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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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10:18:07
Notice of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Overall Plan for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in Zhuhai (2016-2018) and Five Action Plans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珠府〔2016〕38号
This document issues Zhuhai's city-level three-year master plan and five specific action plans for implementing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focusing on reducing overcapacity, destocking, deleveraging, lowering costs, and strengthening weak 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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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1 characters
珠府〔2016〕38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日 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落实我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加快实现创新发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推动我市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认真贯彻中央“去降补”工作总体部署,落实省“去降补”工作要求,加强系统谋划和总体设计,做到情况摸清、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有关工作具体操作和行动上用好用足上级政策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我市特色。集中资源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后劲;精准施策降低成本,增强企业活力。 2.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更好地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有序推进行政管理、投资、价格、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视补短板兜底线,防范引发社会风险,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3.供需平衡,双管齐下。以破解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从供给侧发力,从生产领域扩大有效供给,加强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不断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4.创新驱动,激发动能。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撑,增加创新资源和技术、设备供给,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把培育发展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相结合,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紧密结合,加快培育发展新产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激活存量资产,增强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国际产能合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回归合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去产能方面。到2017年底,国有困难企业基本脱困,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全市国有关停企业全部出清。到2018年底,非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企业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及节能降耗考核目标任务,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产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3年累计推动珠海阳江合作共建产业园转移落户项目100个,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以上;累计新增境外投资15亿美元,国际产能合作水平明显提升。 ——去库存方面。到2018年,全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非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明显缩短。 ——去杠杆方面。到2018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保持达标,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金融业增加值超过200亿元。 ——降成本方面。到2016年底,为全市企业减负约76.58亿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5.68亿元、人工成本约1.4亿元、税负成本约27.9亿元、社会保险费(含住房公积金)约6.8亿元、财务成本约28.6亿元、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约2.1亿元、物流成本约4.1亿元,企业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到2018年底,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补短板方面。到2018年底,基本完善农村电网、能源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人才、新型城镇化及幸福村居建设等十个领域的薄弱环节,建成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农村配电网安全可靠、结构合理、适度超前;天然气主干管网覆盖全市,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70%以上,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2%,光纤入户率达到80%以上;建成集中式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约65座,分散式充电桩约1315个;建成不少于60公里的综合管廊;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77.9公里,城际轨道新增运营里程16.86公里,行政村100%通公交车;全市海堤达标率达到9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保持100%,黑臭水体治理完成省规定的目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8%以上,高层次人才总量增加到1000人,年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至5万人次;城镇化水平国内领先。 三、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深入开展“三清”工作,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以推动“清土地、清政策、清项目”工作作为去产能、优化全市产业布局的重要抓手,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分业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重点突出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建立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全面摸清“僵尸企业”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和档案库。将国有“僵尸企业”作为处置重点,出台珠海市国有企业出清、“僵尸企业”重组、困难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促进企业规范化退出,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业突出的资本平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分类有序引导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依法依据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安置,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在市、区法院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 2.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落实《珠海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节能降耗考核目标任务,切实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定期公告能耗、环保、质检、安监等不达标企业名单,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3.遏制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不再核准、备案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全面清理未按土地、环保和投资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项目。引入第三方机构定期评估主要行业的市场需求及产能状况,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事中监管提供依据。 4.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出台珠海市工业园区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珠海市创新驱动专业园区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产业转移规划引导。大力推进“三清”工作,加快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搬迁工作,为优质项目落地提供发展空间。落实珠三角地区帮扶责任,推进对口帮扶阳江产业转移园区扩能增效。 5.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电信、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珠海—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川贵广—南亚国际物流大通道项目建设。发挥珠海电子口岸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实行通关便利化。推进珠港澳深度合作,推动中国和拉美国家经贸合作平台、中拉合作产业园区、拉美综合保税枢纽物流仓储中心等平台建设,带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和富余产能转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取消限制性措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节奏改善商品住房供需关系等。 1.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做好保障房、安置房需求与商品房去库存之间的衔接。 2.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加大居民购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降低居民购房成本。通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购房。加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加大对低收入住房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青年人才住房、非户籍人员住房的支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3.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适度调整商品房供应结构,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合理控制土地出让节奏,改善商品住房供需关系。完善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促进区域间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引导房地产市场发展适应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的需求。鼓励开发商自持物业经营,由快速开发销售模式向城市综合运营模式转型。多渠道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稳定商品住房价格。 (三)推进金融去杠杆,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和稳妥处理各类金融风险,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促进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1.降低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杠杆水平。全面摸清我市金融杠杆的情况,研究制定对策。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增加自有资本、降低资产业务的风险级别等措施降低杠杆。提高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率,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加强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业务风险控制,压降证券投资业务杠杆水平。 2.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珠海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去杠杆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实现金融信息共享。制定和完善金融各行业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逃废债等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制度。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 3.加强金融风险管控。强化银行机构风险管理,落实证券、期货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保险公司监管,落实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4.加快处置不良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坚持“真实、整体、洁净”的转让原则,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打击惩戒失信及逃废债务行为。利用资本市场等途径,盘活“僵尸企业”金融资产。稳步扩大“政银保”等试点范围,充分发挥珠海市“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作用,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加强政府债务及企业、公司债券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行政府债务动态管理。完善偿债机制,加强财政对政府融资的集中统管。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在符合省政府核定限额内。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企业、公司债券兑付情况的跟进了解,对个别发生兑付风险的企业,加强与证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处置风险。 6.优化企业融资服务。优化信贷结构,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认真落实《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政策,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入推动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开办非上市企业托管、融资业务,全面支持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交易和知识产权融资。推动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珠海分中心、众创金融街建设,打造科技金融“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营造企业生产良好经营环境,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 加快市场化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落实国家和省部署,打好政策“组合拳”,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会保险、财务、生产要素以及物流等成本。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国家、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严格执行2015年以来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从2016年4月1日起,全部免征24项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市区级收入。落实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从2016年4月1日起,全部免征省定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经营服务、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落实省外贸涉企收费政策。 2.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保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提供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扩大就业。 3.降低企业税负成本。巩固我市实施“营改增”试点成果,全面扩大“营改增”改革范围。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我市在天使投资、众创空间等方面先行开展相关财税政策创新试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试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4.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平均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维持较低的社会保险费率水平。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7%以上。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5.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清理整顿金融服务乱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充分发挥我市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利用省下达的限额,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落实珠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激励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以“后补助”的方式确保政府对企业的科技投入资金用到实处。 6.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根据国家、省电力改革部署,配合省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落实销售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地费用,对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实行更加优惠的地价;支持工业企业“零增地”发展;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盘活工业用地存量,缓解工业用地供需矛盾。配合省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燃气定价机制,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7.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总结推广珠海港集装箱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经验,推动多式联运工作。加快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和仓储设施建设。发挥珠海枢纽客流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作用,提升物流配送效率。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制定我市取消通行费年票制实施方案等,系统清理规范流通环节收费,切实降低流通成本。 (五)瞄准国际宜居城市建设,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 加快水电气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城际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新型城镇化等建设,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1.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建设对接港澳的珠三角西岸交通枢纽,推进海港、空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港珠澳大桥建设,推进城际轨道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优化国、省道干线网络。重点改造一批拥堵路口及打通一批“断头路”。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充电设施网络。 2.补齐城乡统筹发展短板。开展农村地区“低电压”治理,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提高县乡公路通行能力和路况水平,完成金湾区、斗门区、万山区200人以下自然村通水泥路及村道改造工程,改造升级农村客运亭站。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中旧村更新改造。推进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向西部、农村和海岛倾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通信机房和光缆接入节点。高水平实施幸福村居“六大工程”。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打造卫生强市。 3.补齐现代城市建设短板。将水污染治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全市22个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小康达标要求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指标任务。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建设,完善全市天然气输送管网,重点推进珠海天然气管道城市高压管网工程、天然气管道城市中压管网工程。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争创海绵城市样板工程。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珠三角世界级智慧城市,扩大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无线宽带网络,“政府WIFI通”覆盖全市公共服务场所。 4.补齐人才和教育短板。推进现代化教育示范市建设,打造面向全球的人才高地,推进公益性与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快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加快西区、海岛学校与中心城区优质公办学校联合办学进程。重点推动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设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全面实施高层次人才倍增计划,培育一批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四、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 (一)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制定产业、金融、财政、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各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统一行动方案做好配合。 (二)落实责任。每个行动计划实行分管市领导协调、牵头部门负责、参与单位配合的联动机制。市科工信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对落实相关专项行动计划负总责;各相关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2016年3月底前,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2016年6月底前,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201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2017年底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底前,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要逐项制订行动计划的督查方案,对市直责任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汇总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督办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工作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各部门绩效考核,按年度检查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附件:1.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 2.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 3.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 4.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 5.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
Topics
economic reform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industrial policy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2016〕38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6-04-15 10:18:07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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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8)
| prov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 | named |
| unkn 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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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珠海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 | named |
| unkn 珠海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 named |
| unkn 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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