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 2008-08-15 09:25:59

Opinions of the CPC Hui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Veterans' Homes (Service Centers)

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市政府 惠市委发〔2008〕27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outlines a comprehensive policy framework for establishing and strengthening multi-level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s (Veterans' Homes/Service Centers) to serve and manage demobilized and retired military personnel, detailing leadership composition, departmental responsibilities, and operational guidel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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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2008年8月15日)惠市委发〔2008〕27号 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是党委、政府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联系沟通的桥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是为广大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服务的平台。为把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科学、管理简便、活动丰富、效能明显”的阵地,根据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 (一)成立复员退伍军人工作领导小组 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分别成立复员退伍军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市、县(区)、乡镇(街道)专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设2名,1名分别由军分区、人武部、乡镇(街道)武装部主要领导担任,另1名分别由市、县(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公室、人武、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研究本地区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定期进行复员退伍军人工作检查和向党委、政府通报工作情况;协调、组织、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2、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公室:将复员退伍军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复员退伍军人各项政策的落实;大力宣扬复员退伍军人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人武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应急方案,遇有灾害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复员退伍军人参加抢险救灾;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有关复员退伍军人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 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复员退伍军人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复员退伍军人的法律意识,满足他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根据复员退伍军人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对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人事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安置工作,根据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做好有关人员的聘任、选拔、考核、培训、工资级别审定等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士官)、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做好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区)民政局复退军人工作科(股)和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站。 (二)设立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科(股、站) 市已在市民政局设立了复退军人工作科,设科长1人,复退军人工作科与市复员退伍军人服务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人员由市民政局内部调整;各县(区)要对应在民政局设立复退军人工作股,设股长1人,复退军人工作股与县(区)复员退伍军人服务中心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人员在民政局内部调整;各乡镇(街道)要对应在社会事务办设立复退军人工作站,设站长1人,站长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民政工作的同志兼任,主管复员退伍军人工作,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站与“复退军人之家”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科(股、站)的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对保障复员退伍军人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特困复员退伍军人的养老、医疗保险补助;协调解决新形势下复员退伍军人遇到的住房、子女上学、生活、医疗、乘车等各种困难;对生活和就医特别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调查研究制定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的工作,维护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 (三)配备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市、县(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设主任1人,由复退军人工作科(股)长兼任;设副主任1人,由复退军人工作科(股)工作人员担任;设专职办事员2-3名(专职办事员原则由转业复退军人担任)。乡镇(街道)复退军人之家设主任1名,由乡镇(街道)复退军人工作站站长兼任;设副主任2人,其中1人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副部长(或干事)兼任,另1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从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派思想好、群众威信高的人担任,任期3年,主要负责与复员退伍军人的日常联络,不需按法定时间上班,不享受工资待遇,可补助电话费和误工费;设专职办事员1-2名。 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专职办事员实行雇员制,从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懂电脑,懂管理,懂心理学的复员退伍军人中考核选拔。由市统一组织考试,县(区)负责考核录取,各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报名。专职办事员的工资待遇与同等职工相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纳入职工范围管理。专职办事员由复退军人工作科(股、站)管理。 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宣传党、国家、省、市关于复员退伍军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复员退伍军人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状况;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复员退伍军人在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协助当地政府搞好对复员退伍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配备复员退伍军人工作信息联络员 在每个村(居)委会设置复员退伍军人信息联络员1名。信息联络员一般由村(居)委会文书担任,也可以从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拔。信息联络员每月可补助通信费50元。 信息联络员职责:掌握本村(居)委会复员退伍军人的生产、生活、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及时向乡镇(街道)复退军人工作站报送信息和向复员退伍军人转达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做好有关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归类、归档工作。 二、关于场地设置和经费保障问题 (一)因地制宜设置场地 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场地设置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一般设置办公室、接待室、学习室、文体活动室、资料阅览室等场地,起码要有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其它场地可与乡镇(街道)维稳应急中心、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室及基层武装部的办公活动场所合用。 (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市、县(区)、乡镇(街道)应根据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活动经费、场租水电费和雇请雇员的工资、岗位补助、信息联络员的电话费等经费,各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财政对各县(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每个每年补助5万元,对乡镇(街道)“复退军人之家”每个每年补助1万元(偏远贫困山区可适当增加)。 三、关于开展活动问题 (一)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复退军人之家(服务中心)在年初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送本级复员退伍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活动 每年除“八一”建军节和春节要组织慰问座谈活动外,还应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费状况,组织开展复退军人最关心、最喜欢、最实用的其它活动。
Topics
veterans affairs social welfare governance structure
Metadata
文号 惠市委发〔2008〕27号
Publisher 市政府
Site huizhou
Date 2008-08-15 09:25:59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退役军人服务
CMS Category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