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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8 00:00:00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State Council General Office Notice Regarding Conscientiously Performing Work Related to Electricity Supply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This document forwards a State Council notice on electricity supply and provides supplementary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for Guangdong Province, outlining measures to address severe power shortages and ensure stable supply during the 2003 summer p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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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4 characters
粤府办〔2003〕41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力供应工作。“十五”以来,我省电力工业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省用电需求也随着快速增长。今年1-4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7.3%,用电高峰在2月份提早到来,省统调负荷急剧增长。4月份统调负荷三创历史新高,达到了2012万千瓦,超过去年全年最高负荷2008万千瓦,比去年同期净增212万千瓦,增长11.76%。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我省供电形势紧张,部分地区被迫实施错锋用电。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到来,预计用电负荷将会进一步攀升,全省供电形势十分严峻。保证电力安全、稳定和充足的供应,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各电力企业要从全面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重视做好电力供应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缓解当前我省电力供应的紧张状况,确保全省今年的电力供应。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经贸部门要做好全省电力、电量季度生产计划的调配,加强对执行错峰用电方案的监督,合理安排限电次序,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物价部门要牵头尽快组织实施鼓励地方机组顶峰发电工作,组织实施和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方案。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调度管理,统筹合理安排发电和防洪、灌溉用水。各级政府要支持电力企业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等问题,确保电力建设项目按时投产。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保证居民生活,特别要确保抗击“非典”一线的医院及其他重要单位的用电,合理安排其他行业和工业企业的供电次序。 三、要加快推进一批电源项目的前期工作。省计委要根据“十五”电力规划方案,抓紧做好我省规划内电源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准我省建设一批重点电源项目。国家已批准立项,部分条件成熟的项目可先进行“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请南方电网公司积极做好广东省内电网尤其是西电东送骨干电网及重点地区输配电网的规划建设,抓紧组织实施,同时对广东省拟规划建设的电源项目给予支持。 四、省广电集团要精心安排系统安全渡夏工作。要组织落实电力供应和各市错峰用电方案的实施,做好事故预测和应对方案,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要按照2003年电网建设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抓紧施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特别要抓紧在今年6月份用电高峰前投产的重点输变工程的建设,确保按时投产,解决部分地区电网“卡脖子”问题。 五、各发电企业要组织好燃料供应,合理安排检修计划,提高设备可用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发电机组正常运行。要加快省内电源项目的建设进度,对深圳西部电厂6号机等收尾项目,要确保在2003年6月份投产;台山电厂1、2号机等在建项目,要争取在明年上半年投产,确保夏季高峰供电。对列入省“十项工程”的电源重点项目,各项目业主要抓紧工作,确保今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六、做好外购电工作。请南方电网公司做好西电东送主干线路的运行维护,协调和组织好西南各省按合同完成今年的西电东送计划,加快西电输送通道建设,确保2003年6月份前新增西电送广东能力180万千瓦,并争取西电多送广东。省广电集团必要时要增购香港电,以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五”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加快发展,发电装机总容量和年发电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西电东送”、城乡电网改造等工作成效显著,电力供应基本上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大幅度增加。今年一季度,全国平均用电增长率达17.6%,为历年同期的最高水平。由于高耗能产业发展过快,部分地区新投产的发电容量偏少,主要江河来水偏枯和原油价格上涨,电网结构、设备维修保养以及体制和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预计今年部分地区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时期供电形势会较为严峻。 保证电力安全、稳定和充足的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针对电力供需形势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十五”电力调整规划,加快电力工业发展,逐步解决电力供求不平衡的问题。当前要加强宏观调控,采取有力措施,缓解局部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状况,确保安全度过用电高峰期。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密切关注电力供需形势的变化,对各地区电力供应在用电高峰季节和时段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早做研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制度,及时协调电煤交易和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电力企业的沟通,共同研究制订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首先保证居民生活、重要单位用电,合理安排其他行业和工业企业的供电次序,尽量减少限电可能造成的损失。要认真做好水情预测预报工作,优化水库调度,统筹安排发电和防洪、灌溉,用好宝贵的水资源。 二、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现有电力设施的生产能力。发电企业要合理安排检修计划,避开在用电高峰期检修,提高设备可用率,努力保证发电机组在用电高峰季节和时段正常运行;电网经营企业要优化调度,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建设单位要加快在建电源、电网工程的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争取尽快投产;电力设备制造企业要抓好生产调度管理,挖掘潜力,增加产量,保证质量,按期交货。对拖期交货,随意提价和出现质量事故的制造企业,除按合同追究责任外,今后招投标时要相应降低对其资质的评价。 三、打破分省平衡、地方保护的格局,开放市场,鼓励竞争,加强电网调度,促进“西电东送”和网间的丰枯、峰谷和余缺调剂,发挥电网间的“错峰”效益。针对当前电力资源配置中的问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要会同电网企业,抓紧制订区域之间和区域内跨省电力优化调度的规则,价格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送受电价格形成机制,在今年夏季用电高峰到来以前实施。以最大限度满足市场用电需求为目标,合理安排电力生产计划和电力调度。 在供电紧张时要鼓励电厂多发电,多发高峰电。地方省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不得以“计划外指标”等名义压低上网电价,影响企业发电积极性。要取消在电力供应富余时期采取的一些限制发电的措施,允许企业的自备电厂将富余电量以不高于地区平均上网价格上网供应。“竞价上网”涉及到电力系统调度规则和现行电价体系的改革,应按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统一部署,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要加强监管,防止不规范的竞价上网影响电力生产。 四、加强用电侧管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科学引导电力消费,缓解电网峰谷差矛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出台相关规定,在发电和用电环节普遍推行峰谷电价政策。用电紧张地区在高峰用电期可合理安排大用户“错峰用电”。同时加强节能和环保方面的宣传工作,增强用户节电意识。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正确引导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对产品供大于求、经济规模不足、市场竞争力差的高耗能企业,要清理和调整自行颁布实施的优惠电价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可以在必要时组织检查,进行整顿。各地政府和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绝不允许搞煤炭价格同盟,搞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干预企业市场采购。 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抓紧落实“十五”电力规划调整方案,结合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方针,抓紧审批、开工一批电源、电网项目,加快国家规划内电力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使电力工业实现持续稳定的增长。 七、电力工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工程建设周期较长,与水资源、大气排放等环境因素及其他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为了保证电力工业稳定有序发展,当前在部分地区出现电力紧张的情况下,更要注意防止电力投资过热、项目一哄而上的倾向。电力项目的建设必须服从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不得自行审批、建设燃煤发电厂。银行不得对未经批准的电厂提供贷款。凡违规建设电厂因燃煤供应、上网价格、资金供应造成的纠纷和损失,均由违规审批单位和项目业主承担责任。严重违规的,要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〇〇三年四月二十日
Topics
electricity supply
energy policy
infrastructure planning
Metadata
| 文号 | 粤府办〔2003〕41号 |
| Publisher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gd |
| Date | 2003-05-28 00:00:00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电力供应保障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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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 cent 国办发〔2003〕21号 | formal |
| unkn 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21号 | form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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