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11-10-31 13:45:09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ocial Credit System

(已失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uhai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guiding principles, overall goals, and key tasks for comprehensively advancing the social credit system in Zhuhai City, aiming to establish a basic framework by 2015.
Document Text 4,825 characters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治贿发〔2008〕2号)和《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建设“幸福珠海”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营造全社会的诚信环境,以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以培育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重点,发挥政府信用的引导示范和推动作用,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全面提升我市的信用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竞争软实力,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以信用制度为保障,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以信用征集、评价、披露、服务为主要内容,以信用市场为载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信用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信用文化普及,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企业信用度和政府的公信力明显提高;努力实现信用需求日益多样,信用产品不断升级,信用市场得到发展,信用规模逐步扩大,信用监管规范有力,信用环境得到根本好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在全市社会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的浓厚氛围,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和运行机制。二、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与法规制度、整合信用资源、培育信用市场、倡导信用产品使用、规范信用市场秩序、监管信用产品市场、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有序竞争的原则,依法有序开放信用服务市场,大力培育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化运作。2.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全省的总体部署,结合珠海目前信用建设的基础和实际,立足当前,根据部门、行业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3.坚持制度建设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发挥制度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导、规范、调整和保障作用,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深入开展信用道德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维护信用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4.坚持培育市场与加强监管相结合。既要加快培育信用市场,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又要加强信用监管,防止信用信息被滥用。以信用市场秩序监管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商务信用的监管,支持金融征信,维护金融安全。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行业自律,维护征信市场秩序。在信用信息采集、提供和使用过程中,依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5.坚持突出重点与注重实效相结合。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必须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好公安、司法、信贷、纳税、工商管理、社会保障、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努力在联合征信体系建设、行业信用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信用市场建设几个关键领域率先推进。同时,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结合我市实际,服务于经济发展,注重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立足于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经济发展。(二)主要任务。1.加快信用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制订《珠海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条例》,以信用披露、信用征集、信用使用、信用管理、个人隐私权保护等为重点,完善相关信用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快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逐步出台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信用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信用信息网络管理规定等制度措施,研究制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使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2.着力构建企业和个人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切入点,整合银行、税务、海关、公安、检察、法院、科工贸信、交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人事劳动保障、住房规划建设、发改、审计、教育、文体旅游、民政、卫生、计生、银监、国土、检验检疫、仲裁、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行业以及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资料,构建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在信贷征信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相关单位数据信息,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抓紧研究制订企业和个人信用标准体系,尽快统一和规范信用主体标志、信用范围、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评价指标、信用信息格式、信用报告文本和征信数据库建设规范等,为实现部门、地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创造条件。3.积极建立信用监督奖惩体系。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戒。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优惠或便利,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4.培育多元化信用服务市场。支持和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催收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业。引导和鼓励信用服务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深度开发信用信息资源,努力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鼓励信用专业人才创办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等方面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做好配套服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高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信用评估咨询人员。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发展,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5.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提升全社会职业道德素质,树立诚信的公德意识,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注重加强对经济主体开展“诚信兴业”为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理念,使“不做假账”、“不制假售假”、“不偷逃税款”、“不逃废债务”、“不违法经营”、“不拖欠职工工资”、“不违法排污”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建立、完善行业信用规范、原则,引导行业内企业形成讲信用、维护信用的良好行风。结合开展“重合同守信用”、“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商”、“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环保信用企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诚信活动,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一)实施步骤。1.工作启动阶段(2011年)。成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原则,着手研究制定与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广泛开展征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托全市现有各行业管理系统,以健全信贷、纳税、工商管理、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启动建设全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为统一企业征信奠定基础。金融行业在信贷征信系统建设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单位的规定和部署,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体系。2.建设实施阶段(2012年)。成立珠海市信用信息中心,加强对非银行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应用。重点做好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征集网络、信用数据库等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标准,出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有关管理办法和法规制度。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途径,引导和发挥社会信用专业机构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用风险控制和资信评级中的作用,培育和发展信用中介机构。进一步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舆论和道德环境。3.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提高信用行业的监管水平,政府、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建立社会信用信息综合评估发布体系,促进信用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全社会的信用水平。继续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平台建设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到2013年底,政府信用体系归集信用信息覆盖面力争达到80%以上,企业联合征信体系力争覆盖全市90%以上的企业法人,个人联合征信体系力争覆盖所有居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覆盖60%以上。同时,在整合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上,建设信用信息交互平台,初步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和联动监管。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开展信用基础数据应用及信用评估的市场化运作,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促使信用经济由政府主导逐步向市场主导转变,初步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转机制。4.完善提高阶段(2014年)。重点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规范信用市场,完善社会信用服务和管理体制,使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益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一种有序、长效的市场和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良好的信用成为全社会共同珍视的无形资产和重要资源,形成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二)保障措施。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提升我市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监察局局长、分管此项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行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其内设机构,核实相应的人员编制。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用平台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归纳、汇总、评价、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具体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3.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组织开展诚信守法教育,切实增强企业、个人的信用意识,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信用建设,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4.明确责任,落实考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联络员,专人负责,落实分工责任,及时将相关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交换到市信用信息中心。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机制。要加强单位内部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相适应的技术支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考核,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Topics
social credit system governance market regul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1-10-31 13:45:09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6)
cent 国办发〔2007〕17号 formal
unkn 中治贿发〔2008〕2号 formal
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named
prov 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 named
unkn 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 named
unkn 珠海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条例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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