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medium 2016-07-01 15:04:23

Notice of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2016 Work Plan for Zhuhai Online Service Hall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6〕103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办函〔2016〕103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2016 work plan for the Zhuhai Online Service Hall, setting specific quantitative targets for online government service penetration, mobile application, and system integration to promote 'one-stop, one-portal' government service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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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6〕10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一门式、一网式”(以下简称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创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力争实现“一个提升、两个拓展、三个突破”。“一个提升”:即实现网上办事“三率一数”全面提升,逐步实现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办理。“两个拓展”:即在网上办事手机版应用上,拓展工商、税务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以及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劳动就业、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移动办理;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上,进一步拓展服务覆盖范围和个性化服务推送领域,真正实现主动式、智慧化服务。“三个突破”: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应用上取得新突破,按照省统一部署,初步建立架构统一、分级管理、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支撑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下同)、各部门网上办事应用;在“一网式”主题服务上取得新突破,按照省统一部署,以主题服务为导向,探索整合优化关联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的表单,实现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逐步建立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等一门式服务入口;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促进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管理一体化、规范化运作,重点推进区、镇(街)、村(居)基层办事服务支撑能力提升,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一)市级部门目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70%以上。所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9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4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创新一门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无缝对接。4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办理,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和手机办理。(二)各区目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6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6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50%以上。所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8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创新一门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无缝对接。充实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服务内容,镇(街)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应不少于100项,功能区应不少于80项;村(居)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应不少于50项,功能区应不少于30项。二、主要任务(一)市级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1.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主动服务、智能服务以及支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的能力。部署应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市区两级办事全过程数据。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推进市区两级部门业务系统接入。构建统一身份体系,以居民身份证号为个人办事唯一标识,以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办事唯一标识,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用户认证,实现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服务,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性。(市政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改办、市信息办、各区配合,11月底前完成)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1)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组织各区、各部门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及时更新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本级网上办事大厅提供基础目录。(市编办牵头,各区、各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编办统一部署,组织各区、各部门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组织各区、各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推动事项标准在一门一网应用运行。(市编办牵头,各区、各部门配合,11月底前完成)(3)开展关联事项主题服务梳理。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关联事项主题服务梳理,明晰每个主题中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及业务标准,理清各事项办理的前后置关系,整合优化相关审批或服务事项的业务表单和申报材料,为实现一门一网式网上办事服务夯实基础。积极争取省网上办事主题应用试点,配合省编办、省经信委开展主题应用试点工作。(市编办牵头,市政务局配合,长期工作)3.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目录管理。(1)梳理编制权责清单目录。按照省权责清单目录管理划分的10个类别,重新梳理市、区两级权责事项,形成权责清单(6月底前完成)。建设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支撑市、区两级权责清单目录以系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和动态调整,为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目录基础信息。组织指导各区、各部门将权责事项按统一标准规范录入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市编办牵头,市信息办、各区、各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2)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各区、各部门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应按照“应进必进、能进都进”的原则,进驻本级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过程、结果等全流程网上公开运行。(市政务局牵头,各区、各部门配合,11月底前完成)4.拓展手机版办事能力。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相关规范,对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进行标准化改造。拓展手机办事和预约功能,指导市级部门和各区按照建设规范提供手机办事、预约服务,并接入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拓展手机版功能,丰富支付宝城市服务\/服务窗、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内容,开发第三方接入能力,拓展移动办事渠道。(市政务局牵头,各区、各部门配合,11月底前完成)5.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按照省建设指南,结合我市功能需求,对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以下简称“两页”)进行升级改造,并接入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省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统一网页版面、基础栏目、实名认证。(市政务局牵头,6月底前完成)推进“两页”与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样本库和材料库的对接;拓展“两页”服务覆盖范围,梳理各区、各部门便企、便民服务事项接入,逐步实现企业和市民通过一个平台网上办理各类事项。以“两页”为载体,逐步实现企业和市民所有办事记录、办事材料、办理结果、电子证照、咨询投诉等相关信息资料的智能归集。强化“两页”个性化推送和互动服务,提升主动服务能力。推动全市各级办事窗口现场实名认证开通激活“两页”,力争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推行以“两页”为唯一出入口的实名制网上办事模式。(市政务局牵头,各区、各部门配合,11月底前完成)6.加快推进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应用部署。配合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应用部署,推进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推动各部门间政务电子证照信息数据的共享互认应用。组织指导市、区两级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基本建成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实现20%以上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逐步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应用。(市政务局、市信息办牵头,各区、各部门配合,11月底前完成)7.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满足网上办事大厅各级、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要求。配合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及时归集、整理市区政务服务数据,保障省、市、区数据共享交换要求。指导各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市信息办牵头,各区配合,11月底前完成)8.加快推进样本库和材料库建设应用。建设样本库和材料库(以下简称“两库”),电子化归集整理事项申办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支撑申请材料样本和办理结果样本在网上办事大厅可查可看,已提交过的申请材料和已有办理结果在网上办事大厅可共享可复用,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重复使用”,为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建立健全“两库”相关管理机制。(市政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11月底前完成)9.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工作。结合政府绩效评估,将网上办事大厅“三率一数”、“一机两页”等重要指标纳入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和各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等指标体系,强化网上办事监督,提高网上办事效能。(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牵头,市政务局配合,11月底前)根据省效能监督系统建设规范及技术标准,开展效能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实现与省效能监督系统互联互通。(市编办、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务局、市信息办配合,11月底前)(二)市级部门工作任务。1.加强部门系统与网厅平台互联互通。按照网厅数据交换标准及要求,及时提供部门办事全过程数据,提高数据交换及时性、准确性。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网厅统一规范要求,将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网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11月底前完成)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由市编办统一部署,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及时更新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6月底前完成)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参照省标准规范、市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本部门实际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结合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在线上线下的应用运行工作。(11月底前完成)3.加快推进权责清单目录的编制及应用。由市编办统一部署,按照省权责清单目录管理划分的10个类别,重新梳理编制本部门权责清单,并按统一标准规范录入珠海市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应作为本部门权责事项的唯一标准名称,部门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数据交换等工作,凡涉及事项名称的,须以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为准。(6月底前完成)权责清单中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依申请类职权),应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其他依部门职权发起的权责事项,应逐步纳入事项运行监管系统,实行统一监管。(11月底前完成)4.拓展手机办事服务。全面梳理本部门业务,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提供手机办理。本部门已实现手机办理的业务,要按照省相关规范,标准化改造后接入网厅手机版;未实现手机办理的事项,可按照省建设规范自行开发接入网厅手机版,或依托网厅开发手机办理功能。11月底前,本部门4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办理,鼓励社会服务事项实现手机办理。(11月底前完成)配合丰富支付宝城市服务\/服务窗、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内容,拓展移动办事渠道。(11月底前完成)5.丰富“两页”服务内容。梳理本部门便企、便民服务事项并进驻“两页”。重点围绕工商、税务等相关事项,进一步拓展两页服务覆盖范围和个性化服务推送领域,实现主动式、智慧化服务。(市政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6.按照规范要求实施证照电子化。配合市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及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完成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及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工作。配合省政务电子证照应用部署,升级改造部门业务系统,本部门20%以上业务系统实现与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对接,逐步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推进存量证照的电子证照转化。按照《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应用,探索在业务审批过程中应用电子证照,减少办事人提交纸质证照和到现场次数。(11月底前完成) 7.配合样本库和资料库建设工作。根据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要求,对本部门业务受理标准、申请材料样本、办理结果样本等进行梳理,形成业务受理手册和样本库,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样本库和材料库进行统一管理,支撑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样本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查可看,同时为一门式综合受理服务奠定基础。(分批推进,11月底前完成)(三)各区工作任务。1.持续优化横琴自贸区企业网页。在为注册企业全部开通企业网页基础上,全面提升自贸区网页激活使用率。加强企业网页日常运营及应用,结合横琴自贸区企业实际需求,拓展横琴自贸区企业网页特色,重点发展招商引资、立项审批、税务服务、通关贸易等涉企事项,实现信息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横琴新区牵头,市政务局配合,11月底前完成)2.加强与市网厅互联互通。按照网厅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及时推送本区办事全过程数据至市网厅数据处理平台。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推进区级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11月底前完成)3.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由市编办统一部署,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及时更新本区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进本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6月底前完成)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参照省标准规范、市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本区实际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结合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在线上线下的应用运行工作。(11月底前完成)4.加快推进权责清单目录的编制及应用。由市编办统一部署,按照省权责清单目录管理划分的10个类别,重新梳理编制本区权责清单,并按统一标准规范录入珠海市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应作为本区权责事项的唯一标准名称,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数据交换等工作,凡涉及事项名称的,须以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为准。(6月底前完成)权责清单中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依申请类职权),应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其他依部门职权发起的权责事项,应逐步纳入事项运行监管系统,实行统一监管。(11月底前完成)5.建设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纵向连通市级网厅和市级共享平台,横向连通区内各部门,为市区之间、区内部门之间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为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奠定信息化基础。配合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按照省相关标准规范,及时推送更新本区数据,保持数据的鲜活性,提高数据的可用性。(11月底前完成)6.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式办理。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要求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式办理。认真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要求,区、镇(街)、村(居)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必须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方便基层群众“一网办理”。(6月底前完成)7.配合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认真梳理本区事项,已实现手机办理的,按统一标准规范接入网厅手机版;未实现的,要进一步梳理其中的手机可办业务,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提供手机办理,不断丰富网厅手机版应用服务。(11月底前完成)8.激活应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结合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通过在区、镇(街)、村(居)服务中心窗口配备前端信息采集设备,现场实名认证开通激活“两页”,力争区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区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大力推行以“两页”为唯一出入口的实名制网上办事模式。(11月底前完成)9.丰富基层网上办事服务内容。梳理基层事项进驻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并提供网上办事服务。镇(街)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不得少于100项,功能区不得少于80项;村(居)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不得不少于50项,功能区不得少于30项。(11月底前)三、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是2016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相关指标任务已纳入省智慧城市建设、珠三角规划纲要等省级考核指标体系。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的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确保“三率一数”、“一机两页”、政务电子证照试点应用等重要指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区要参照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制定2016年区级分厅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建设要求,加强经费保障,抓好工作落实。(二)各负其责,加强检查督办。市、区两级效能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责;市、区两级监察部门要对职能部门效能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各区、各部门按季度向市政务局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务局汇总梳理后,报省经信委、省信息中心,省府办公厅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市政务局定期对各区、各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以月报、专报等形式予以通报。(三)沟通协调,加强市区联动。市级牵头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省级牵头建设部门的主动沟通衔接,同时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省、市工作计划顺利推进和落到实处。各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市级牵头建设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确保本区、本部门各项指标和建设任务的落实。(四)宣传推广,拓展深化应用。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各类平面媒体等,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向群众推荐使用网上办事大厅,提高网上办事大厅在群众中的认知度和使用率。推广民生热点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推动网上办事大厅真正成为我市政府服务的主渠道、公众办事的主窗口。 附件:1.名词解释 2.珠海市户籍人口数量统计表 3.珠海市注册企业数量统计表 4.2016年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1名词解释1.三率一数: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到现场次数。2.一机两页: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3.两页开通用户数: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开通企业专属网页的工商注册企业数占工商注册企业总数的比例。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开通市民个人网页的人数占户籍人口总数的比例。4.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5.上网办理率:指上网申办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6.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 附件2 珠海市户籍人口数量统计表序号行政区划户籍人口数量备注1香洲区577179 2金湾区80363 3斗门区354862 4横琴新区6660 5高新区49893 6保税区\/ 7万山区2884 8高栏港区60652 9珠海市1132493 附件3 珠海市注册企业数量统计表序号行政区划注册企业数量备注1珠海市9486 2香洲区43529此项数据为香洲工商分局、拱北工商分局登记企业之和3金湾区4570此项数据为金湾工商分局、红旗工商所、三灶工商所登记企业之和4斗门区7214 5横琴新区18523此项数据取值于市工商局信息系统记录,供参考用6高新区3295 7保税区5696 8万山区445 9高栏港区1408此项数据为南水工商所、平沙工商所登记企业之和合计94166 附件42016年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任务分解表一、市级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工作任务任务分解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1.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系平台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主动服务、智能服务以及支撑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的能力。部署应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数据监测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市区两级办事全过程数据。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推进市区两级部门业务系统接入。构建统一身份体系,以居民身份证号为个人办事唯一标识,以社会信用代码为企业办事唯一标识,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用户认证,实现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服务,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性。市政务局市公安局、市商改办、市信息办、各区11月底前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1)更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组织各区、各部门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及时更新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本级网上办事大厅提供基础目录。市编办各区、各部门6月底前(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编办统一部署,组织各区、各部门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组织各区、各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推动事项标准在一门一网应用运行。市编办各区、各部门11月底前(3)开展关联事项主题服务梳理。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关联事项主题服务梳理,明晰每个主题中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及业务标准,理清各事项办理的前后置关系,整合优化相关审批或服务事项的业务表单和申报材料,为实现一网式、一门式网上办事服务夯实基础。积极争取省网上办事主题应用试点,配合省编办、省经信委开展主题应用试点工作。市编办市政务局长期工作3.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目录管理(1)梳理编制权责清单目录。按照省权责清单目录管理划分的10个类别,重新梳理市、区两级权责事项,形成权责清单。建设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支撑市、区两级权责清单目录以系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和动态调整,并为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目录基础信息。组织指导各区、各部门将权责事项按统一标准规范录入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市编办市信息办、各区、各部门6月底前(2)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各区、各部门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应按照“应进必进、能进都进”的原则,进驻本级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过程、结果等全流程网上公开运行。市政务局各区、各部门11月底前4.拓展手机版办事能力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相关规范,对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进行标准化改造。拓展手机办事和预约功能,指导市级部门和各区按照建设规范提供手机办事、预约服务,并接入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拓展手机版功能,丰富支付宝城市服务\/服务窗、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内容,开发第三方接入能力,拓展移动办事渠道。市政务局各区、各部门11月底前5.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1)按照省建设指南,结合我市功能需求,对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以下简称“两页”)进行升级改造,并接入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省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统一网页版面、基础栏目、实名认证。市政务局 6月底前(2)推进“两页”与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样本库和材料库的对接;拓展“两页”服务覆盖范围,梳理各区、各部门便企、便民服务事项接入,逐步实现企业和市民通过一个平台网上办理各类事项。以“两页”为载体,逐步实现企业和市民所有办事记录、办事材料、办理结果、电子证照、咨询投诉等相关信息资料的智能归集。强化“两页”个性化推送和互动服务,提升主动服务能力。推动全市各级办事窗口现场实名认证开通激活“两页”,力争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推行以“两页”为唯一出入口的实名制网上办事模式。市政务局各区、各部门11月底前6.加快推进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应用部署配合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应用部署,推进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推动各部门间政务电子证照信息数据的共享互认应用。组织指导市、区两级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基本建成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实现20%以上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逐步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应用。市政务局、市信息办各区、各部门11月底前7.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功能,满足网上办事大厅各级、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要求。配合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及时归集、整理市区政务服务数据,保障省、市、区数据共享交换要求。指导各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市信息办各区11月底前8.加快推进样本库和材料库建设应用建设样本库和材料库(以下简称“两库”),电子化归集整理事项申办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支撑申请材料样本和办理结果样本在网上办事大厅可查可看,已提交过的申请材料和已有办理结果在网上办事大厅可共享可复用,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重复使用”,为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建立健全“两库”相关管理机制。市政务局各部门11月底前9.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工作(1)结合政府绩效评估,将网上办事大厅“三率一数”、“一机两页”等重要指标纳入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和各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等指标体系,强化网上办事监督,提高网上办事效能。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政务局11月底前(2)根据省效能监督系统建设规范及技术标准,开展效能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实现与省效能监督系统互联互通。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务局、市信息办11月底前二、市业务部门工作任务部门总体目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70%以上。所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9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4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创新一门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无缝对接。4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办理,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和手机办理。工作任务任务分解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1.加强部门系统与网厅平台互联互通按照网厅数据交换标准及要求,及时提供部门办事全过程数据,提高数据交换及时性、准确性。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网厅统一规范要求,将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网厅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11月底前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1)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及时更新本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进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 6月底前(2)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参照省标准规范、市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本部门实际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结合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在线上线下的应用运行工作。 11月底前3.加快推进权责清单目录的编制及应用(1)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按照省权责清单目录管理划分的10个类别,重新梳理编制本部门权责清单,并按统一标准规范录入珠海市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应作为本部门权责事项的唯一标准名称,部门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数据交换等工作,凡涉及事项名称的,须以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为准。 6月底前(2)权责清单中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依申请类职权),应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其他依部门职权发起的权责事项,应逐步纳入事项运行监管系统,实行统一监管。 11月底前4.拓展手机办事服务(1)全面梳理本部门业务,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提供手机办理。本部门已实现手机办理的业务,要按照省相关规范,标准化改造后接入网厅手机版;未实现手机办理的事项,可按照省建设规范自行开发接入网厅手机版,或依托网厅开发手机办理功能。11月底前,本部门4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办理,鼓励社会服务事项实现手机办理。 11月底前(2)配合丰富支付宝城市服务\/服务窗、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内容,拓展移动办事渠道。 11月底前5.丰富“两页”服务内容梳理本部门便企、便民服务事项并进驻“两页”。重点围绕工商、税务等相关事项,进一步拓展“两页”服务覆盖范围和个性化服务推送领域,实现主动式、智慧化服务。市政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等部门6月底前6.按照规范要求实施证照电子化配合市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及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完成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及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工作。配合省政务电子证照应用部署,升级改造部门业务系统,本部门20%以上业务系统实现与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对接,逐步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推进存量证照的电子证照转化。按照《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开展电子证照试点应用,探索在业务审批过程中应用电子证照,减少办事人提交纸质证照和到现场次数。 11月底前7.配合样本库和资料库建设工作根据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要求,对本部门业务受理标准、申请材料样本、办理结果样本等进行梳理,形成业务受理手册和样本库,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样本库和材料库进行统一管理,支撑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样本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查可看,同时为一门式综合受理服务奠定基础。 11月底前三、各区工作任务各区总体目标:(1)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6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6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50%以上。所有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8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2)创新一门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无缝对接。充实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服务内容,镇(街)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应不少于100项,功能区应不少于80项;村(居)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应不少于50项,功能区应不少于30项。工作任务任务分解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1.持续优化横琴自贸区企业网页在为注册企业全部开通企业网页基础上,全面提升自贸区网页激活使用率。加强企业网页日常运营及应用,结合横琴自贸区企业实际需求,拓展横琴自贸区企业网页特色,重点发展招商引资、立项审批、税务服务、通关贸易等涉企事项,实现信息个性化推送及日常提醒服务。横琴新区市政务局11月底前2.加强与市网厅互联互通按照网厅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及时推送本区办事全过程数据至市网厅数据处理平台。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推进区级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11月底前3.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1)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结合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及时更新本区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进本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 6月底前(2)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参照省标准规范、市县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本区实际和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将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省“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结合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在线上线下的应用运行工作。 11月底前4.加快推进权责清单目录的编制及应用(1)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按照省权责清单目录管理划分的10个类别,重新梳理编制本区权责清单,并按统一标准规范录入珠海市权责清单目录管理系统。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应作为本区权责事项的唯一标准名称,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数据交换等工作,凡涉及事项名称的,须以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名称为准。 6月底前(2)权责清单中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职权(依申请类职权),应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其他依部门职权发起的权责事项,应逐步纳入事项运行监管系统,实行统一监管。 11月底前5.建设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纵向连通市级网厅和市级共享平台,横向连通区内各部门,为市区之间、区内部门之间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为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奠定信息化基础。配合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按照省相关标准规范,及时推送更新本区数据,保持数据的鲜活性,提高数据的可用性。 11月底前6.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办理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要求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式办理。认真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要求,区、镇(街)、村(居)纳入基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事项,必须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并提供网上办理,方便基层群众“一网办理”。 6月底前7.配合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认真梳理本区事项,已实现手机办理的,按统一标准规范接入网厅手机版;未实现的,要进一步梳理其中的手机可办业务,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提供手机办理,不断丰富网厅手机版应用服务。 11月底前8.激活应用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结合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通过在区、镇(街)、村(居)服务中心窗口配备前端信息采集设备,现场实名认证开通激活“两页”,力争区企业专属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区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40%。大力推行以“两页”为唯一出入口的实名制网上办事模式。 11月底前9.丰富基层网上办事服务内容梳理基层事项进驻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并提供网上办事服务。镇(街)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不得少于100项,功能区不得少于80项;村(居)办事站进驻事项,行政区不得不少于50项,功能区不得少于30项。 11月底前
Topics
e-government digital transformation public service delivery
Metadata
文号 珠府办函〔2016〕103号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6-07-01 15:04:23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政务服务数字化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2)
prov 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 named
unkn 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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