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high
2012-11-08 16:30:21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hantou Bay New Area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official work plan for developing the Shantou Bay New Area, outlining key tasks such as comprehensive planning, policy innovation, and inter-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to advance the area's construction.
Document Text
1,245 characters
粤办函〔2012〕70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汕头海湾 新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外办、地税局、海洋渔业局、法制办、侨办、金融办、台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府办公厅 2012年11月5日 汕头海湾新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汕头海湾新区的开发建设,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汕头市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汕头海湾新区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一)总体规划是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行动指南,是编制汕头海湾新区其他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总体规划要明确汕头海湾新区的区域范围、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管理体制和政策导向等。 (二)专项规划主要包括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建设用海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明确海湾新区的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区域建设用海专项规划要明确用海范围、功能分区、用海布局、实施计划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提出海湾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框架、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 二、政策创新 省有关部门和汕头市要围绕国家扩大汕头经济特区范围、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在推动华侨经济与文化发展、海峡两岸与港澳合作、营商环境与商事规则,以及通关制度、财税、土地、海域使用、投资管理、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提供经验。 三、相关要求 (一)汕头市要切实担负起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前期工作。同时,要统筹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妥善处理海湾新区和各区、县关系,推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 (二)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汕头海湾新区开发建设的工作指导。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汕头海湾新区发展规划编制、政策创新等工作;省编办要指导海湾新区做好管理体制创新和组织架构设置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洋与渔业局、台办、外事、侨务、法制办等部门要对相关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三)汕头海湾新区相关规划和方案要抓紧按程序报批。总体规划要求在2013年上半年前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建设用海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等,要求在2013年下半年前由汕头市政府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海湾新区组织架构设置方案由汕头市政府尽快按程序报省府审批。专项政策创新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在省相关部门指导下,由汕头市政府提出具体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createPageHTML(1, 0, "t20121108_353074", "html");
Topics
regional development
economic planning
policy innovation
Metadata
| 文号 | 粤办函〔2012〕706号 |
| Publisher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gd |
| Date | 2012-11-08 16:30:21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区域发展规划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Verif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