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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6:02:45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Municipal Bureau of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s Opinions on Conducting a Quality Status Census of Health and Safety Product Manufacturers
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04〕40号)
This document forward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municipal-level census to comprehensively assess the quality status of manufacturers producing health and safety-related products (e.g., food, chemicals), aiming to establish electronic quality records and strengthen source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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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 characters
珠府办〔2004〕40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质监局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关于开展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 当前,食品、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总体质量状况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国家和省都非常重视,相继作出专项部署,要求把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从源头抓起,开展质量普查,在掌握企业基本质量状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整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我市虽然没有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事故,但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总体质量不高,很多中小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掌握不齐全、不系统。特别是对小型的、手工作坊式的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由于其容易开办、规模小、分布广、流动性大、变化快,企业质量状况等基本情况更是不明确。为把这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生产企业监管好、整治好,提高全市产品质量,促进质量振兴,我局决定从8月起,在全市开展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工作。现就做细做好普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普查工作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全面掌握全市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以普查促整治,边普查边整治,从源头抓质量,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力促全市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有较大改观。 二、普查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全市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标准、计量、质量基本情况和使用特种设备的状况。 (二)按国家要求建立企业质量电子档案,为动态监管打好坚实基础。 三、普查重点对象 普查重点企业为食品、危险化学品等与人身健康安全密切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普查重点区域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 四、普查工作组织机构 这次全市性普查工作由我局成立专门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抽调有关科、所精干人员组成普查队伍负责落实。由于普查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大量的小企业、小作坊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需要基层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大力支持配合,通报信息,才能确保普查不遗漏,使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因此,各区、镇(街道办)、村(居)委会要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从2004年8月开始至年底基本完成第一阶段普查工作,并尽快完成数据录入,初步建立企业质量电子档案;从2005年开始进一步深化普查工作,并建立起有效的动态监管网络。 六、普查工作分工 市质监局负责香洲区、金湾区的普查工作;市质监局斗门办事处负责斗门区的普查工作。普查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普查工作,并按分片分工落实普查任务,准确录入企业质量信息。各区、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沟通好有关普查工作,按要求报送辖区内企业相关信息。 七、普查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状况普查工作,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质监部门做好为建立区域质量监督网络而开展的这项普查工作。特别是各生产企业,要按照普查报表的要求负责任地如实提供本企业的数据和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普查工作采取地毯式,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落实责任。要画出全市健康安全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布草图,做好标记,逐个区、镇(街道办)、村(居)委会,逐个工业园,逐家企业进行调查,挨家挨户进行登记。第一手信息经核实后迅速录入电脑,建立企业质量电子档案,做到一家不漏,一厂一档案。 (三)建立新办健康安全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通报制度。各基层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关注本辖区内涉及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建立村(居)委会向镇政府(街道办)报告本村(居)委会范围内新办的健康安全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镇政府(街道办)及时向质监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的制度,使每一家健康安全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都纳入监管范围,不留死角。对不报告、不通报的,出了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在普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行为,普查工作人员要随即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企业改正。要以帮扶为主和质监“三服务”(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服务于企业发展的需要、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的精神,帮助企业进行必要的整改。同时,在普查过程中发现地下制假窝点,普查工作人员要立即通报质监稽查部门进行查处。 (五)边普查边分类管理。普查工作人员要认真掌握法律和政策规定,在普查工作中要分清哪些是证照齐全的,哪些是只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而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哪些是无证无照的;哪些是条件较好整改后可以达到发证条件的,哪些是条件较差需要取缔的,哪些是短期内不能取缔而要加强监管的。通过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初步整治意见,由我局综合归纳后提出整治方案向市政府报告。涉及到其他职能部门的整治工作,提请市政府组织实施。 (六)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各界特别是生产企业宣传普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使普查工作得到各方面的有效配合。同时,要做好普查保密工作,在普查和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工作中,不得擅自将企业的情况对外泄露。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四年八月二日
Topics
product quality
food safety
manufacturing regulation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办〔2004〕40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8-09 16:02:45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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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 unkn 关于开展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普查工作的意见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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