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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6 00:00:00
Notice on Issuing the Zhuhai City Livable Urban-Rural Development Action Outline
关于印发珠海市创建宜居城乡行动纲要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Zhuhai's comprehensive 10-year action outline for creating livable cities and villages, setting goals, principles, and key tasks for coordinate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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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8 characters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创建宜居城乡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六日 珠海市创建宜居城乡行动纲要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各项工作,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和谐珠海,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制定本纲要。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坚持以人为本,以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不断改善和发展民生为主线,以宜居城乡创建活动为手段,努力构筑良好的居住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共进,扎实推进交通、产业、城市三大格局建设,努力实现新的崛起和振兴,着力打造经济发达、生态良好、社会公平,既有活力、又有实力、更有魅力的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二、工作目标及行动理念(一)工作目标。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我市建成具有珠海特色的宜居城乡,即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生活居住空间和均等的公共空间资源,住有所居;享有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舒适便利;享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民主法制环境,安居乐业;物质、精神、政治和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城乡居民逐渐凝聚成为秩序良好、活力充足、参与度高的社会公共体。(二)行动理念。——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有序推进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努力发展高质量经济;全面优化公共空间、完善服务设施、提升居住品质,努力优化人居环境;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和谐珠海”建设,实现全市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化、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政策优势、环境优势、空间优势和人文优势,坚守“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独特自然禀赋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底线,优化“山城相拥、城海相融、滨江田园”的独特城乡风貌,丰富海洋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景观品位,打造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品质城市。——坚持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坚持分工协作、相互辉映,推动珠澳协同发展,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三、主要工作任务按照“一条主轴(情侣路与珠海大道城市发展主轴)、两大板块(东部板块、西部板块)、三区一城(香洲城区+横琴新区+西部中心城区=新的主城区)、若干组团(与产业园区相配套的城镇组团)”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加快实施“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坚持“高端起步、双轮驱动、合理布局、集聚发展”的基本方针,构建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现代产业格局,近期形成以“双港”(海港与空港)产业园区为龙头的“4+4+1”园区发展格局。东部突出山、海、城有机统一的城市特色,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同时,创造条件加快珠海横琴新区的开发建设,把珠海东部地区打造成为融高端服务功能、高尚居住功能、高雅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走廊和金色海湾。珠海西部地区则充分利用水网纵横、沙田连片的水乡特色,形成滨江田园城市风貌,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医药产业、游艇产业、旅游业和现代农业,大力发展临港、临空经济,使之成为珠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20年,在全市建设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社区、城镇和村庄,成为全省宜居城乡建设的先进城市。实施优居、安居、乐居、宜居、康居五大行动计划,提升城乡自然与人文素质,构建“绿色城乡、宜居珠海”。(一)实施“规划先行优人居”行动计划。1.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从广度与深度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城乡规划体系;二是实现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城乡空间全覆盖;三是实现各区镇分区规划或镇总体规划的全覆盖;四是实现全市124个行政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全覆盖。2.加快推进“三旧”改造。根据《珠海市“三旧”改造规划》,采取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方式在全市推开“三旧”改造工作。按照“局部试点、结果可控”的原则,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力争一年内初见成效,二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年内实现大改观。3.加强与规范乡村规划管理工作。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明确珠海市与区镇的规划管理权限,明确乡村规划的责任主体、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主体和乡村规划实施监督的主体。4.开展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计划每两年举办一次优秀城市规划与设计评选活动,提升珠海的规划与建设品位,突出珠海的滨海城市特色,擦亮珠海浪漫之城品牌。(二)实施“住有保障安人居”行动计划。1.加快推进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等文件精神。完善和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切实改善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继续落实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各项要求,规范建设标准、规范供应对象、规范上市交易管理。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使更多低收入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积极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现代化的农村住宅模式。引导和帮助农民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重视农村住宅的旧房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3.积极推进住有所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加大住房结构调整力度,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探索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力进入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新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同时在贷款使用上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三)实施“文明发展乐人居”行动计划。1.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效率改革。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媒体实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办公信息化,提升政务公开和行政效率服务水平。2.广泛开展社会社区文明建设工程。落实《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社区文明建设。引导小区制订居民精神文明公约,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社区”活动,运用各种传媒工具和文娱康乐活动场所,组织各种公益活动,联络感情,增进友谊。引导小区居民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文明居住,邻里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弘扬“社区”精神。3.积极推进人才战略。在聚集高素质人才方面先行示范,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联合珠海的高等院校开展各项政策、技术研究,推进珠海高科技产业发展;积极将大学创新成果运用于社会生活领域,不断推动城市创新发展。4.发展经济,保障民生。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三高”经济,推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工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大力发展区域产业优势,发展高新、船舶、飞机制造、港口等产业,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技术起点,鼓励采用能耗低、物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四)实施“环境友好宜人居”行动计划。1.加强环境保护,保障生态安全。(1)推动区域环保一体化,构建安全的生态体系。落实《珠中江区域环保合作协议》、《珠港澳环保合作实施意见》,在环境监测、污染防治、事故预警与应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强化生态社区、绿色单位建设。(2)保护城乡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建立水质公告制度,由专业队伍接管二次供水,严格实施《珠海市供水规划》、《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确保至2012年底,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3)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完成减排任务。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污水垃圾百分百达标处理。环境整治包括推进河涌整治和沿海整治,城中村环境整治、万村百镇整治工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机动车排气和锅炉脱硫除尘管理力度,确保城乡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8%。(4)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至2012年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6%。2.推进绿道建设,营造绿色空间。按照《珠海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和逐年完善城市绿道及社区绿道。按要求2010年完成建设绿道300公里,其中省立绿道1号、4号线珠海段80公里,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220公里。落实《珠海市城市绿线规划》,实施《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11年前完成“双十百绿”工程。3.发展低碳经济,倡导生态节能。(1)走低碳发展道路。研究制定《珠海市建设低碳经济示范区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大力扶持绿色能源和碳汇技术研发;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绿色消费。推进制定和实施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市政等相关规范。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建立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珠海市扶持低碳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实施《珠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8-2020年)》和《珠海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石油化工、电力能源、生态农业等领域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推进高栏港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产业园区、绿色小区建设。用2-3年时间,完成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促使企业单位产品水耗、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加强建筑行业节能管理。从2010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达到的节能标准、节能措施等信息。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标准,实行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4)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大力推进公交车辆使用清洁能源。农村地区以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与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相结合,采用符合区域特点的厌氧消化工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生态环境。4.控制开发,节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切实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科学规划;从严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五)实施“和谐共享康人居”行动计划。1.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发展成果。(1)教育、卫生、文体、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教育方面:推进12年免费教育等教育民心工程;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市民尤其是学生的人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国际意识、效率意识、民生意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近期增加建设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卫生方面:建设全覆盖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社区诊所发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文体方面:加强城区和城镇农村地区文体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体现珠海今昔风貌的特色文化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一院三馆”的建设。交通方面:提倡公交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路网,设置公交专用道,适当扩大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面积,发展轨道交通。着力构建区域交通一体化。(2)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民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五保”的供养工作。确保至2012年底,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5%,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83%。(3)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现交通网络城乡一体化,放大城区辐射能力,加快东西区域的发展步伐。城乡共同享受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医疗条件。2.加强社会管理,共建和谐环境。(1)监管体系。坚持依法管理,促进数字管理和人性化管理。加快推进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安全社区建设。(2)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能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宣传教育、应急设施、日常监管制度化,各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发生公共事件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3)公众参与和监督。要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把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交给公众;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助配合作用。四、任务分解从2010年起,每两年要进行一次宜居城乡绩效考核。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领导机构,牵头组织宜居城乡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市直部门分头指导,各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和工作推进。根据《印发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及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的函》(粤建办函〔2010〕36号)、《印发〈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规〔2010〕11号)、《关于开展2010年度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粤建办〔2010〕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珠海实际,为顺利完成我市创建宜居城乡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各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分解任务。五、组织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创建宜居城乡组织领导工作由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区要参照市领导小组架构组建本区领导机构,各区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和进度时限,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每个工作人员。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强力推进。(二)健全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政策法规体系。1.从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对重大规划的审议制度,充实规划管理委员会专家队伍,全面实施《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规划编制项目的组织、编制、审批及档案管理,制定符合城乡规划编制特点的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实现城乡规划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2.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完善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为依法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法律支撑,以各项条例的制定为抓手,通过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四个层次,在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构筑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宜居城乡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行政。(三)先行先试,全面推进。依据《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标(2009-2012)》要求,制定《珠海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创建实施意见》,各区、镇制定《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制定体现地区特色的评价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创建试点工作。选择优秀项目申报评选,开展“宜居环境范例”创建活动。(四)创新机制,确保投入。逐年加大公共财政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五)公众参与,加强监督。完善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和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并完善决策的社会监督和舆论机制,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六)广泛宣教,注重效果。广泛开展宜居城乡创建宣传活动, 在主要新闻媒体开设创建宜居城乡专题或专栏,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创建活动的大型公益广告,社区宣传栏定期刊登宜居城乡创建科普知识和工作成效,全市每年举办“宜居城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要做细做实宜居宣传工作,使环保意识、节能意识、健康意识深入人心,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对在推进行动计划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予以批评,并进行曝光。 附件:珠海市创建宜居城乡实绩及组织保障工作指标分解表 附件珠海市创建宜居城乡实绩及组织保障工作指标分解表考核内容考核指标指数构成负责单位 创建实绩 创建实绩 城镇住房保障指数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率、经济适用房保障目标完成率、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完成率、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宜居社区指数宜居社区比例市民政局环境综合治理指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市环境保护局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绿色开敞空间指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距离公园绿地500米的建成区比例、森林覆盖率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指数城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市教育局每千人拥有病床数市卫生局交通便捷指数人均人行道面积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主次干路道路网密度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万人公交车线路市交通运输局万人公交车辆数量(标台)市交通运输局文体设施指数万人人均文化场馆建筑面积市文体旅游局万人人均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节能减排节地指数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节能目标完成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率市环境保护局基本社会保障指数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率、生育保险参保率、工伤保险参保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治安维稳指数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市公安局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覆盖率市信访局 组织保障 组织保障 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市政府把宜居城乡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府办公室建立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机构开展对区、镇政府创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的绩效考核工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创建工作计划和措施制订全市创建工作计划,工作总体目标和各年度阶段性目标明确创建宜居城乡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年度民生工程,接受公众监督市发展和改革局立足本市实际,提出实施民生工程和开展创建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具体措施年度重点民生工程得到落实,民生改善成效明显(珠三角九市须考核绿道建设成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安排资金用于宜居城乡规划、建设;安排创建宜居城乡的必要工作经费市财政局创建工作宣传效果主要新闻媒体设有创建宜居城乡的专题或专栏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各区政府配合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宣传创建活动的公益性广告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宜居城乡创建内容全市不定期举办“宜居城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创建工作注重城乡规划引导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发建设区已编和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面实施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城乡规划委员会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有效运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创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成效政府制定推动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的工作计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区、镇人民政府明确本市村镇建设年度目标,出台政策、制度、资金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考核指标(2009-2012)》要求,每年公布一批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名单
Topics
urban plann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gional development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2010〕122号 |
| Publisher | 市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10-09-06 00:00:00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宜居城乡建设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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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4)
| prov 粤办发〔2009〕24号 | formal |
| unkn 粤建办函〔2010〕36号 | formal |
| unkn 粤建规〔2010〕11号 | formal |
| unkn 粤建办〔2010〕25号 | formal |
| prov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 | named |
| prov 广东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 named |
| prov 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 named |
| prov 印发广东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及宜居环境范例奖申报和评审办法的函 | named |
| prov 印发〈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named |
| unkn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 named |
| unkn 珠海市“三旧”改造规划 | named |
| unkn 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 | named |
| unkn 珠港澳环保合作实施意见 | named |
| unkn 珠海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 | named |
| unkn 珠海市城市绿线规划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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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珠海市全民绿化运动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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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珠海市建设低碳经济示范区实施意见 | named |
| unkn 珠海市扶持低碳经济发展实施办法 | named |
| unkn 珠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8-2020年) | named |
| unkn 珠海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 named |
| unkn 关于开展2010年度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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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珠府〔2009〕105号) |
named |
| unkn 珠海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创建实施意见 | named |
| unkn 区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 named |
Referenced By (1)
| muni 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15号(总第171号) | zhuh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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