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3 citations medium 2005-02-18 00:00:00

Notice on Issuing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Guangdong Province's Hazardous Chemicals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s

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办〔2005〕14号 gd
This document formally issue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detailed division of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among various provincial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 Guangdong.
Document Text 8,356 charac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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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并对已做出批准的行政许可事 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依法查处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法 查处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的不安全行为;根据法定职责,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根据职责范围,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被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有关行政 许可的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限期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 七、省农业厅 负责对农药使用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含杀鼠剂)使用安全的专项 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并实施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含杀鼠剂)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承 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八、省卫生厅 (一)参与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实施;参与编制危险化学 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法定职责,监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 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员的医疗救护工 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负责存在职业危害病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 任。 (四)负责对医疗机构属危险化学品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安全和疾病防治 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九、省工商局 (一)参与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实施;参与编制危险化学 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法定职责,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重大危险源 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依据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 业执照;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有关登记事项严格按照 规定审查核定,对发现不依法登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省人大 《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组织或会同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查处、打击、取缔无证无照违 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 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销售其产品、剧 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等行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 管责任。 (五)在接到许可审批部门的通知或在监管工作中直接发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被吊销、撤销许 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依法撤 销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相关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及时将有关情 况通知相关部门。 十、省海洋渔业局 (一)负责组织实施海洋与渔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渔港水域的危 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法定职责,监督海洋渔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 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超出职责范围的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按照国家关于渔业辅助船检验规范,对运输燃油的渔业辅助船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承< 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三)负责对渔港水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渔船从事 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渔船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的不安全行为;调查处理渔港水 域及渔船危险化学品事故,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对渔港水上加油站的布点规划和安全技术条件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一、省环保局 (一)负责参与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实施;参与编制危 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法定职责,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对重 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超出职责范围的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 责任。 (二)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认定销毁、处置危险化学品废物及废旧包装物、容器的 专业单位;负责申请政府资金组织集中处置无明确责任人或责任人已不具备责任能力的危险化学品废物或 执法中收缴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制定销毁、处置危险化学品废物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调查重大危险化 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危害进行监测,协助对危险化学品污染 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理,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统一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协 助国家环保总局对我省进口有毒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备案和监管,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 管理,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根据职责范围,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被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有关行许可 的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限期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 十二、省质监局 (一)参与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实施;参与编制危险化学品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法定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发现超出职责范围的,告知有关部门处 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受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 器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并对已做出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承 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依法查处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和可靠性保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单位; 依法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危 险化学品和以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等违法 行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中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 存、运输、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监督检查;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加强生产工艺设备、储存设 备和安全设施的管理;依法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事故,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职责范围,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被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有关行政许 可的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限期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 十三、省安全监管局 (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综合工作,组织拟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法组织调查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检查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工 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 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发放;对上述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并对已做出批准的行政许 可事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管理,根据职责范围,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告知性备案;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学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 书和中文安全标签的工作;负责安全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根据法定职责,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已被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有关行 政许可的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重新办理许可审批手续的,及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 十四、广东海事局 (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法定职责,监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 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发放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注册登记及证书; 对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港口进行审批;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船员的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证 书的考试、评估与发证工作;对危险化学品船舶靠泊作业安全及防污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事船舶载危 险化学品的申报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并对上述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 把关,对已做出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船舶进行安全与防污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对运输危险 化学品的船舶实施法定检验,签发法定证书,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技术监督责任。 (四)根据法定职责,负责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管理资质的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企业和擅自从事危险 化学品水上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水上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安全行为;负责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 水上运输事故,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对除渔港外的水上加油站的布点规划和安全技术条件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 责任。 十五、民航中南管理局 (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监 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和航空运输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 管理责任。 十六、省气象局 (一)负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负责雷电灾害 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场所雷击风险评估办法,组织对雷电风险评估活动的监督检 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防雷检测单位实施监督管 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有关防雷、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依法承担 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七、省邮政局 (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邮寄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邮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以及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的,协助公安部门予以查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八、广州铁路集团 (一)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办理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车站和 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工具(包括自备铁路罐车)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铁路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危 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createPageHTML(1, 0, "t20090915_9331", "html");
Topics
hazardous materials workplace safety government regulation
Metadata
文号 粤府办〔2005〕14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gd
Date 2005-02-18 00:00:00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危险化学品监管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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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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