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medium 2017-02-28 10:11:01

Reply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Agreeing to Establish the Inter-Departmental Joint Meeting System for Reducing Costs of Real Economy Enterpris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办函〔2017〕100号 gd
This document establishes an inter-departmental joint meeting system, led by the Provinci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to coordinate and implement policies aimed at reducing operational costs for real economy enterpris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Document Text 2,497 characters
粤办函〔2017〕10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间 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粤发改价格〔2017〕71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省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 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和《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粤府〔2016〕15号)、《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粤府〔2017〕14号)等文件精神,综合协调、统筹推进我省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省政府领导下,统筹推动国家和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调省政府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衔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发挥政策协同效应。 (二)组织对全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负担调查研究,加强对各地工作的评估、指导、督促,掌握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布重大政策解读,汇编关键数据和典型事例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金融办和省国税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海关广东分署、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铁集团公司等30个单位组成,省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分管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定期会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听取有关部门、各地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事项。在定期会议召开之前,由省发展改革委汇总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并确定会议议题。定期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告省政府。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责任单位按程序向省政府请示报告。 (二)专题会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情况,推进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由各成员单位提议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以备忘录形式抄送各成员单位,对具体的工作事项,按程序报批或另制发文件执行。 (三)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国发〔2016〕48号文和粤府〔2016〕15号文、粤府〔2017〕14号文等文件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本单位出台的有关配套措施,对各地区落实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省发展改革委对成员单位提交的情况,根据需要汇总上报省政府,并以简报信息抄送各成员单位,视情况通报各地。 (四)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对本单位牵头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公布关键数据和典型事例信息,引导社会预期。各部门重大政策措施解读、重要工作情况信息,可提交以联席会议的名义印发各地、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问题,切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工作。 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 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何宁卡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林 林 省发展改革委巡视员 林位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钟 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李思敏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成 员:吴青川 省编办副主任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长胜 省民政厅副厅长 阙广长 省社保局局长 杨林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黄文沐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李台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蔡泽辉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郑惠典 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胜强 省林业厅副厅长 马 桦 省商务厅副厅长 刘小龙 省国资委副主任 罗达佳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张文献 省工商局副局长 翁永卫 省质监局副局长 刘智华 省统计局副局长 黄光华 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 陈春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倪全宏 省金融办副主任 张 津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杨新国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 周运保 海关广东分署副主任 张坚红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罗 卫 广东证监局副局长 俞志明 广铁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createPageHTML(1, 0, "t20170228_694486", "html");
Topics
economic policy business regulation government coordination
Metadata
文号 粤办函〔2017〕100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gd
Date 2017-02-28 10:11:01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降成本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10)
cent 国发〔2016〕48号 formal
prov 粤发改价格〔2017〕71号 formal
prov 粤府〔2016〕1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formal
prov 粤府〔2017〕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formal
unkn 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国发〔2016〕48号 formal
unkn 文和粤府〔2016〕15号 formal
prov 关于建立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 named
prov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 named
prov 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named
unkn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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