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sidy medium 2009-08-06 00:00:00

Notice on Issuing the Trial Measures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Awards in Jieyang City

印发揭阳市节能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揭府办[2009]73号 jieyang
This document issues trial measures to establish annual awards for regions, units, and individuals demonstrating outstanding achievements in energy conservation, including specific monetary rewards, to motivate efforts towards meeting the city's energy-saving targ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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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揭阳市节能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揭府办〔200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节能奖励试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揭阳市节能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调动全社会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节能约束性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参照《广东省节能奖励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节能奖励表彰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由市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节能奖励的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奖项设置和奖励对象 第四条 设立三个节能奖项:节能先进地区、节能先进单位和节能先进个人。 第五条 节能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一)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或完成等级、节能考核评分位居前二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或完成等级的省、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在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及节能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节能成效的单位; (三)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效益的个人。 第三章 评选条件和奖励形式 第六条 对节能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或完成等级、考核评分位居前二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授予节能先进地区奖,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一次性奖金3万元。 第七条 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以上的省、市监管企业或者节能成效突出的其他单位,市政府授予节能先进单位奖,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一次性奖金1万元。 全市每年度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单位10家左右。其中,表彰省、市千家重点耗能企业2家左右(具体根据年度节能考核结果确定),表彰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用能企业(机构)6家左右,表彰节能管理服务单位2家左右。 第八条 对在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节能效益的个人,市政府授予节能先进个人奖,予以通报表彰,并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第九条 申请评为节能先进个人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热爱节能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从事节能工作(节能岗位)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节能管理中,对推动节能工作产生直接的作用和成效,被市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认可; (二)在节能技术研究中,承担主要研发工作或作为研究开发负责人,成果已被采用并产生明显节能效益; (三)在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中,创造性开展工作,使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在本企业、行业、区域中的普及率明显提高; (四)在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项目建设主要负责人,项目运行实现节能目标,且节能量占企业当年节能量的20%以上; (五)在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政策和设计规范,提供有针对性、节能效果明显的设计方案,使能源消耗量减少30%以上; (六)在岗位节能方面,积极学习节能知识,钻研节能技术,探索节能办法,提出节能效果明显的方法和建议,或者创造性地使用节能技术,在本职岗位取得年节能10%以上效益; (七)检举揭发严重浪费能源行为,并经市以上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查证属实。 第十条 节能先进个人的名额分为企业人员和企业以外人员。全市每年度表彰节能先进个人30名左右,其中企业人员应占50%以上。企业人员中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70%,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超过30%。企业以外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不少于70%。 各县(市、区)节能先进个人名额根据各县(市、区)节能考核结果排名,结合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等因素确定;市有关部门节能先进个人名额综合考虑部门节能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 节能奖励资金及相关经费从市财政安排的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 评选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节能先进地区奖、工业领域(省和市监管的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先进单位奖的评选,由市经贸局根据上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提出建议名单及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三条 节能先进个人奖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等领域节能先进单位奖的评选程序: (一)具备评选条件的单位、个人,属县(市、区)单位的,按程序逐级向地级以上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属市直单位的,可直接向市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一并提交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县(市、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提出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报市经贸局; (三)市经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会同市党廉办和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统计局、质监局、林业局、揭阳供电局等部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名单,并在市经贸局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上公示; (四)经公示5日内无异议的,由市经贸局提出建议名单及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四条 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奖项的单位或者个人,撤销其奖项,追缴证书和奖金,并由市经贸局给予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参与该奖项的评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重点耗能企业据此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奖励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经贸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Topics
energy conservation government awards environmental policy
Metadata
文号 揭府办[2009]73号
Publisher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eyang
Date 2009-08-06 00:00:00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节能奖励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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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发〔2007〕36号 formal
unkn 揭府办〔2009〕73号 f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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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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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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