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medium
2018-05-04 11:31:10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the 9th 'Governor's Cup' Industrial Design Competition and Guangdong Design Week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official work plan for organizing the 9th 'Governor's Cup' Industrial Design Competition and Guangdong Design Week, detailing the competition's theme, categories, stages, and awards to promote industrial design innovation and manufacturing integration.
Document Text
5,564 characters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九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16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九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组委会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省府办公厅2018年4月24日第九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89号)精神,办好第九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根据《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5〕54号)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大赛主题 以“新时代·新设计”为主题,紧紧围绕新时代我省制造业发展需求,加快工业设计创新,促进制造与设计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省实体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二、参赛范围 本届大赛实行开放办赛,国(境)内外企业、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均可作为参赛单位,自主选择分赛区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中的一个分赛区参赛,国籍、户籍不限,但同一作品不可重复参赛。 所有参赛作品原则上须是2016年10月1日后完成的原创作品,具有完全的知识产权。 三、大赛组别 (一)产品设计组。面向已量产和已开发产品,分为七个类别:智能装备类、服装类、家具类、CMF(色彩、材料与工艺)类、交互类、厨卫类、综合类(前6个类别之外的其他行业,如电子信息、医疗器材、电器、照明与灯具、五金等,下同)。 (二)概念设计组。面向未量产、未投入市场的概念设计作品,亦分为智能装备类、服装类、家具类、CMF类、交互类、厨卫类、综合类七个类别。 (三)产业设计组。以产业创新和产业提升为目标,通过设计思维来推动体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征集能够体现“设计前置、技术协同、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产业模式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生产服务业模式以及设计基础研究项目。 四、大赛形式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其中产业设计组由于参赛作品数量有限,仅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有关赛事之间的衔接细则、规范要求等内容在大赛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和公布。 (一)初赛。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分赛区(参赛作品不足1000件的市原则上不单独设立分赛区),另设立1个省直赛区,面向省直、省外、国(境)外以及未设分赛区的市。赛事的组织形式既可与现有赛事结合,也可单独组织。各赛区参赛作品分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等三个组别进行评审。其中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按照参赛作品10%的数量推荐参加复赛,产业设计组则按照参赛作品10%的数量推荐直接参加决赛。 (二)复赛。对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参赛作品,按照智能装备类、服装类、家具类、CMF类、交互类、厨卫类、综合类7个类别,分别设立专项赛。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各按20%的比例评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 (三)决赛。分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和产业设计组三个组别进行。 (四)其他。本届大赛接受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推荐的优秀作品按相应的组别参加决赛,推荐参加决赛的优秀作品数量不超过100件,且作品须与本届大赛的规范要求相符。 五、表彰和奖励 (一)奖项及奖励。 复赛:分别从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作品中,按照7个类别各评出专项赛一等奖1名、专项赛二等奖5名、专项赛三等奖9名,共计210名。 决赛:分别从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产业设计组作品中,评出钻石奖1名、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4名,共30名。另评出最具创新奖、军民融合奖、绿色设计奖若干名。其余进入决赛的作品均作为优秀奖。 复赛和决赛的所有获奖作品由组委会颁发“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奖杯和证书。 (二)对决赛阶段获奖作品主创设计师授予称号。 1.对获得产品设计组前10名的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授予“广东省2018年度十大优秀工业设计师”称号。对获得概念设计组前10名的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授予“广东省2018年度十大新锐工业设计师”称号。参赛作品前10名主创设计师如有重复,名次依次顺延。 2.对获得产品设计组或概念设计组前4名的非学生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按规定程序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3.对获得各组第1名(钻石奖)的广东职工团队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向省总工会推荐,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颁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4.对获得各组前10名的主创设计师,由组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团省委推荐3名符合条件人选参加“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 5.对获得各组前10名的女性主创设计师,经所在单位推荐,由组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妇联推荐参加“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的评选。 (三)突出贡献奖。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宣传、评选等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奖状。 六、时间安排 (一)筹备及启动阶段(2018年6月中旬前)。制定印发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工作方案;办理分赛区认定、授权等,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办单位;制定承办方案、评审规则等,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评审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有关工作机构;开展作品征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初赛阶段(2018年6月至7月)。各分赛区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初赛,组织评审和推荐复赛作品。 (三)复赛阶段(2018年8月至9月)。有关行业组织或大赛承办单位组织开展专项赛,对初赛推荐的作品开展评审、选拔等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作品和项目参加决赛。对接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完成作品推荐及资料提交工作。 (四)决赛阶段(2018年10月至11月)。开展决赛终评工作,由专业评审委员会对产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产业设计组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评审和答辩,并由组委会组织公开答辩会,确定获得各奖项的参评作品和项目,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12月)。总结经验,推荐表彰对象,结合开展广东设计周活动,举办颁奖典礼和其他相关活动。 (六)品牌推广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按照“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宣传推广计划,组织大赛获奖作品巡展推介、国际参展、国际知名奖项作品推荐等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产业对接活动,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为第十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七、广东设计周 以“新时代·新设计”为主题,全面整合全省各地工业设计相关展览、论坛、年会、研讨会,以及成果转化和产业对接等各类活动,于2018年12月上中旬举办第九届广东设计周系列活动,擦亮“广东设计”品牌。 (一)广东工业设计展。围绕“新时代·新设计”的主题,着力展现新时代广东工业设计在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新成果、新形象、新趋势。一是第九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获奖作品展。包括全部获奖作品的现场展示,以及各分赛区和专项赛联展等。二是广东工业设计能力展。以动静态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利用多媒体、声光电、互动体验等手段,集中展示广东工业设计发展历程、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特色机构、工业设计名家英才、工业设计服务制造业成果等。 (二)2018广东工业设计峰会。以“工业设计服务实体经济”为主题,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设计圈建设为背景,从创新设计的角度,就工业设计如何推动创新资源要素流动、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等,开展研讨交流。 (三)高端设计与设计文化交流。邀请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大师进行作品分享和设计主题演讲,与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设计师进行交流对话,促进我省工业设计能力国际化。组织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高校工业设计团队开展设计文化交流和学术研讨,促进设计思维和设计理念创新。 (四)成果转化活动。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两项活动:一是“设计+”项目对接与投资商务洽谈会。针对但不限于大赛优秀作品,导入孵化资源、创投基金、设计创新创业孵化基金、众筹孵化平台、品牌企业等资源,基于众筹、众包、众创和众扶模式,与原创设计师或设计团队面对面交流,探索项目落地与对接,使大赛创新成果得以孵化并最终走向市场。二是成果转化签约仪式。对达成合作转化意向的双方,现场举行签约仪式,主办方提供公证和法律咨询等相关方面的服务,推动优秀设计作品加快转化落地。 (五)知识产权保护和政策宣贯会。邀请省知识产权局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解读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就“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释疑解惑。组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宣贯会现场设立宣传专栏,重点宣传我省出台的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尤其是支持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文件,介绍我省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共享政策实惠。 (六)第九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颁奖典礼。邀请大赛获奖者、专业设计师、知名企业、媒体、省内外创投基金等代表出席,由大赛主要获奖者作优秀案例的设计分享报告,接受组委会颁发的各类奖项和荣誉。 (七)其他相关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同步举办广州国际设计周、中国设计活动日、清华艺术·设计学术月、中国厨房协同创新国际设计工作坊等各类设计活动,作为广东设计周的配套活动,具体方案由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组委会有关要求制订,报组委会备案。 八、组织实施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陈良贤 副省长 副主任:钟旋辉 省政府副秘书长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何 荣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邢 锋 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海涛 省科技厅副厅长 郑贤操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红山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 树 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晓建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何巨峰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倪全宏 省金融办副主任 李长峰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梁均达 团省委副书记 孙小华 省妇联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承办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国际绿色设计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三)专业机构。 1.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次大赛的评审实施规则,处理大赛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问题,对大赛评审进行指导。 2.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评审细则和分工,在各评审阶段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判和打分,处理大赛过程中的行业、专业、技术、市场、管理等相关问题,向组委会推荐最终获奖名单及等级。 3.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工业设计、法律、行业、监察、公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委员会,负责对评审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等进行仲裁和处理。 各分赛区及专项赛参照设置相应组织架构。 (四)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做好大赛及广东设计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承办单位、各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督促指导,加强与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履行好组委会办公室职责。 2.省教育厅要联合有关高校进行比赛宣传发动,做好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省赛区与“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衔接工作,协调师生积极参赛和观展。 3.省科技厅要开展应用研发支持以及技术咨询服务,积极推动大赛获奖作品进行成果对接和项目孵化工作。 4.省财政厅要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重点支持大赛获奖作品展示和成果转化,按规定落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相关经费保障。 5.省文化厅要引导非遗传统工艺参与“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推进文创产品的发展;共建文化创意产业园,通过设计推动岭南传统工艺适应现代生活,发扬本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发展。 6.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协调省内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协助组委会举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赛前新闻发布会,落实赛中实时宣传以及赛后成果孵化跟进报道,提升宣传推介效果。 7.省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惠及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政策举措的宣贯,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能,提升参赛者产权保护意识。 8.省金融办要以大赛为平台,甄选创新团队,组织优秀参赛作品和项目开展项目孵化对接活动,导入创投基金、设计创新创业孵化基金、众筹孵化平台等资源,引进知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探索“设计+金融”的众筹、众包、众创、众扶模式,促进成果产业化、商业化。 9.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要做好大赛优秀获奖作品主创设计人员表彰奖励工作,并积极挖掘优秀设计师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各类优秀工业设计师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大赛承办单位要落实相应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分工,制定执行方案,编制参赛手册和广东设计周活动手册,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办单位要协助做好大赛及系列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2.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大赛和系列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特别是大赛后期通过品牌推广等方式,持续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坚持节约、效能原则,经费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Topics
industrial design
manufacturing
innovation
Metadata
| 文号 | 粤办函〔2018〕163号 |
| Publisher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Site | gd |
| Date | 2018-05-04 11:31:10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工业设计 |
| CMS Category | 规范性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9)
| cent 国发〔2015〕28号 | formal |
|
prov
粤府〔2015〕8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 |
formal |
|
prov
粤府办〔2011〕9号
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 |
formal |
|
prov
粤府办〔2015〕5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formal |
| unkn 工业设计大赛及广东设计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163号 | formal |
| cent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 | named |
|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 | named |
|
prov
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 |
named |
|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