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16-12-08 15:09:35

Notice of the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Three-Year Action Plan for Zhuhai's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2016-2018)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珠府办〔2016〕27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办〔2016〕27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issues a three-year action plan to comprehensively advance the leapfrog development of Zhuhai's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aiming to build a strong network city and promote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and soci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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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2016〕27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工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6号)(以下简称:“《计划》”)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打造网络强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参照省政府下发的建设目标任务,结合珠海市城乡发展规划和珠海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建设现状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部分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一)光纤网络:光纤接入用户数达到314017户,光纤入户率为56.45%;行政村的光纤覆盖用户能力达到100%;城市和农村光纤接入能力分别为50Mbps以上和20Mbps以上;光缆长度为42258公里。(二)无线通信基站:公众无线通信基站(RRU)共17801座,基站站址2763个。(三)公共区域WLAN:WLAN热点2400个,AP(无线访问接入点)14545个,其中运营商自建WLAN热点2309个,AP14117个,政府投资建设WLAN热点91个,AP428个。尽管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离先进地区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老旧小区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困难。一是老旧小区地下管沟饱和、施工难度大;二是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阻挠施工、索取高额入场费、签订垄断性排他协议等。(二)部分公共物业存在排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特别是存在审批流程过长、政府物业开放不够、隧道和公路建设困难、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三)海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光缆敷设非常困难,主要是海底光缆的敷设造价非常昂贵、维护成本高。(四)部分居民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认知程度不够,存在拒绝、阻挠施工的情况,特别在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受阻成为普遍问题。(五)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为加快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包括《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珠府函〔2014〕228号)、《关于新建住宅等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光纤入户等资料的通知》(珠备办函〔2015〕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公众无线通信基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珠府函〔2015〕40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光纤到户工作的通知》(珠科工信〔2016〕415号)等文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总体要求(一)建设思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智慧城市,网络强市”的总体目标,结合省政府下发的《计划》中对珠海市的建设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市铁塔公司、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珠海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的主体作用,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光纤网络、无线通信基站、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建设为重点,加大建设投入,加强政策扶持,以超常举措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跨越发展,努力将珠海打造成为宽带城市、全光网城市。(二)建设目标。2017年底前,力争全市各主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标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无线和固定宽带接入能力均满足宽带城市需求;2018年底前,实现“全光网城市”和“高速无线城市”,以满足承载智慧城市的通信网络需求。2016—2018年总体建设目标:1.光纤网络。——到2016年底,全市光纤接入用户数新增294543户,累计达608560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109.41%。城市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Mbps、30Mbps,光缆长度新增3116公里,累计达45375公里。——到2017年底,全市光纤接入用户新增178670户,累计达787230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141.53%,城市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300Mbps、30Mbps,光缆长度新增2185公里,累计达47560公里。——到2018年底,全市光纤接入用户新增106205户,累计达893435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160.62%,城市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400Mbps、50Mbps,光缆长度新增1516公里,累计达49076公里。2.无线通信基站。——到2016年底,公众无线通信基站RRU新增5662座,累计达23463座,基站站址新增713个,累计达3476个。——到2017年底,公众无线通信基站RRU新增2232座,累计达25695座,基站站址新增828个,累计达4304个。——到2018年底,公众无线通信基站RRU新增2000座,累计达27695座,基站站址新增386个,累计达4690个。3.公共区域WLAN。——到2016年底,公共区域WLAN热点新增460个,累计达2860个,AP新增7000个,累计达21545个,其中新增WLAN热点和AP均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建设WLAN热点累计达551个,AP累计达7428个。——到2017年底,公共区域WLAN热点新增179个,累计达3039个,AP新增4000个,累计达25545个,其中新增WLAN热点和AP均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建设WLAN热点累计达730个,AP累计达11428个。——到2018年底,公共区域WLAN热点新增71个,累计达3110个,AP新增2000个,累计达27545个,其中新增WLAN热点和AP均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建设WLAN热点累计达801个,AP累计达13428个。 三、建设任务(一)加快光纤网络建设。1.工作目标。全市动员,各部门积极配合,按照“全光纤、高标准、城乡统筹”的原则,推动全市城乡光网建设,普及城乡家庭用户接入光纤宽带网络,实现全市宽带网络的跨越式发展。至2018年底,全市光纤接入用户三年新增579418户,累计达893435户, 其中20Mbps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100%,50Mbps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70%,100Mbps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50%以上。光缆长度新增6817公里,累计达49076公里。2.主要任务。——深入推进骨干网络的优化整合和扩容提速。按照省政府“优化架构、提升容量、高速接入、广泛覆盖”的建设思路,配合珠三角光缆网建设步骤,加快珠海市光缆骨干网的优化整合及扩容提速工程,实现网络容量可持续性增长。提升城域网综合业务承载能力,同时满足网络智能化需求,构建布局合理、高速、泛在的大容量骨干光网络架构。加快海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采用共建共享的建设模式,共同敷设从香洲区—东澳岛—桂山岛—外伶仃岛的海底光缆,真正实现全市光纤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万山区、市科工信局、珠海供电局、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全面推进城市新建小区光纤入户。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建设,以新建小区和商业设施为重点,在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城区全面落实光纤到户和广电双平面复合光纤网国家标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57-2012),严格执行我市新建小区光纤到户建设备案制度,并择优选取有通信施工资质及经验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完成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后,应对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公平开放,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入场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进行业务开通及装机修护,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自主选择通信品牌服务权利。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必须严格配合小区建设单位执行新建小区光纤到户建设备案制度,小区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办公室提交验收备案申请,待市通建办检测合格并出具《珠海市通信配套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通信配套设施项目准予接入公网通知书》后,方可允许该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竞争,不得与任何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签署排他性协议,不得向上述组织缴交违规费用。市住规建局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新建商住楼宇、住宅小区等建筑设施的报批制度,将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楼内通信暗管、预留无线基站机房、无线基站天线位置等通信设施纳入房屋建设综合验收环节,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与住宅、商住楼宇等建筑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享有平等接入地下通信管道和配线管网的权利,确保用户拥有自由选择权。建立由市住规建局牵头,市通建办、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和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向市通建办提供已通过图纸审核的新建小区信息,对新建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国家光纤入户标准有效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住规建局、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通建办、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大力实施城市既有小区光纤改造攻坚。结合城市“三旧”改造,加快既有小区、城中村光纤到户建设进程,全面推进既有小区、城中村“光进铜退”,淘汰窄带网络,推广全光网络,实现全市光纤全覆盖,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到达并超过50Mbps。同时,为保障我市既有小区光纤到户建设有序开展,各小区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阻挠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光纤到户工程施工,不得索取入场费、签订垄断排他性协议等不正当手段干扰光纤到户建设,如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核实,由市物业主管部门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各区(功能区)物业主管部门查处。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在进行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报送《光纤到户建设施工通知书》,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对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业主物业造成破坏或损坏的,承担修复还原责任;施工完毕后,由物业管理公司、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对未进行光纤改造的既有住宅建筑,应共同商议择优选择施工方案,原则上应共建共享或同期实施,以减少对小区的影响。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以此为由另外向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收取补偿费用,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电信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沟通协商、鼓励共建共享。对于已完成光纤改造的老旧小区,未入场企业向已入场企业提出使用管道申请,已入场企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在现有管道、线缆等通信设施有冗余的情况下,应当共享使用;严禁未经许可占用、破坏其他通信企业建设的管道、线缆等通信设施。开展光纤入户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阻挠施工、索取高价入场费、签订垄断排他性协议等突出问题。支持和引导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针对铜缆用户开展升级光纤用户活动,出台免费提速、降低网费等鼓励措施,引导光纤用户群体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信息化办、市通建办、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加快建设农村光纤网络。打造“宽带乡村”,推动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发展。引导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在全市逐步推进自然村(20户以上)连通光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并超过20Mbps。在乡镇政府、农村中小学校、农业生产基地、农村电子商务聚集区等地区和场所率先开通光纤网络,利用智慧乡村建设、农村信息化特色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带动农村光纤用户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居民小区、新农村综合体、新型社区、新村聚居点的新建住宅需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建设。在偏远农村地区,由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开展分片区包干建设试点,规模化推进光缆到自然村。鼓励民营企业出资参与光纤到村建设。同时将配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行政村、自然村村委年度考核指标内容之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推进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将通信管道建设纳入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根据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意见,进行全市通信管线统一管理,配合市住规建局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及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将公共通信管道规划纳入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每年根据建设进展组织滚动修编,及时向社会公布。探索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试点,建立政府主导的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模式。将公路、机场、港口、城际轻轨等大型公共设施通信管道网络一并纳入公共通信管道规划。为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提供平等使用条件,支持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用管理,同时督促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做好施工保护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管线安全。(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二)加快无线通信基站建设。 1.工作目标。以基站建设为重点,优化基站站址布局,合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动4G网络全覆盖,并为5G网络建设预留相应的空间,以适应未来网络的运行需求。到2018年底,全市公众无线通信基站RRU三年新增9894座,累计达27695座,基站站址三年新增1927个,累计达4690个,全面实现城乡及交通干线4G网络全覆盖,局部区域5G试运行。2.主要任务。——提升城乡4G基站覆盖能力。加快城市4G网络规模化商用,重点在商场、机场、车站、校园、医院、码头、重要楼宇、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加强通信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升4G网络服务质量,将4G建设内容纳入全市各类小区、各类公路、市政道路、城际轻轨、有轨电车轨道、隧道、高速公路服务站等项目的建设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20户以上)开通4G网络,实现对全市农村地区的基本覆盖。同时开展5G网络的测试和试运行工作,力争首批进入5G网络试运行城市。(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卫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公路局、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推进全市交通线路4G信号全覆盖。利用全市各类公路、市政道路、城际轻轨、有轨电车轨道、路灯杆、公交车站站址、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基础设施,支持市铁塔公司加大投资建设和运用管理,快速推进4G基站规模化建设。推进新建公路和通信基站同步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市政道路等各类交通线路通车时4G信号全覆盖。引导各通信企业引进新技术,优化基站布局,解决高速公路和各类交通干线无线信号不佳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科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路局、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三)加快公共区域WLAN建设。1.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信息惠民、保障安全”的原则,全面推进全市公共区域免费WLAN热点建设,打造“无线城市”新名片。到2018年底,全市公共区域WLAN热点三年新增710个,累计达3110个,AP新增13000个,累计达27545个,基本实现主要公共区域WLAN信号全覆盖。2.主要任务。——加快政府主导的公共免费WLAN建设。有序推进公共区域WLAN项目建设,到2018年底,在我市逐步实现全市行政办事大厅、公园、文体场馆、医院、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WLAN全覆盖,为公众提供免费接入服务,并公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免费WLAN和AP点,方便市民使用。市各通信和广电企业、市铁塔公司要积极配合WLAN建设,满足公共区域WLAN建设的光网络需求。政府各部门要开放场所,满足用电需求,支持建设。(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引导社会建设商业服务WLAN。支持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民资企业进入WLAN建设运营领域,积极探索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合作模式(PPP)和免费WLAN商业运营模式,积极引导市各通信企业、网络技术企业、商家等市场主体,参与宾馆、酒店、商场、餐厅等商业公共场所WLAN建设,规范基于广告宣传推广方式盈利的商业服务WLAN,为公众提供优质的WLAN接入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充分发挥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科工信局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及督导检查,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负责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具体组织、计划、实施,各区(功能区)、各职能部门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督办制度,定期进行专题部署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对各区(功能区)、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督办。市政府结合市重点项目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对各区(功能区)、各职能部门推动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实行专项督查,切实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二)加强规划统筹。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要将本年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报送市科工信局、市住规建局备案。各区(功能区)要将光纤网络、宏基站、微基站、室内分布系统、通信管道、汇聚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按照共建共享原则,预留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建设条件。(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发改局、市住规建局、市科工信局、市公路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珠海供电局、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三)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争取在2016年底前,各区(功能区)、各职能部门要制定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应用,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环境影响评估、基站报建、绿化用地、林地占用等有关审批、报备流程的办理速度,不得增加审批、报备项目或延缓审批、报备。市住规建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应切实简化基站建设审批手续,基站报建、绿化用地、林地占用等审批项目需在2016年12月前实现一站式并联审批。珠海供电局要大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将供电报装、电力改造纳入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保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电。(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规建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和林业局、珠海供电局)(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要积极向各自省公司争取增加建设资金,并制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投资计划,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建设办公室,建立层层督办考核制度,将每项建设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抓紧安排“十三五”投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要力争出台城市光纤用户、农村光纤用户分别免费提速到100Mbps、30Mbps等优惠措施,引导光纤用户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发挥省级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针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市场配置无法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扶持,采取奖励、补贴等多种方式,调动市各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的积极性,加速推进“光进铜退”,特别是既有小区、城中村、偏远农村的光纤网络建设。各区(功能区)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参照省的做法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奖励和补贴。(责任单位:各区(功能区)、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科工信局)(六)全面开放公共建筑。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全面开放公共建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市、县(区)、乡(镇、场、街道)、村(居委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属建筑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医院、校园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公园、公共绿地(如沿海、沿河等绿化带)和市民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路灯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与设施所属单位要开放其建筑天面、公共地面、电信间、设备间、配套设施等资源,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力、机房、管道、管线、选址建站许可、进场许可等便利条件。各区(功能区)争取于2016年底前制定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目录并向社会通告,未制定并通告的视同全部同意免费开放,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各街道办、村委所属、所管理物业、设施,纳入免费开放范围,引导本辖区内的社区、住宅小区、村落应积极配合基站、宽带建设。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市铁塔公司向业主单位提出申请开放使用的公共建筑,业主应在15个工作日内明确回复并指定具体经办联系人。(责任单位:各区 (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七)规范建设秩序。规范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秩序,探索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纳入立法计划,从法律层面有力加强对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电信诈骗,伪基站扰民等通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区(功能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辐射危害、影响风水等不正当理由阻挠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拆除或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对危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必须及时阻止并予惩处,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站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打击通信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在规定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城市或交通扩建等工程建设中,需要动迁铁塔、基站、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工程主管部门要会同市铁塔公司、市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充分协商,保证信息通信业务不中断,做好替代站址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并予以赔偿。(责任单位: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八)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加强新闻宣传。相关单位应做好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电磁辐射问题,不信谣,不传谣,让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级新闻单位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报道活动,为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政府、市科工信局、市环保局、市各通信和广电企业应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活动,制作公益宣传广告和专题栏目,丰富宣传手段,为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撑。各街道办、村委应带头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电磁辐射,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协调矛盾,积极协助通信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责任单位: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各新闻单位) 附件:1.珠海市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计划表 2.珠海市新增光纤入户(住户)行政村计划表 3.珠海市公众无线通信基站建设计划表 4.珠海市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建设计划表
Topics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urban development broadband network
Metadata
文号 珠府办〔2016〕27号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16-12-08 15:09:35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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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粤府办〔201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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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珠府函〔2014〕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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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我市公众无线通信基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named
unkn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光纤到户工作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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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光纤到户建设施工通知书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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