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high 2016-05-18 15:31:37

Notice of the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Health Service Industry in Zhuhai (2016-2020)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珠府〔2016〕5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2016〕50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issues a five-year work plan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Zhuhai's health service industry, outlining specific goals, tasks, and measures for implementation.
Document Text 14,874 charac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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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S_PreAppend DIV.WordSection1 { page: WordSection1 }珠府〔2016〕50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4日 珠海市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016-2020年) 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生、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的必然要求,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5〕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在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健康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壮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条件。(二)发展目标。 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打造一批健康服务知名品牌和融合发展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到2020年,健康服务业发展总规模达300亿元左右,成为新常态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产业。 ——关键领域改革有效突破。社会资本办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师多点执业、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医疗、养老、健康管理、健康旅游和保险等服务类产业蓬勃发展,医药产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制造类产业优化壮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产业领军企业与知名品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集聚化、链条化、高端化、智慧化。 ——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健康服务业政策体系逐步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科学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1.切实推进社会办医。落实《珠海市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办法》,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加快落实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采购等形式,选择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到2018年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诊疗总量的30%左右。(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参与)2.有效推动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师平稳有序流动,科学配置优质医疗资源,取消医师多点执业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制度,取消医师多点执业点数量限制,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单独或联合设置医生工作室。(市卫生计生局负责)3.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职责,科学制订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依据,按照《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5张,其中公立医院按3.7张规划,除市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外原则上不再增加市级和驻珠医疗机构床位”,科学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东西部医疗资源均衡。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办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院长选拔聘任管理办法,推行院长职级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薪酬制度,建立完善科学的补偿机制。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通过人才流动、技术合作、管理支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模式形成。(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4.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坚持服务重心下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出台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落实价格因素对合理就医的激励引导,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促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深化“镇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完善以区卫生行政部门为考核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开展家庭医生团队式服务,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主动、连续的一体化服务。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化考核,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健全、队伍稳定、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目标。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特需医疗服务和个性化服务于一体的家庭病床服务模式。强化区一级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设备、政策等方面的投入和扶持,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培训,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特别是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的网底作用。(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5.创新发展高端医疗技术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服务,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数不低于每千人口1.8张。鼓励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具有国际领先医学水平的境外投资者在我市举办医疗机构。支持和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中心、供应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区域内集中委托服务机制。(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科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局参与)6.积极发展专业化护理服务。推进临床护理服务价格调整,强化临床护理岗位责任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建立稳定护理人员队伍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以老年护理、母婴护理、家庭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服务业,鼓励发展康复护理,满足不同人群多样化消费需求。推进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能力建设,鼓励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增加养老护理床位,新建床位按比例设置养老护理床位。推进社会资本投资开展以老年人群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等业务,向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建立护理技能人员评价体系。(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栏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类别主要发展方向示范带动机构和重点推进项目民营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培育发展高端医疗服务机构。西部增设1所综合医院,全市增设若干康复护理院和专科医院,横琴新区设置1-2所高端国际化医院。公立医院改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医院资源优化配置。鼓励驻珠医院改制(试点)。高端医疗服务积极培育、创新发展医疗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推进麻省总医院中国医院建设。(二)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1.健全医养结合合作机制。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的老年人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内的老年人保健康复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家庭病床等有偿服务。推动家庭医生责任制。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待服务,包括优先挂号、就诊、交费、取药等。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提供老年慢性病防治、康复、长期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防治和临终关怀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机构。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医疗机构,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2.提升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到2020年,按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70%以上农村社区(除横琴新区、万山区外),信息化养老服务覆盖全市所有自愿接受信息化养老的城乡居民。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的标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使用。(各区、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专栏2: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类别主要发展方向重点推进项目健康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型健康养老示范基地;配置、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斗门区莲洲镇社会福利中心设立护理分院发展养护型养老服务,高栏港区平沙镇社会福利中心与第二人民医院合作推行医养融合式发展,珠海市慈安护老中心(珠海市容永道长者护理院)完善护理及临终关怀设备更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社区性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与发展;支持社区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老年人照料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等方式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及居民、家庭。珠海市香洲区国艳居家养老日托服务中心、香洲区翠香街道养老服务体系示范点、香洲区湾仔街道医养融合试点、香洲区康宁社区家庭养老照护示范点、高新区唐家社区医养融合试点、金湾区三灶社区医养融合试点。(三)着力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1.完善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的职责,充实中医药管理力量,积极发挥规划、指导、监管作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中医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完善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依法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研究制订促进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核定“名老中医”诊疗收费标准,根据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及时调整中医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城乡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参与)2.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层次特别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医馆和坐堂医等),推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支持各类“国医堂(馆)”示范项目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整体水平。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市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中心和区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员培训。到2020年,全市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3.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康复疗养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联合建立健康服务机构。构建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加快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机构“治未病”技术服务指导平台建设,探索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示范项目;推进区级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建设,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规范的健康干预服务。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治未病”工作宣传“未病先防、即病防变、病后防复”的知识及方法,推动中医药科普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市卫生计生局负责)4.加快中医药产业化发展。推动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特色中药种植基地和海洋药物初级产品基地建设,打造集种植、加工、流通、应用于一体的完整中药材产业链。培育一批中医药科技产业骨干企业,探索建立中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公共环保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药配送平台,加快中药生产企业的新版GMP认证、促进企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药产业集聚区。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鼓励中医药企业通过对外贸易、境外参展、商标注册、国际认证等方式,扩大中医药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市卫生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各区、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参与)专栏3: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类别主要发展方向示范带动机构和重点推进项目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支持各类“国医堂(馆)”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市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中心和区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金湾区、高栏港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示范区建设,市级“国医馆”、国医大师“刘敏如工作室”、斗门侨立中医院改扩工程建设,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和4个区培训基地建设等。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构建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加快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机构“治未病”技术服务指导平台建设,推进区级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治未病”技术服务指导平台,斗门侨立中医院 “治未病”科,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健康档案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中医药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中医药科技产业骨干企业,形成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药产业集聚区。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建一批高质量的养生保健旅游基地,发展成为岭南药物种质研究和中医药科普教育与生态旅游基地。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三灶绿色家园有限公司、斗门逸丰生态实业有限公司等岭南药物种植和生态旅游基地。斗门区御温泉养身保健旅游、高栏港区海泉湾海洋温泉养生保健旅游项目。(四)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1.推广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补充医疗保险,完善推进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按照职工自愿原则,探索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市保险行业协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金融局、市卫生计生局参与)2.发挥健康保险服务保障功能。建立商业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医疗费用的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规范化。在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样化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市保险行业协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卫生计生局参与)专栏4:商业健康保险类别主要发展方向重点发展险种和业务医疗保险产品和业务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补充医疗保险及经办服务。(五)推动健康服务多样化发展。1.积极发展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家庭医生式服务,开展面向家庭的签约服务,推动以治疗为主向治疗、预防、健康管理相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转变,逐步构建起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转变,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网底作用,有效落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大力加强、完善健康教育推广体系,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核心信息,不断扩大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覆盖面,培养市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珠海市健康促进行动”,创造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2.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建设,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开展群众参与度高的体育项目的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市区群众体质测定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发展各类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培育体育康复产业。(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计生局参与)3.推动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医疗服务、中医药保健与旅游、文化、养生康复等产业联动融合发展。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鼓励各地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养生康复产业,引导康体养生服务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健康文化产业,推动健康知识传播机构发展,加强岭南健康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扩大健康文化传播与交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媒体健康教育功能,加强各类社会公益性健康教育平台建设。(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海洋农业水务局参与)专栏5:健康服务多样化发展类别主要发展方向示范带动机构及重点推进项目健康教育与人才培养大力加强、完善健康教育推广体系,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核心信息,不断扩大我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覆盖面,培养市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珠海市健康促进行动”中来,创造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1.进一步提升健康教育示范项目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广东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结合健康城市创建,开展支持性环境试点建设工作(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知识一条街等)。3.开展健康指导员试点工作,为社区培养“五进”(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健康指导员,传递健康知识与技能,宣传并带动群众积极参与珠海市健康促进行动。4.推动各级新闻媒体健康教育科普栏目(电视栏目、电台栏目、报纸栏目)、村(居)卫生计生“三栏”(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建设等。健康教育与人才培养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推广。推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体育科学健身方法的宣传推广(珠海广播电视台、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健康管理服务机构推动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工作常态化,使科学健身指导切实服务群众,切实发挥政府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珠海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珠海市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站。健康管理服务机构进一步转变我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逐步构建起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探索建立家庭医生式团队服务新模式,促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契约式、主动式服务转变。开展家庭医生式团队服务。(六)培育发展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1.重点推进医药产业研发和应用。依托现有政策优势、区位优势、环境优势和产业基础,把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科学发展、示范引领、参与全球经济中高端竞争优势产业。以特色化学药、现代中药、生物制药、高端原料药、中高端医疗器械以及营养与保健食品等为发展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重大项目,通过重点支持生物技术产业、现代医药产业(包括制药产业与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的创新项目,支持生物医药领域技术的攻关和应用,支持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和引进新项目,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的新药、医疗器械创制活动,加快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市科工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参与)2.着力发展传统医药及医用食品产业。积极扶持安全、高效、低成本的国产“仿制药”的开发与生产,使人民群众用得到、用得起疗效确切的“好药”;推进传统老字号中药的发展,提升中医药现代化研究和应用水平;打造以抗衰老、减肥瘦身养颜和以提高免疫力为主的营养与保健食品品牌群;发展优质蛋白食品、膳食纤维食品、鱼油、褪黑素、DHA(二十二碳六烯酸)、EPA(二十碳五烯酸)、核酸为代表的第三代保健食品;发展以食用菌、海洋生物、天然植物的生物活性提取物为代表第四代保健食品;鼓励企业利用广东省地处岭南、濒临海洋的特色资源,发展植物来源和海洋生物来源的高端保健食品。加强我市传统保健食品的品牌建设,重点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保健品基地建设。(市科工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海洋农业水务局负责,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参与)3.积极拓展第三方健康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康复服务领域,引导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体检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中心等发展。鼓励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开展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实现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和专利信息服务。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新型第三方健康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计划;鼓励以企业为依托建设医药技术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市卫生计生局、市科工信局负责,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4.切实推动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鲜明、定位明确的“三园一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布局体系。“三园”即指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横琴中医药科技岛)、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金湾生物医药谷)、富山生物医药产业园(富山滨海医药港);“一基地”即唐家湾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唐家湾医疗器械创制海岸)。(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工信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参与)专栏6:珠海市生物医药相关支撑产业类别主要发展方向示范带动企业或者重点发展园区特色化学药和现代中药继续巩固我市制药企业在抗生素类药物、消化道类药物、心血管疾病药物、辅助生殖药物和精神神经类疾病药物的市场地位,加快高端原料药和制剂一体化发展,加强高附加值化学药物剂型改造。推进传统中药产品的二次开发,加快中医验方整理、新制剂新剂型研发和生产。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亿邦制药有限公司、珠海许瓦兹制药有限公司、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珠海南医大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国家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中心;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富山生物医药产业园、横琴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生物制药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重点攻克生物制药产业化关键技术,发展单克隆抗体、基因工程、干细胞与组织工程药物、PCR技术、生物芯片技术为重点的生物技术药物及新型疫苗,发展重大传染疾病快速检测试剂、血液检测系列配套试剂等重点产品。生物制药主要有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诊断试剂主要有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赛乐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银科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海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珠海赛乐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富山生物医药产业园。中高端医疗器械发展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与仪器、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试剂,发展新型诊断、治疗、化验、理疗、保健用器材。重点发展中高端影像设备、监护设备、血液灌流器、微创无创诊疗设备,加快大型诊疗设备国产化转化。引进数字化诊断设备、医用仪器生产重大项目及制造企业,打造以生物材料为特色的生物医学工程产品产业化基地。高端医疗器械主要有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福尼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康乐保(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康德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重点发展园区有 金湾生物医药产业园、唐家湾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等。营养与保健食品打造以抗衰老、减肥瘦身养颜和以提高免疫力为主的营养与保健食品品牌群,并打入国际市场成为创汇新产品群。发展优质蛋白食品、膳食纤维食品、鱼油、褪黑素、DHA、EPA、核酸为代表的第三代保健食品;发展以食用菌、海洋生物、天然植物的生物活性提取物为代表第四代保健食品;鼓励企业利用广东省地处岭南、濒临海洋的特色资源,发展植物来源和海洋生物来源的高端保健食品。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神采生物科技公司、珠海国佳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珍妮采化妆品有限公司、珠海市时代经典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三、政策措施(一)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工商登记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加快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除按规定需报国家核准项目外,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产业项目立项采用备案制。扩大社会办医空间,取消对社会办中医专科门诊部、诊所设置间距和数量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按规划在西部地区举办三级综合医院及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凡不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境内外社会资本均可举办医疗机构。允许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和一级医院免设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消毒供应室等,采取与第三方医学服务机构或其他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合作的形式提供服务。(市卫生计生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分别负责)(二)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加强医疗卫生、养老等专项规划与各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保障健康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与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将卫生、医疗、养老等各类健康服务业相关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科学布局,保障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用地需求,确保落地实施建设。加强行业发展规划引导,完善相关规划建设标准。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珠海市健康服务业相关专项设施规划,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完善卫生、医疗、养老等健康服务业设施规划内容。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要在公共服务设施中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健康服务业相关设施的配套。国土及规划部门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由规划部门在出具用地规划条件时明确相关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及交付使用事宜,国土部门据此在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医疗设施,通过改造或转换等方式利用现有闲置用房、地产等兴办健康服务机构, 结合城市更新增加健康服务设施,在专项规划中针对健康服务设施进行近期布点规划以及远期用地预留。加强对健康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监管,严禁擅自改变相关建设用地的用途、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变相开发房地产。(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参与)(三)创新投融资服务。大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业,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符合健康服务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差别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健康服务机构和企业通过小额信贷及其他融资方式获取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服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健康服务企业参与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和融资。鼓励出台引导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健康服务企业通过发行集优债、私募债、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政策;加大企业债券融资方式对养老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项目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偿取得的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资产条件的,可申请贷款或通过其他方式融资。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研究设立由政府引导推动,金融、国企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组建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健康服务产业提供引导性金融扶持。为健康服务产业提供引导性金融扶持。创新健康服务业利用外资方式,有效利用港澳等境外直接投资和跨境贷款。(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四)发挥财税服务价格政策扶持作用。完善健康服务的政府购买机制和投资补助政策,由政府负责保障的健康服务类公共产品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逐步增加政府采购的类别和数量。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可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认真按照《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出15条帮扶企业发展措施的意见》,切实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健康服务小微企业按税法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服务企业和医药企业按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可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税前扣除。医疗机构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享受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对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按现行国家、省、市财政、物价以及其他收费主管部门制订的收费减免政策执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局分别负责)(五)提高健康服务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按照省、市“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创新运用“互联网+健康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理念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加快创建健康服务“大数据”应用系统,实现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健康管理、药品监督和综合管理等系统联网和信息共享。支持医疗机构联合运营商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展在线预约门诊、远程健康管理和网络查询、支付等业务。(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六)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扩大健康服务人才供给规模。引导和鼓励技工院校增设健康与养老服务等健康服务相关专业。鼓励社会力量开设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类职业培训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推动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保障社会化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政策基础上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促进人才流动。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校企合办健康服务企业和研究室、实验室,畅通校企人才输送渠道。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积极引导对口毕业生从事健康服务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业。提高健康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优化健康服务工作条件,加强劳动和职业保护。进一步推动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加强健康服务业人才招聘工作,发挥公益性人力资源市场力量,鼓励我市相关企业大力引进健康服务业人才。大力引进境外专业人才、管理技术和经营模式,提高健康服务业国际合作水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分别负责)(七)加强健康服务业载体建设。开展健康服务业试点工作,以医师多点执业、中医药、医养结合为重点领域,推进健康服务业试点工作,推进社会办医,推进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将条件成熟的健康服务业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通过举办健康服务业项目境内外推介会,推动政企沟通、银企合作、产业交流。(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工信局分别负责)(八)加强全行业监管机制建设。推动制定、修订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新兴的健康服务领域,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制订服务标准。在暂时不能实行标准化的健康服务行业,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市场日常监管,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属地化管理。依法规范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对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包括机构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等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通过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管,健全市场规范。鼓励引导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龙头企业、医疗机构参与新兴健康服务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参与现代服务业先进标准体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技术支撑作用。将健康服务业统计纳入专业统计工作,加强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健康理念、健康知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崇尚健康的社会氛围。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广告发布和信息传播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健康消费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Topics
healthcare services public health economic development
Metadata
文号 珠府〔2016〕50号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6-05-18 15:31:37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健康服务业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7)
prov 粤府〔2015〕7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formal
cent 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named
cent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出15条帮扶企业发展措施的意见 named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named
unkn 珠海市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实施办法 named
unkn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named
unkn 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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