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medium 2013-09-18 00:00:00

Notice of the Jiey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Jieyang Municipal Firefighting Work Assessment Measures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揭府办〔2013〕101号 jieyang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official assessment measures for evaluating the annual firefighting work completion of county-level governments in Jieyang City, establishing procedures, scoring criteria, and consequences based on performance.
Document Text 1,594 characters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揭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揭府办〔2013〕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局)联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 揭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114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3〕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级政府(管委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本级政府(管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综治办、发改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文广新局、安监局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在各地年度自评的基础上实施年度考核。 第五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向市政府报送消防工作专题报告。考核工作组根据年度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上旬前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 (二)各地自评。考核对象根据上一年度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对照考核方案、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于每年1月中旬将自评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考核实施。每年第一季度,考核工作组要按照考核方案、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第六条 考核内容为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部分,具体考核细则将由考核工作组根据每年消防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七条 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第八条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政府(管委会)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由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政府(管委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 第九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故意干扰、阻碍考核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Topics
fire safety govern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ublic safety
Metadata
文号 揭府办〔2013〕101号
Publisher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eyang
Date 2013-09-18 00:00:00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消防安全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8)
cent 国发〔2011〕46号 formal
cent 国办发〔2013〕16号 formal
prov 粤府〔2012〕1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formal
prov 粤府办〔2013〕3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formal
cent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named
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named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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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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