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medium 2010-08-09 16:05:45

Not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Three-Year (2008-2010) Municipal Fire Hydrant Construction Plan of Zhuhai City

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8〕24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办〔2008〕24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issues and mandat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three-year plan (2008-2010) to address deficiencies in Zhuhai's municipal fire hydrant network, aiming to enhance the city's overall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capabilities.
Document Text 5,039 charac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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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08〕24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我市实有市政消火栓3495个,按现有城市布局,市政消火栓建设率为95.96%。但随着我市工业西进、城市西拓策略的深入推进,城乡(镇)经济的突飞猛进,镇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各类功能区、园区的规模不断扩大,特定区域内人员日益密集、企业日益增多,我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欠账问题将日益突出。从目前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现状来看,仍然存在数量欠缺、损毁严重、管网不符合要求以及发展、分布不平衡的现象,已经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增强城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根据市政府七届三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城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消防法》和《珠海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总体要求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协调解决、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抓紧抓好以市政消火栓建设为重点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工作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进程,逐年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在2010年年底,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100%达到应建标准,已建市政消火栓100%完好,并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投资、管理、维护、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机制。二、组织领导成立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陈英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新强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公安、消防、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水务等部门和供水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区、经济功能区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菠担任,办公室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1名负责有关市政消火栓建设具体事务的科室领导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汇总、跟踪各级各部门工作信息并进行督导,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各区、经济功能区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区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政消火栓建设领导机构,并制订切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工作步骤利用3年时间,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进程,逐年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一)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6月前),主要完成两个方面的工作。1.完成对全市市政消防供水的调研工作,并制定三年工作的具体措施。此项工作在2008年6月底完成。由市公安消防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务局、供水总公司和各区(经济功能区)指定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市市政消火栓和消防供水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进度报领导小组。2.按照市“135”行动计划进度,对香洲区范围内道路改造已经完成但未同步完成消火栓改造的项目,如人民西路、康宁路等道路(附件1),抓紧加快完成对市政消火栓的改造,解决“欠账”,并对现有消火栓进行全面维护,确保数量达标、消火栓完好。未完成道路改造的如珠海大道,要同步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主要完成六个方面的工作。1.继续完成列入“135”行动计划改造道路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2.完成列入2008年至2010年市政道路改造、新建项目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如翠香路、沿河东路、明珠路等道路(见附件2)。3.2008年底前完成高栏港经济区高栏岛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建设高栏港经济区市政供水环状管网或购置大功率远程移动供水系统。4.2009年底前完成淇澳岛、金湾区、斗门区所有工业园区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包括新增消火栓、管网改造、维护等),解决三灶镇的市政供水水压不足问题。5.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东部海岛(桂山岛、外伶仃岛、万山岛、东澳岛)市政消火栓建设有关工作,重点解决消防水源建设和管网规划建设工作。6.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投资、管理、维护、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机制。(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主要完成两个方面的工作。1.对前三年建设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确保工作目标100%完成。2.各区、经济功能区要在2010年9月前完成辖区市政消火栓三年建设验收和总结上报工作,市政府将在2010年12月结合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组织全面验收。四、工作职责(一)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管理的统一领导,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制订实施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本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辖区市政消火栓建设100%达标。(二)市规划局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方案要求,会同建设、消防、水务等部门组织市政消火栓规划工作并跟踪落实。在规划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时,应征求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三)市发展改革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方案要求,将市政消火栓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办理(审批、核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立项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资立项情况并进行审查。(四)市财政局要依据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优先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在城市维护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在实施本方案时,应将建设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协调市、区两级财政的建设、改造资金。(五)市建设局在安排年度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时,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方案要求,将市政消火栓纳入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实施。对市政道路建设、改造项目进行审查、验收时,应当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参加。(六)市公安局要加强对损毁、盗窃市政消防供水设施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导消防部门加强工作落实。(七)市公安消防局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实战需要,加强对市政消防供水的调研,提出有关建设具体意见供各级政府参考。在现有市政消防供水条件下,加强调查,及时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尽可能发挥现有市政消防供水设施的作用。参与审查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改造项目中有关市政消火栓的内容,参加有关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项目的验收,发现市政消火栓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时,应当通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维护、保养。(八)市水务局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有关市政供水工程建设中,及时提出市政消防供水建设、改造建议。(九)市供水总公司要建立完备的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台账,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负责消防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消火栓建设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随着地方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尤其是市政消火栓建设不能同步跟进,将会对地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对此,各级各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发扬“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以“快补旧账、不欠新账”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二)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建设、改造项目和维护保养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将市政消火栓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政府公共设施建设经费开支中,优先考虑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对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所需经费,城区范围内(不含前山、湾仔、南屏、横琴、唐家湾镇)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其他区域均由所在地区、经济功能区财政解决。(三)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专项工作的协调沟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成本,加快工作进度。(四)加强督察,严格考核。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每年年终组织对当年完成本方案既定工作任务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同时,要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奖惩。 附件:1.2007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需求统计表2.2008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需求统计表 附件1 2007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需求统计表 序号道路名称应建消火栓(个)现有消火栓(个)欠缺消火栓(个)备注1人民西路33258 2康宁路422 3珠海大道44251391 合计 47978401 (具体道路以市建设、规划部门工作部署为准) 附件2 2008年改造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需求统计表 序号道路名称应建消火栓(个)现有消火栓(个)欠缺消火栓(个)备注1翠香路1055 2石花路32284 3沿河东路251213 4上冲新西街303 5安宁路927 6同华路624 7岭南路404 8嘉祥苑市政配套路413 9丰华路972 10明达路505 11景兴苑市政配套路505 12壮华学校市政配套路707 13蓝盾路927 14逸仙路1376 15山场路981 16港昌路301713 17翠微西路16124 18明珠路463016 19造贝路844 20金鸡路372611 21屏工中路963 合计 296169127 (具体道路以市建设、规划部门工作部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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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safety urban infrastructure public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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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珠府办〔200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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