部级认定的方式。各地可结合本地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总体规划和未来支持能力、已认定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成效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布局,从已认定并运行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择优推荐。各地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原则上须经省级认定且运行2年以上,运行期间持续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资助。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超额不受理。2018年已推荐未获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将直接列入2019年度推荐名单,不必再次推荐,申报材料届时可更新,不占2019年度推荐指标。<br> 2.地方须已制定并实施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有完善的认定办法、资助程序、配套支持、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等政策制度,并能够落实对上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加大额度继续给予4年专项资金资助。<br> 3.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有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中心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注重加强自身创新条件与能力建设,对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落实到位。<br> 4.各地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发展应有准确定位和清晰目标,研究方向紧扣重大科学前沿、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或国家、行业产业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已经承担了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协同创新;协同增效明显、影响力大,政府、行业及社会认同度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具备实现未来协同创新目标的巨大潜力,协同创新空间广阔。<br> 二、工作要求 <br> 推荐材料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以公函形式报教育部科技司(包括对上年度批复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落实证明文件),同时报送推荐的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含电子版)各1份。<br> 联系人:赵明伟、何立芳、张拥军电话:010-66096358<br> 电子邮箱:zmw@moe.edu.cn 传真:010-66020784<br>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br> 邮编:100816<br> 附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br> 教育部办公厅<br>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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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教技厅函〔2019〕40号
Publisher 教育部办公厅
Site moe
Date 2019-04-17
CMS Category 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