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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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6:02:52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Zhuhai City 2004 Special Action Plan for Cracking Down on Counterfeit Cigarettes
转发市打假办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关于珠海市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4〕62号)
This document forward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2004-2005 special action plan to combat the production and sale of counterfeit cigarettes in Zhuhai City, outlining specific targets, key areas, and a phased timeline for e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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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2 characters
珠府办〔2004〕62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市打假办、烟草专卖局、公安局制定的《珠海市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珠海市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市打假办 珠海烟草专卖局 市公安局(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为巩固扩大我市2003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卷烟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根据《广东省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假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结合,打击制假售假和管理市场相结合,面上指导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通过“端窝点,破网络,打团伙,抓主犯,清市场,追责任”,实现标本兼治,始终保持卷烟打假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卷烟生产和销售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要进一步完善2003年度专项行动期间初步形成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打假办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的卷烟打假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各级尤其是村(居)、镇(街道)打假责任制全面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到位。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加大惩罚力度,基本摸清卷烟制假和售假网络,打掉一批团伙,严惩一批制假售假主犯,同时清理一批无证经营户,切断假冒卷烟流向市场的渠道,净化卷烟市场环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力争2005年我市卷烟制假售假猖狂的状况得到进一步有效遏制,把我市卷烟制假售假活动控制在最低限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卷烟打假长效机制。 三、重点整治区 各驻军废弃、闲置营房;城中旧村、城乡结合部(前山、南屏、上冲、下栅等);珠海机场,各农贸市场,各工业开发区,果、农生产场,个体批发部,拱北口岸广场,出租屋。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为2004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做好宣传教育、准备工作。主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守法意识;巩固完善卷烟打假领导机制、联合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成立我市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督导组,召开动员、布置工作会议,分析研究2003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以来卷烟制假售假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涉嫌制假售假人员的处理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在本阶段,珠海烟草专卖局负责起草具体的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打击阶段)为2004年10月20日至2005年3月底,认真总结2003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开展打击行动。要联合组织开展清查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在“抓主犯”的同时,加大惩罚力度,严厉制裁卷烟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联合组织开展卷烟市场清理整顿,查处一批非法、无证经营大户,深挖一批非法经营线索,打掉一批非法卷烟销售团伙,切断假冒卷烟的市场销售渠道。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办案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打击制假售假“保护伞”。元旦、春节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把卷烟打假行动和清理整顿卷烟市场作为“民心工程”之一,积极组织力量,互相配合,掀起打击行动高潮,净化节日市场。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为2005年4月,各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开展总结和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2005年3月底,各部门应将专项行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打假办(联系人:陈延波,联系电话:2217934,传真:2254002)。在此基础上,由市打假办牵头组织,对各地开展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打假办成立专项行动督导组,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指挥机构。督导组由市打假办、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监察、法院、检察院、人事、电力等部门派人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卷烟制假售假活动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复杂的社会和经济原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卷烟打假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加强对卷烟打假工作的领导,保持卷烟打假工作的高压态势。认真总结2003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功经验,认清当前卷烟打假面临的形势、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发挥在卷烟打假行动期间形成并逐步完善的卷烟打假三大机制的优势,保持强大的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横不缺块,纵不缺层的紧密型工作关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4〕124号)的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协调,联合作战。市打假办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能,召开卷烟打假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卷烟打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卷烟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安、烟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打击合力。在打击地下烟机销售网络、原辅材料供应网络、假烟运输和销售网络的同时,要着重打击卷烟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结成的网络,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工商、烟草、公安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强对市场的监控,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执行打假工作责任制,对打假工作不力,或有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结合,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结合的原则,行政执法机关要提高调查取证能力,提高办案水平,司法机关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一批卷烟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烟草专卖局、打假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卷烟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在端窝点、抓主犯基础上切实将主犯的惩处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宣传报道,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适时宣传我市卷烟打假工作的成果,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要做好重点地区村、镇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打假责任制,形成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
Topics
law enforcement
tobacco control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办〔2004〕62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8-09 16:02:52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卷烟打假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2)
| cent 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 | named |
| prov 广东省2004年度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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