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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Provincial Government Approval of Guangzhou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Protection Plan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府函〔2014〕233号 gd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Government approves the Guangzhou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Protection Plan, requiring Guangzhou to implement the plan to protect the city's historical layout, cultural heritage, and traditional Lingnan culture while coordinating protection with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Document Text 764 characters
粤府函〔2014〕23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的批复 广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的请示》(穗府报〔2014〕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要充分发挥《保护规划》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综合调控作用,强化广州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按照《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与弘扬优秀岭南传统文化。 三、切实加强广州城市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名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全面普查和保护利用。正确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保护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在《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设行为。 广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切实做好《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1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41117_555396", "html");
Topics
urban planning cultural heritage historical preservation
Metadata
文号 粤府函〔2014〕233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
Site gd
Date 2014-11-17 09:34:12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5)
unkn 穗府报〔2014〕29号 formal
unkn 关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的请示 named
unkn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named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named
unkn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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