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2010-08-09 16:04:03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Municipal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s Activity Plan for Organizing One Hundred Enterprises to Pair with One Hundred Villages to Effectively Promote Rural Labor Transfer Employment

(已失效)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我市百家企业与百个农村结对共建有效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zhuhai
This notice forwards and mandates implementation of a three-year "Hundred Enterprises Support Hundred Villages Employment Project," which aims to establish partnerships between over 100 enterprises and over 100 villages/communities to facilitate the transfer and employment of rural surplus labor.
Document Text 4,503 characters
珠府办〔2005〕4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我市百家企业与百个农村结对共建有效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活动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关于组织开展我市百家企业与百个农村结对共建有效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活动的方案市劳动保障局(二○○五年八月十日) 为切实解决好本市居民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粤发〔2005〕4号)和市政府于2005年4月召开的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工作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组织开展百家企业与百个村(含部分“村改居”后的居委会,下同)结对共建、有效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大型活动(简称“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通过政府搭桥、动员企业自愿参与和引导、教育、鼓励农民积极投入活动,动员100家以上重点企业与100个以上村委会(居委会)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开展就业帮扶,帮助当地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为组织落实上述活动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是我市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这次活动,进一步调动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帮助农民实现有效增收;大力开发本地劳动力资源,满足企业生产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为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提高其社会公信力和知名度创造机会,促进和扶持企业发展。同时,进一步明确统筹城乡就业的战略意义、目标和任务,牢固树立城乡就业一体化观念,全面执行城乡统筹就业方针、政策,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就业长效工作机制,为全面建设和谐珠海和宽裕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百企百村结对互动,促进就业,推动发展。 三、工作任务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百企扶百村就业工程”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就业办)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大力配合,分工协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一)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海报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城乡统筹就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城乡统筹就业方针政策,宣传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市就业办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由一批用人单位率先发出倡议书,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责任感,达成共识,共同为结对共建与就业扶持工作作出贡献。这项工作由市就业办组织策划和落实。 (二)建立一批就业转移安置基地。市和各区将选定100家以上管理规范、运作良好并具有一定就业安置潜力的企业,作为我市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安置基地,以政府名义挂牌授匾。就业转移安置基地在办理招用工手续、调配费收取、参加社保等方面享受倾斜优惠待遇。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建立“一对一”、“多对一”共建关系。市和各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确定100个以上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当地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较重的村(居委会)作为结对就业帮扶对象。编排各就业转移安置基地及对口帮扶村(居委会)的资料后,采用“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安排一个企业与一个村、多个不同类型的企业与同一个村或同一家企业与多个村结对共建,建立起结对共建情况档案,为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打好基础。这项工作由市就业办牵头督促落实。 (四)做好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档工作。在本方案下发后,各区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在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安排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本地区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富余劳动力的总量、技能特征和就业愿望等基本情况,并分类建档,建立劳动力资源库。这项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市劳动保障局提供业务指导。 (五)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各就业转移安置基地与结对的村委会(居委会)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落实帮扶目标任务和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各就业转移安置基地要经常主动安排一些适合本市人员就业的岗位,采取举办推介见面会、送岗位进农家、就业直通车等多种形式,使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富余劳动力及时了解岗位信息,帮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落实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再就业。要关注弱势群体就业问题,拿出一些公益性就业岗位,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再就业援助。通过落实多项有效措施,确保我市今年1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并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协调落实。 (六)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劳动保障部门实行专人专责制,为就业转移安置基地提供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一站式”服务。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劳务招聘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推荐服务。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培训、就业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劳动力资源配送渠道,满足企业发展的用工需求,解决部分企业缺工问题。加强对企业劳资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就业业务知识的培训。在兑现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方面,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提供专项服务。对完成工作任务出色的就业转移安置基地大力进行宣传表彰和给予经济奖励。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组织落实。 (七)拓展转移就业外部领域。紧紧抓住我市当前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的机遇,认真做好市重大投资在建企业项目督查督办工作,向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转移本市劳动力,为企业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和带动劳动力就业转移中的积极作用。改善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努力提高农村内部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组织和鼓励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为农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组织落实。 (八)将就业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本方案下发后,每个村委会(居委会)要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管员,落实好工作经费。村委会(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承担就业政策宣传、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培训报名、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等服务职能。建立当地劳动力就业情况档案,准确及时掌握辖区人员就业流动去向。对已经进厂务工人员,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要定期进行跟踪回访,与用人单位一起协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切实搞好后续跟踪服务。各区要建立考核督查制度,将促进本地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列为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对完成任务较好的村委会(居委会)和基层干部要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这项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 (九)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体系和运行工作机制。根据我市劳动力市场需求,引导和鼓励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有效方式,向有参加技能培训愿望的本市富余劳动力提供适合的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培训后就业率,达到以培训促就业目的。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新设置一批培训项目,加强组织牵头,方便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培训学习。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员工在岗培训,提高在岗员工综合素质,实现稳定就业。政府对实施技能培训的各类机构和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资助。确保年培训规模达到1.5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就业率不低于60%。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落实。 (十)加强就业形势教育,转变就业观念。以身边就业典型人物事迹为教材,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事迹报告会、文艺演出、图片展等形式,组织开展普及性职业指导培训活动,加强就业形势教育,增强广大农村青年“劳动光荣、就业致富”的观念,发挥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带动农民思想观念和择业观念的转变,激发他们转移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项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落实,市劳动保障局、市团委、市妇联参与。 (十一)认真兑现就业扶持政策及优惠待遇。继续做好政策咨询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兑现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政策促就业效应。在活动期间,要组织2-3次较大规模的就业优惠政策集中兑现活动。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 (十二)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并重就业政策体系。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总结经验,重点突破在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市场调节为导向,以就业服务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长效投入为保障”的城乡并重的就业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协调落实。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本次活动统一、有序、持续、有效开展,整个活动按三年时间进行规划和统筹安排。 (一)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本方案下发以后,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各年度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部署和做好组织准备工作。有关方案在9月上旬前报市就业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从2005年9月起,由市就业办根据本方案印发《第一批珠海市结对就业帮扶村委会(居委会)名单》,各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和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三)检查考核。从2005年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专项检查考核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政策研究等项工作。将这次活动与我市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采取积极措施,真抓实干,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二)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市就业办要积极主动与各方面加强沟通,掌握对口就业扶持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劳动保障、财政、农业、教育、国资、工商、税务部门和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开展有特色的培训和促进就业工作,积极为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三)建立信息通报和检查考核制度。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向市就业办汇报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政策与措施。每年年底前,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年度工作情况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同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之一。
Topics
rural employment labor transfer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Metadata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0-08-09 16:04:03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就业促进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4)
prov 粤发〔2005〕4号 formal
unkn 珠府办〔2005〕45号 formal
prov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 named
unkn 关于组织开展我市百家企业与百个农村结对共建有效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活动的方案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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