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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8 16:00:00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s Guiding Opinions on Strengthening Humanistic Care and Improving the Employment Environment
转发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指导意见的通知(韶府[2010]54号)
This document forwards the provincial government's guiding opinions on improving labor relations and the employment environment through humanistic care, and provides supplementary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city of Shao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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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7 characters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粤府[2010]9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全面把握《指导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要深刻理解《指导意见》对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指导意义。随着经济社会转型步伐加快,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正发生着深刻变化,传统发展模式的内在矛盾不断显现,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凸显。为主动适应转变,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指导意见》,这既是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既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既是我省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纲领性文件,更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二)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将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把贯彻《指导意见》列为各地、各职能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二、积极引导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一)引导企业严格守法,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要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时管理、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女职工保健和特殊劳动保护等制度,确保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职工经济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要规范企业内部保安队伍建设管理,杜绝打骂、搜身、性骚扰、限制人身自由等损害人格尊严的行为,确保职工人身权益得到全面保护;要依法建立企业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要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要把企业守法情况作为推荐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重要参考指标。(二)引导企业切实加强民主管理。企业要把关怀职工、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转变经营管理观念。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要加强基层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实现人性化管理。要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机制,推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要按规定推行厂务公开、平等协商、职工代表巡视、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保障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享有知情、表达、参与、协商和监督的权利。(三)引导企业全面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企业要切实从保护职工健康需要出发,结合生产特点,配置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要求的通风、降温、降噪、防尘、防毒等设施,改善生产环境。积极加强生产技术改造,优化生产流程,科学定岗定额,鼓励多岗位轮换,减少重复机械操作,缓解职工生理和心理压力。要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和规模,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加强餐饮管理,优化生活条件。(四)引导企业拓展职工发展空间。企业应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组织开展职工入职教育、上岗转岗、技能提升等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农民工“从农民向工人、从农村向城市”转型的教育培训,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多渠道的职工晋升机制,帮助职工合理规划职业生涯。三、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一)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通过综合运用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企业清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严肃查处恶意欠薪、逃避参加社会保险、不依法足额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依法行政,严禁干预行政执法和对行政执法设置限制性规定,尤其不允许设置以牺牲劳动者的利益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对因政府设置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条款进行招商引资,从而引发重大劳资纠纷问题的要实行领导问责。(二)建立和完善五大劳资纠纷调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职工诉求表达、健全企业内部调解、建立劳资纠纷排查预防、健全劳动监察和仲裁、建立突发性事件介入处置五大机制,确保各类劳资纠纷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调处化解。(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基层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仲裁力量,落实经费,配齐装备。各级财政拿出专项经费,用于开发劳动监察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不断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切实推动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及时掌握企业用工和劳动关系状况,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四、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教育部门要结合我市特点,尽快完善将农民工子女纳入本地义务教育范围的办法。住建部门要积极研究为农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工作,加快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为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提供便捷、顺畅的渠道。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完善医疗保障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职工就地就近就医。计生、卫生部门要积极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综治维稳部门要积极设法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网络向厂区延伸,加强厂区内外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公安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的要求,牵头组织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宣传、文广新、体育部门要制定工业园区(厂区)开展各类公益性、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文化下企业”活动。五、充分发挥工会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工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引导企业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民主选举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选用和管理服务制度,探索公开招聘专职工会干部到企业担任工会负责人,深入推进企业“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评议活动。切实发挥企业工会表达职工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代言人”作用,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督促企业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引导职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要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对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协调作用。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正面舆论引导(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组织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制部门要协调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公开招聘会等有利时机宣传法律法规。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政策宣讲、专题座谈、流动宣传、印发普法读本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治意识,形成企业依法管理、职工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二)要大力宣扬先进典型。要广泛深入宣传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重要意义以及先进事迹和典型,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活动。市重点指导莞韶产业转移工业园抓好1个园区的典型示范,各县(市、区)也要确定本地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园区。 韶关市人民政府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
Topics
labor relations
employment policy
humanistic care
Metadata
| 文号 | 韶府[2010]54号 |
| Publisher |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shaoguan |
| Date | 2011-06-28 16:00:00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人社 |
| CMS Category | 国土、城建、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科技、文化、卫计、体育、妇儿、人社、民宗、公安、司法、民政、国防、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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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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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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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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