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ly medium 2018-06-01 09:18:01

Guangdo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General Office Letter Regarding Approval to Establish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Inter-Departmental Joint Conference System for Implementing the Law Popularizati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办函〔2018〕187号 gd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an inter-departmental joint conference system, led by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Justice, to coordinate and overse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ho enforces the law is responsible for popularizing it" legal education policy across provincial agenc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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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 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粤办函〔2018〕187号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建立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司法厅牵头的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省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推动省有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注重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统筹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研究明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和基本任务,督促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选编发布工作;对各部门普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年度通报;协调解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总结交流和宣传典型经验;审核通过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司法厅,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保密局、省信访局,省人大内司委,省教育厅、民族宗教委、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法制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国税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残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等44个单位组成,省司法厅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司法厅厅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省司法厅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厅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扩大到各市、各县(市、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关部门。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省司法厅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主动研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广东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召集人:曾祥陆 省司法厅厅长 成 员:刘永庆 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李长青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张远文 省保密局副局长 张兆勇 省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梁少芬 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赵 康 省教育厅巡视员 杨正根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王冠中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 谢建华 省安全厅副厅长 曾凡瑞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荣辉 省司法厅副厅长 欧 斌 省财政厅巡视员 郑朝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方为民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李 晖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李台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欣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英奇 省水利厅副厅长 牛宝俊 省农业厅副厅长 彭尚德 省林业厅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 高庆营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陈 杭 省文化厅副厅长 刘冠贤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黄敦新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荣华 省地税局副局长 章 权 省工商局副局长 高国盛 省质监局副局长 陈春怀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专职副局长 王卫东 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余德旋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方洪添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毛 诚 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陈春生 省法制办副主任 陈建文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缉私局局长 蒋余良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陈胤瑜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谭 玲 省法院副院长 黄文艾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敏 省残联副理事长 张振飚 省总工会副主席 梁均达 团省委副书记 许 红 省妇联副主席 陈 昆 省工商联副主席
Topics
legal system government coordination public education
Metadata
文号 粤办函〔2018〕187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gd
Date 2018-06-01 09:18:01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普法责任制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1)
cent 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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