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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9 16:03:59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rder on Terminating the Level I Emergency Response to Combat the Xijiang River Flood (Zhufu [2005] No. 74)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抗击西江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结束令(珠府〔2005〕74号)
This document officially terminates the Level I emergency response for the Xijiang River flood as of June 27, 2005, and issues directives for post-disaster recovery and reconstruction efforts.
Document Text
1,132 characters
珠府〔2005〕74号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驻珠各单位,驻珠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6月份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持续强降水,西江流域发生了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为抵御西江洪水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6月24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抗击西江洪水的紧急动员令,宣布我市进入抗击西江洪水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状态。 紧急动员令下发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与全市人民和驻珠部队、武警官兵紧密团结,万众一心,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工作,保卫了我市西部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至6月26日15时,西江控制站高要、马口水文站的水位已退出警戒水位;26日21时,我市斗门区北部西江水位也全面回落,全市抗洪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未来两天,我市无强降雨天气,江河水位将继续回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当前我市雨情、水情和工情的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2005年6月27日上午10时结束西江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同时,为做好下一阶段救灾复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防汛Ⅰ级应急响应的结束,并不是抗洪工作的结束,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继续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汛救灾复产工作。 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建设部门要迅速对水浸房屋进行检查评估,未经检查的,一律不允许返回居住,避免灾后出现安全事故;民政部门要继续安置好不能返回住所的灾民的生活,稳定灾民情绪;卫生部门要做好疫情监控,防止疫情发生;公安部门应严防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受灾群众的人身财物安全。 三、各区要对危堤进行建档,并迅速制定处理方案和落实措施,尽快对危堤进行除险加固。同时就堤备料,对物料不足的堤段应尽快按照《广东省水库、堤防防汛器材储备标准》补齐抢险物料。 四、继续严格执行24小时巡堤工作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防止江河在退水阶段出现堤坝崩塌,造成新的险情。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救灾资金落实到位,积极做好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同时,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积极恢复生产和开展自救,克服困难,夺取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全面胜利。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Topics
disaster response
flood control
post-disaster recovery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2005〕74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8-09 16:03:59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应急管理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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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1)
| prov 广东省水库、堤防防汛器材储备标准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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