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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General Office Opinions on Further Improving Provincial Budget Manage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办〔2017〕68号 gd
This document provides binding guidance to provincial departments and local governments on reforming and strengthening Guangdong's provincial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 focusing on fiscal consolidation, spending discipline, and performance-based al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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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17〕68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 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省级预算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转变理财理念。树立理财有方、统筹有道、保障有力、分担有责、投入有效的理财理念,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办成事,促进事与钱有机统一。将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到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创新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等事关全省大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与重大决策部署的衔接机制。重大政策出台前,切实做好可行性、必要性分析,对确有必要安排的支出,依法列入预算。制定统一规范的预算支出审核标准,确保支出投向精准有效。 二、加大财力统筹。盘活政府资产资源,清理处置历史形成的省政府股权和可盘活的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置换腾出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按不低于收入的10%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不再计提偿债准备金;对支出绩效不高的,适当提高统筹比例。到2019年,省属国有企业利润上缴省财政比例达到3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不低于30%。落实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支脱钩管理。将15项省级政策性基金清理整合为4项。收回省直部门沉淀资金和不需使用的财政专户资金,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项目。收回事业单位改革后不应由财政保障的支出,并分类处置资产资源。清理收回已到期、已完成预期目标、不适应新形势需要、可由市场调节、重复设置、使用绩效差的财政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适当调整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统筹安排重点支出,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 三、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统一规范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不得列赤字。按照规定的财政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细化编制预算。严格执行经省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控跨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的支出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属于法定义务的既定支出,不得调剂;属于重点支出科目的既定支出,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调减;属于支持市县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既定支出,不得违规调剂用于补充省本级行政经费。 四、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预算编制流程。严格区分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和促进全省事业发展所需资金,按运转性支出和事业发展性支出实行分类保障。按照国家和省的工资政策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依托“数字政府”平台全面掌握人员基础信息,编细编准基本支出。明确运转性支出保障内容和范围,剥离原从事业发展性支出中安排的部分运转经费。综合考虑部门职责、人员、资产等情况,积极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制定适用广泛的通用标准和有领域行业特性的专用标准。事业发展性支出预算一年一定。深化零基预算编制改革,由部门在预算控制数内,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科学编制预算。在严控规模的前提下,允许据实调整专项资金用途,优先保障最重要和急需的支出。合理评估标准、人数等测算指标,提高民生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和未经立项批复的基建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五、全面推进项目库管理。列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应在预算编制阶段完成项目入库工作,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预算安排。由省级审定具体项目的,省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市县及用款单位推选项目,在省本级支出和转移支付支出额度内,细化明确具体执行单位和支出项目,不得简单分地区切块;由市县审定具体项目的,省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市县提前储备项目。对已入省级库且计划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应提前公示,待预算批复后立即执行。 六、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对经济产业领域的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减少财政资金直投直补,鼓励采取财政贴息、政策性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腾出财政资金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实行“大专项+工作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的,将具体项目选取和审批权限下放给市县,由市县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确需由省级审批项目的,鼓励适当集中安排,在保证基本公平的基础上,向工作条件成熟、积极性高的地区适当倾斜。需引入项目评审制的资金,应简化评审流程,鼓励选择联网评审和书面评审等方式,降低成本。 七、完善财政事权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界定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履行协调区域发展、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等支出责任。督促市县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确因财力不足难以承担支出责任的欠发达地区,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适度降低项目出资比例或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清理规范与财政事权划分不相匹配的转移支付事项,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的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保障。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提高基础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八、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强化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编制预算时同步启动项目实施准备和提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待预算批复后即可办理支付和实施采购。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资金已细化用途的,预算单位可直接使用。非税收支脱钩后,按预算执行支出,不受限于收入进度。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调剂,由省直部门自行办理。推行预算单位支付电子化管理,精简项目支出授权支付审核程序。取消小额工程进度款的财政投资审核,确需保留进度款集中支付审核的,优化申报、审核、拨付程序。严格控制代建项目设计变更。将代建项目资金用款申请权限授权至省代建局,并由省代建局建立代建期限承诺制度。对确需使用的上年度结转资金,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在次年1月办理下达,省直各部门可在规定范围内提出结转项目调剂申请;按规定必须收回的,不再重新安排,待确需使用时再申报纳入以后年度预算。 九、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逐步扩展至财政管理各领域,健全资金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财政部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等绩效主体广泛参与,省、市、县三级联动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探索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完善项目入库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加强目标实施过程监控,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刚性约束,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绩效管理结果推动改进预算编制和完善政策。加大对减税降费、涉企优惠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力度。实行专项资金实时在线联网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将部门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纳入省级机关绩效考核。 十、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拓宽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媒体等,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基建项目、民生支出、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政府债务、收费等财政信息。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督导问责机制,对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行为,依法依规通报并予以问责。按照“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建立横向覆盖省级预算单位、纵向贯通各级财政部门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强预算、绩效、资产、政府采购等系统模块整合,实现经济数据、民生信息、部门信息、预算执行等相关数据共享。 省直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30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71218_735976", "html");
Topics
budget management fiscal policy government reform
Metadata
文号 粤府办〔2017〕68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gd
Date 2017-12-18 10:25:59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财政预算管理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