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2015-01-27 15:26:08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Further Implementing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the Work of Curbing the 'Three Arbitrarinesses' on Highways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办函〔2015〕30号 gd
This notice mandates local governments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to strengthe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curbing illegal road checkpoints, fines, and charges ('Three Arbitrarinesses'), requiring them to clarify duties, enhance supervision, and strictly investigate vio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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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5〕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治理 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以下称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形成治理公路“三乱”和纠正涉路不正之风的工作合力 各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本地区发生的公路“三乱”问题负总责,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统一的运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研究、部署落实和监督检查,为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各涉路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行风管理,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强化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服务;要加强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流动检查检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化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公路“三乱”问题按照“一案双查”原则依法严肃查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涉路收费价格、收费行为等的监管,结合全省高速公路“一张网”联网收费政策的实施,对《车辆通行收费价目表》实行统一监制,确保各收费窗口明码标价,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省公安厅要规范路面交通管理,严格依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强化执法监督,避免出现以罚代纠等违规现象,坚决查处粗暴执法、以权谋私以及“收黑钱”等行为。省交通运输厅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路政和运政执法的监管,科学设置并规范管理收费站、治超检测站点,强化对治超、车辆救援服务等工作的监管,严格依法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省农业厅要科学设置并规范管理临时性动植物防疫检疫站点,强化对涉路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的监管。省林业厅要科学设置并规范管理木材运输检查站点,加强对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的监管。 二、切实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治理工作再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地政府和各涉路执法部门落实责任,继续保持治理公路“三乱”和纠正涉路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一)拓宽监督渠道。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督察办)要加强治理工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采取转办、督办、直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反映问题内容比较简单、情节比较轻微的,可转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查处;对上级部门交办、领导批办、媒体曝光以及影响恶劣的,要直查快办;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要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反馈或公布处理结果;对举报数量居高不下的地区或行业,要加强舆情分析和重点督导。 (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各地要坚持暗访、曝光、查处和追责多管齐下,对公路“三乱”问题实行零容忍;健全省、市、县三级暗访联动机制,形成全面布网、重点出击的格局,重点暗访上级部门交办、领导批办、巡视发现、群众实名举报的重要线索,深入一线主动深挖公路“三乱”和涉路不正之风问题;健全公路“三乱”函询、谈话、查处、追责机制,坚决纠正涉路执法部门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行政执法处罚不公等行为,严肃查处涉路执法以权谋私、“收黑钱”行为或涉腐公路“三乱”案件,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案件或长期未能解决涉路不正之风、治理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充分运用暗访成果,加强数据统计和典型案例曝光,推动相关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查结的公路“三乱”案件,要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或其他媒体上曝光,并及时报送省政府督察办备案。 (三)推动源头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治理工作部署和“一案双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公路“三乱”问题的统计、分析、汇总,定期组织研究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出源头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制度、防控风险,从源头上防治公路“三乱”问题。 省政府督察办要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每年2月15日前将上年度全省治理工作情况汇总报告省政府。 省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3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50127_566770", "html");
Topics
transportation regulation governance anti-corruption
Metadata
文号 粤办函〔2015〕30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gd
Date 2015-01-27 15:26:08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公路治理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