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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6:01:59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Zhuhai City to Strive for Model Management Level in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Smooth Traffic Project
(已失效)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珠海市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2〕44号)
This document forwards a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plan, approved by the city government, outlining specific targets and measures for Zhuhai to achieve the highest national level ('model management') in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o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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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3 characters
珠府办〔2002〕44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制定的《珠海市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珠海市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 模范管理水平实施方案市公安局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20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在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中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优秀管理水平(二等管理水平)。根据公安部、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公安厅、建设厅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的整体功能和交通管理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2002年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要在确保优秀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争创模范管理水平(一等管理水平),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实施范围香洲区内道路(上冲、下栅检查站以内,珠海大桥以东的区域)。二、组织领导成立2002年珠海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冼文,副组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詹土贵及市公安局、市建设局、香洲区政府的分管领导,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香洲区建设局、市公共汽车公司、市电信局、珠海供电公司各派一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詹土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香洲区政府、市交警支队派领导担任,成员由市交警支队抽调2人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香洲区政府、香洲区建设局各抽调1人组成。三、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一)大力开展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宣传工作。工作目标: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广大交通参与者基本了解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我市的总体工作目标;市区人口(含暂住人口)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制定和实施了切实有效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的对策和措施。工作措施:1.召开全市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启动大会。由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02年我市实施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启动暨协调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所有成员,统一部署2002年我市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工作任务,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分工,并制订各项具体工作的进度表和完成时限,正式启动2002年珠海市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的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做好各有关单位的内部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同时,要分别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精神,提高对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单位。3.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宣传教育面。市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单位在报纸、电视台、电台举办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专题节目,宣传我市2001年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取得的成绩,组织开展做好2002年争创城市道路管理交通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工作大讨论,及时跟踪报道今年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进展情况,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4.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街道办、居委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的内容,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意识,使市民交通文明意识有明显提高,将宣传的效果体现在“会安全走路,会安全乘车,会安全骑车,会安全驾车和规范停车”等具体行为上。责任单位:香洲区政府。协助单位:市交警支队。(二)组织制定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工作目标:交通管理规划要有道路交通流特性调查、交通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交通需求分析计算、交通管理方案及分析评价、交通指挥中心发展规划以及队伍建设、教育执法、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车辆管理等的规划和措施建议,要通过专家论证,并经市政府发布实施。工作措施:抽调专人成立制定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领导班子及起草小组,聘请全国交通管理专家带领有关人员做好我市道路交通的基础资料调查及现状分析、城市经济和交通发展预测、道路交通管理的具体规划等工作,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再优化,保证在8月底前完成我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正式稿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责任单位: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 (三)继续加大道路基础设施投入。工作目标:路面密度要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主干道密度达到2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平方米\/人以上,道路面积率达到13%以上,主干道亮灯率达到100%,百辆汽车停车位数达到26个以上。工作措施:按照我市五年城市建设规划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尽快开通吉柠路(吉大水库至柠溪加油站),改造东坑旅游路,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品位。同时,建设部门、交警部门要对目前我市城市中心区公共建筑配套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和占路停车场的分布及可提供泊车位数情况、停车需求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提出我市停车场建设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后逐步实施,同时在市区建立停车咪表管理系统,规范停车街管理,提高我市静态交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协助单位:香洲区建设局、市交警支队。(四)配套完善交通设施。工作目标:交通标线施划率达到90%以上;主干道双向平均每公里交通标志数达到12块以上;主干道平均300米以内设置一处行人过街设施;建成区内路口渠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内路口灯控率达到75%以上;建成区路口人行横道灯控率达到40%以上,主干道路段人行横道灯控率达到20%以上;让行标志设置率达到30%以上;指路标志满足准确清晰、符合国标、系统连续、数量适宜、位置适当且无遮挡等5项要求;路口渠化、信号配时及交通标志合理。工作措施: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套完善市区新建道路的交通设施,更换旧的交通标志,重新施划残旧的交通标线,并优化有交通堵塞现象的信号灯配时,科学渠化路口,促进全市交通设施水平明显提高。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要加强联系合作,提交我市配套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资金预算报市政府审批,确保道路交通设施资金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协助单位:市建设局。(五)不断增加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工作目标:交通指挥中心要满足信号控制、信息查询、道路监控、交通通讯、交通诱导、接警、指挥、勤务管理等8项要求;建成区主干道闯红灯监测设备设置率达到40%以上;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达到接入公安二级网或实现拨号上网、遵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建立本市数据库并实现24小时向省级数据库传送数据、实现数据异地交换及数据统计分析和异地联网查询、建立城域网并实现支队与大队间的数据共享等5项要求。工作措施:1.组织开发交通指挥中心的交通信号灯计算机控制功能。市公安局要组织市交警支队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的编制及路口渠化、信号灯配时调整等工作,制定市区交通信号灯计算机控制系统方案及资金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待资金落实后迅速施工建设,逐步实现我市主干道交通信号的线控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行车延误。同时,建设部门要配合做好施工期间的道路挖掘、管线埋设等工作;电信部门要按照社会公共资源共享的原则,主动做好有关电信、光纤网络的建设、公用工作;供电单位要将交通信号灯的电力供应问题纳入全市路灯供电系统,彻底解决我市交通信号灯长期租借路边临时用电、经常因停电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现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协助单位:市建设局、市电信局、珠海供电公司。2.进一步完善122报警系统,并加强交通指挥中心的勤务管理功能,确保交通民警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提高接警的准确率和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3.增加交通违章监测设备。在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监控系统闯红灯抓拍功能的基础上,在主干道增加数码相机交通违章抓拍设备,对闯红灯、越线行驶、违章掉头等动态交通违章进行监测抓拍,加强对违章车辆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4.完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按照省交警总队的要求,做好佛山示范工程的软件安装应用工作,同时加强对交通民警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民警对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利用率,实现科技强警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六)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秩序整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大力压缩交通事故,提高交通事故接出警效率。工作目标: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以上,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0%以上,主干道行人遵章率达到85%以上,主干道违章停车率每公里双向少于2辆,违章占用道路率低于2%,道路规范化停车率达到70%以上;平均行车延误少于40秒\/公里,主干道平均车速达到28公里\/小时;白天接出警时间少于10分钟,夜间接出警时间少于15分钟;万车事故率低于60次\/万台车,万车死亡率低于6人\/万台车;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达到90%以上,简易程序处理事故率达到80%以上,10万人死亡率低于4人\/10万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有所下降。工作措施:1.大力整顿交通秩序。一是加强出租车管理。通过划定出租车临时上下客停车点,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驶秩序,大力整顿出租车违章停靠上下客、冲红灯、违章调头、无资格确认证明驾车、挪用或转借驾驶证及酒后驾车,拒绝、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等违章行为。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协助单位:市交通局。二是加强摩托车行驶秩序管理。以摩托车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异地号牌进入市区行驶、不戴头盔、超载等违章行为为整治重点,特别要集中优势警力重点整治拱北口岸和前山地区的摩托车行驶秩序,在全市形成对摩托车违章的严管态势,降低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三是巩固“严管街”效果,提高非机动车及行人遵章率。把治理非机动车和行人秩序作为交通管理工作上等级、上台阶的重要突破口,在前两年创建迎宾南路、九洲大道两条“严管街”的基础上,将景山路、人民路、粤海东路、情侣路、凤凰路、梅华路、明珠路确定为创建“严管区”范围。在加派警力的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严管街”、“严管区”的监管力度,及时纠正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各类违章行为,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香洲区政府。四是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将自行车、摩托车的停放秩序管理落实到沿街的单位和商铺;继续通过利用数码相机抓拍等方式,清理乱停乱放车辆;加大对违章占道摆卖摊档的清理整治力度,还路于民,还路于交通。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协助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香洲区政府。五是加强对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力度的考核工作。根据市区主干道的交通管理实际,制定交通秩序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对民警执勤执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将各项交通违章指标压在一等管理水平标准范围内。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2.开展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事故多发车型的专项整治。根据我市近年来交通事故分析,确定交通事故黑点,加大路面巡逻监控力度,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同时认真落实基层交通民警工作量化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现有交通事故接出警工作模式,抓好检查落实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此外,加强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研究,找出其特点和规律,制定逃逸交通事故处置预案,同时增加路面巡逻监控密度和广度,预防和及时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七)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工作目标: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3标台以上;公共交通车辆安全运行间隔里程达到125万公里\/次以上;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达到90%以上;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率达到85%以上。工作措施:按公交车辆应报废年限逐步更新公共交通车辆,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路网结构,有效提高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数和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对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公交车辆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公共交通场站建设,提高公交车辆的进场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助单位:市公共汽车公司。(八)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目标: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交警民警大专以上学历占民警总数的70%以上;群众对城建监察管理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和竞争上岗机制,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巩固“三项教育”成果,发扬求实作风,提高民警的为民服务意识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同时要邀请有关专家对全体民警进行畅通工程知识培训,有效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更好适应现代化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3.深入开展警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民警的工作规范、行为规范和装备规范,并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使交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轨。4.加大对城管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城管队伍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九)认真做好总结及迎接检查评比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2002年全国实施畅通工程检查评比工作将于2003年1月至4月进行。市各有关单位要在2002年底前,对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对本部门完成分工任务情况进行自查,准备有关备查材料,写出书面自查情况总结报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03年1月,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对2002年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同时准备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迎接国家及省的检查评比定级工作。责任单位: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单位。四、工作要求(一)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单位请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安排的参加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的人员名单报市交警支队办公室(联系电话:8642455,传真:8641733)。(二)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把它作为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我市投资环境的重要契机,树立精品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取得突出成效,达到预定目标。(三)为保证争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建立并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城建部门为主力军,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互通信息,确保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的系统化和连续性。(五)各单位要注意加强情况收集和汇报工作,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
Topics
urban traffic management
transportation policy
public safety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办〔2002〕44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8-09 16:01:59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城市交通管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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