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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n Issuing the 2008-2010 Zhuhai City Master Plan for Solving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Urban Families

关于印发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珠府〔2008〕25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2008〕25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issue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three-year master plan to address housing difficulties for low-income urban households in Zhuhai, outlining past achievements, current challenges, and specific policy measures.
Document Text 4,973 characters
珠府〔2008〕25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经过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如下住房保障工作,从政策、资金上予以积极支持,从总体上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一是2000年以前实行实物分房期间,主要通过按房改政策出售单位公有住房和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销售,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上述两类政策性住房累计约8万套,解决了约22万人的住房问题。二是2000年以后停止实物分房,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购房能力,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截至2007年12月,全市累计为31489位干部职工发放住房补贴77705万元。三是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提供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互助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截至2007年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641487万元,累计发放16642笔贷款总额247578万元。四是建立廉租房制度,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提供廉租住房实物等方式,妥善解决城镇最低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我市于2005年率先启动租赁住房补贴制度,2006年实现全覆盖,做到了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截至2007年12月,累计发放437万元的租赁住房补贴,帮助解决约700户城镇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另外在2007年末又推出两批廉租房共291套,以实物方式解决了香洲城区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五是积极开展平沙、红旗、白藤农场危房改造,稳步解决农场农业职工的住房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07年12月,累计已完成改造1482户。六是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了“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目前“城中村”改造已完成移交了24个项目,村民大部分已回迁。七是建立政府周转房制度,解决易地交流干部、归国留学人员等高级人才和机关干部的临时周转住房困难。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我市不可避免地仍存在部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现象。根据珠海市统计局公布,2006年末珠海市全市常住人口144.99万人,其中户籍人口92.63万人。粗略计算,户籍人口中除去农村人口约23万人、除去已购买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的人口约22万人,剩余的47.63万城镇人口包括主要通过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的人和仍存在住房困难的人口。商品住房销售方面,自1993年以来珠海市每年商品住房的销售量在150万平方米左右,十几年来累计销售商品住房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很明显,上述剩余的47.63万城镇人口大部分是通过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了住房问题,仍存在住房困难的城镇人口应是少数。为进一步摸清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情况,根据国家、省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分类标准和市政府安排,市住房办在全市城镇范围开展了广泛的调查摸底,调查的对象包括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50%(含)以下的城镇户籍家庭(含最低收入家庭)。根据调查统计结果,我市存在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为7897户,主要分布在香洲区(主城区)和金湾区。按户均3.5口人计算,约2.8万人口,约占户籍人口的3%。应该说,这个调查结果与上述测算基本吻合。此外,平沙、红旗、白藤农场的危房改造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三个农场原有危房9412户急需改造,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截至2007年12月已完成危房改造1482户,仍有7930户需改造,其中平沙、红旗农场7613户,白藤农场317户,涉及人口约3万人。同时,我市还有部分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需改善。继续解决好上述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2008—2010年期间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编制如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二、总体工作思路在摸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统筹、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协助的原则,通过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在规划期内有计划、有组织地妥善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体的住房困难,其中到2008年底前要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住房解困工作的相关要求(一)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分类。根据省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分类原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除农场农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外,我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包括如下三类:1.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含)以内的城镇户籍家庭(最低收入家庭)。2.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含)之间的城镇户籍家庭。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至250%(含)之间的城镇户籍家庭。根据2007年10月份的统计结果,我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具体分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如下表:我市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分类、数量和分布情况表(单位:户)分类数量 分布合 计最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含)之间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至250%(含)之间的低收入家庭合计789771729084272香洲区24843641136984斗门区30111113357金湾区498920415543231其他功能区12338850(二)分类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1.对住房困难的全市最低收入家庭,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住房供其实物配租。在尚未提供实物配租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租赁住房补贴。2.对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含)之间的低收入家庭,80%由政府提供租赁住房补贴帮助其在市场上租房,20%由各级政府提供廉租住房供其实物配租。在尚未提供实物配租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租赁住房补贴。3.对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所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至250%(含)之间的低收入家庭,由各级政府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供其购买。4.对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采取有计划地提供政府廉租房(或公共租屋)的方式改善。5.对农场农业职工的危房改造,具体按市委、市政府《加快平沙红旗白藤农场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珠字〔2007〕14号)附件3《平沙红旗华侨农场职工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办法》专项执行,本规划不另作安排。(三)关于住房解困工作的管理体制。1.市政府统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由市政府统筹规划、监督管理。其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中,租赁住房补贴由市政府负责60%,各区政府负责40%;廉租住房实物,主城区(香洲区)由市政府负责60%,香洲区负责40%,其他各区所需廉租住房由各区负责解决。市政府的统筹规划、监督管理职能具体日常工作由市住房委员会负责。各区要明确、完善负责解决本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机构。2.属地化管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各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按规划解决。市政府每年与各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政绩考核。3.各部门协作。鉴于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解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住房解困各环节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如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助,共同推动住房解困工作的落实。(四)其他要求。市、区应分别建立廉租房房源筹集机制和廉租房专项管理资金,确保廉租房工作的正常开展。为筹集廉租房房源,市政府已通过大力清理、回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储备了约3000套公有住房,统筹用作廉租房。各区应参照市的做法,尽快开展区政府公有住房的清理、回收等工作,并统筹用作廉租房,解决本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四、住房解困的年度任务、目标和相应的住房、资金、土地等需求根据全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现状,2008—2010年我市住房解困的年度任务、目标和相应的住房、资金、土地等需求情况为:(具体见附件)(一)2008年,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方式,解决3625户家庭人均收入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含)以下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通过安排各区政府开始组织建设4272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4272户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至250%(含)之间的家庭的住房困难。按照本方案的住房解困原则,2008年需提供廉租住房1299套,其中市政府负担的355套从清理回收的旧公房中解决,其他各区应负担的944套全部新建,共需土地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需建设资金10620万元,由各区负责。在尚未能提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情况下,由市、区政府安排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补贴资金总需求在279.2—521.1万元之间。安排各区政府开始组织建设的4272套经济适用住房,共需土地2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8万平方米,需建设资金67497.7万元,由各区或企业安排解决。(二)2009年,继续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方式,解决3625户家庭人均收入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含)以下的家庭的住房困难;由各区政府继续组织建设944套廉租住房;由各区政府继续组织建设4272套经济适用住房。(三)2010年,继续通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方式,解决3625户家庭人均收入在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含)以下的家庭的住房困难。年底各区政府完成建设944套廉租住房,对住房困难的所有最低收入家庭和20%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至150%(含)之间的家庭全部提供廉租住房。年底各区政府完成建设4272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4272户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至250%(含)之间的家庭的住房困难。五、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我市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主要包括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旧住宅区(“城中村”)居民。对改善旧住宅区居民的居住条件问题,我市已通过大力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效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该项工作将继续按我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积极推进。对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总的原则是由企业通过市场化解决这些员工的住房问题,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现有公有住房,整合用作廉租房,或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尝试建设公共租赁房屋,缓解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紧张状况。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工作另外专题规划解决。六、其他说明本总体规划为宏观性、纲要性的指导计划,考虑到今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可能变化等因素,在具体执行中应作相应调整。如果住房解困工作量少于本规划中的工作量,则按实际情况执行住房解困工作;如果住房解困实际工作量大于本规划中的工作量,在确保完成本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再根据实际需要和政府保障能力,按住房保障政策逐步、有计划地妥善解决。 附件: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表
Topics
affordable housing urban planning social welfare
Metadata
文号 珠府〔2008〕25号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0-08-09 16:05:43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住房保障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7)
cent 国发〔2007〕24号 formal
prov 粤府〔200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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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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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加快平沙红旗白藤农场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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