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medium 2014-08-15 15:54:30

Notice of the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Provisions on the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of the Zhuhai Municipal Bureau of Science, Technology,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珠府办〔2014〕23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办〔2014〕23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the Zhuhai Municipal Bureau of Science, Technology,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etailing its transformed functions, main responsibilities, and internal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with 15 divi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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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14〕2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粤办发〔2014〕4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珠机编〔2014〕10号),设立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划转的职责。 1.将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工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无线电管理、防震减灾等职责整合划入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将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3.将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对外贸易、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国内经济合作、市场建设、商务服务、电子口岸建设等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4.将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酒类流通监管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将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责划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取消的职责。 将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的以下职责予以取消: 1.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初审。 2.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3.将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4.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的审批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三)转移的职责。 将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的以下职责交由有关的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承担: 1.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 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 3.电力行业管理和协调职能。 4.电力行业社会管理和服务性职能。 5.电力行业技术服务性职能与市场监督职能。 (四)增加的职责。 1.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4.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大数据研究、规划和应用,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2.加强企业情况综合、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工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无线电管理、防震减灾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行业规划。 (三)负责拟订有关行业规范及统筹指导其发展。 (四)负责有关监管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办文、办会、督办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信息、信访、应急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人事、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 负责政策法规研究、重要文稿起草、本行业相关改革及相关法律事务;综合拟订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各类资金使用的总体计划;承担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等工作,并开展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负责科技、工业、信息化工作的统计分析。 (三)高新技术产业科。 编制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 (四)科技服务科。 拟订科技服务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科技成果信息库、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科技进步考核。 (五)产学研合作科。 拟订产学研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开发以及成果转化等;统筹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 (六)技术改造科。 拟订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推动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牵头组织有关技术改造考核工作。 (七)工业与园区发展科。 拟订园区布局、产业集群发展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进园、产业转移有关工作;负责对原材料、装备、消费品、民用爆炸物品制造的监管;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八)资源利用科。 拟订资源利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协调电力、煤炭、成品油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存储和运输工作。 (九)信息化科(大数据管理科)。 编制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对电子信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监管;组织开展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知识产权科。 拟订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负责知识产权监管及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 拟订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平台建设、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交流合作、信用担保、企业诉求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推动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应用;负责民营经济与中小微企业运行的监测和分析。 (十二)生产服务业科。 拟订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化、工业设计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生产服务模式创新。 (十三)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编制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无线电的检测、监测等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征收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使用和监管工作; 负责对境内外无线电电磁干扰、珠港澳边界地区无线电频率等事务的协调处理。 (十四)地震科(市地震局)。 拟订防震减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烈度区划、震害预测、抗震设防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服务科。 集中受理和承办本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精简审批项目、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负责提供审批前的辅导、咨询和审批后的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窗口服务及网上办事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6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副职);后勤服务人员数1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8名(科级正职15名,科级副职1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在知识产权工作上、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工作上,分别以市知识产权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名义行使职权。 (二)市新经济组织党委的有关事项另行规定。 (三)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部分编制及其人员划入市商务局,具体事项另行规定。 (四)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组、行政监察专员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Topics
government restructu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industrial development
Metadata
文号 珠府办〔2014〕23号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4-08-15 15:54:30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机构编制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3)
unkn 根据粤办发〔2014〕4号 formal
unkn 珠机编〔2014〕10号 formal
unkn 关于印发〈珠海市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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