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gh 2014-02-18 06:44:40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Guiding Opinions o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Logistics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金融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2014〕5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provides guiding opinions to promote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finance, logistics, and manufacturing in Huizhou City, aiming to establish a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foster new business models, and achieve specific targets by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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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动我市金融业、物流业与制造业“三业融合”,创新现代商业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金融物流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促进金融物流发展的内涵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内涵意义。金融物流是将金融服务与现代物流服务融为一体,通过盘活原材料和产成品对资金的占用,优化企业资本,实现企业融资,加快社会商品流通,提升供应链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综合性现代商业服务。面对当前企业融资难、银行惜贷、物流服务水平低的现实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开展金融物流服务,能有效打破体制和行业界沟,完善政府服务功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资本运作效率;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拓展金融业务,降低金融风险;加快物流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物流服务模式,提高物流增值服务能力;对加快发展我市现代服务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物流一体化和信息化为主线,以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为手段,努力营造有利于金融物流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金融产品、商业模式、物联网技术“三大创新”,推动金融业、物流业与制造业“三业融合”。采取“政府引导、行业推进、企业参与”的方式,创新服务模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基本原则。1.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强化政府引导,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指导,优化金融物流发展环境。2.创新模式,科学发展。注重商业运作模式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强化技术创新,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3.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推进规范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建设,集中资源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实现突破。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发挥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相关行业共同发展。(四)总体目标。建成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整合配置各类资源,逐步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和金融业、物流业与制造业“三业融合”,并形成规模效应。金融机构信贷总额明显提高,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明显下降,拉动物流业、工业、商贸业增加值以及税收明显增长。到2015年,全市年授信总额力争超过100亿元。金融物流发展成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现代物流新型业态。二、促进金融物流发展的主要任务(一)加快推进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方式,按照“大数据战略”发展要求,高起点、高规格规划建设基于云计算架构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的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供应链全程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管理,推动银企融资网上交易。打造统一的金融决算平台,对企业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进行实时实地的监控分析,促进形成银企间良好的信用关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成立金融物流协会和金融物流服务中心,加快推动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二)着力抓好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运用。建立金融物流企业信息数据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询、披露等制度,推动行业管理部门、执法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征信机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强化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分类,准确监测相关产业运行情况。通过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向中小企业推介金融物流服务内容。(三)全力创新多业融合的商业运作模式。推动金融物流资源整合。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推动工业和商贸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有机结合。坚持发展金融物流与“两化融合”、“智慧物流”相结合,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配置。鼓励创新适应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的新型商业运作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制造和商贸企业以及物流企业多方联动,共同开展金融物流业务交流与合作。发挥资源的聚集效应,促进客户、物流企业及金融机构等主体在合作中实现“共赢”。(四)鼓励和引导制造业实施主辅分离。制定推进制造业实施主辅分离政策措施,按照“做强主业、做专辅业”的要求,鼓励制造业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及产业分工将其生产流程中的研发、物流、采购、营销及其他专业配套服务等环节从现有企业中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或者外包给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业企业。支持具有较强仓储、运输、配送、信息化等物流能力的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组建独立的现代物流企业。鼓励本市服务业企业承接制造业企业的外包业务。加快推进全市分离服务环节试点工作。(五)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代客结算、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等新型业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和渠道,扩大贷款规模。支持银行与物流企业合作,积极开发新的授信经营模式,加强企业现金流和流程监控,探索围绕核心企业开发上下游企业的全景式供应链融资方式。发挥银行金融服务的媒介职能,依法开展以结算及融资配套的延伸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独立审贷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审慎灵活风险控制机制,完善贷款监管体系。金融机构可适当降低借款利率、担保费、保险费等收费标准,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六)创新支持金融物流发展的信贷管理和服务模式。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信贷制度创新,建立适应金融物流发展特点的信贷评级、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规章制度,制定和细化支持金融物流发展的信贷政策措施,提升信贷服务水平。结合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的网络信用、交易记录及资金流情况,将客户的交易活动及平台对客户的分析评价作为对客户融资的重要标准。对能控制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客户,可淡化对其财务指标的考量,以有效的无形资产担保等形式进行信贷审批发放。研究推动小企业贷款网络在线审批,建立审批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贷款审批效率,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宣传,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加快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息,扩大、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结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和信用调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进中小企业信用。(八)推动物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强产学研合作,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促进科研成果向企业转移。鼓励物流企业设立技术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和标准的研发投入。积极开发和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NSS)、智能交通系统(ITS)等新技术,加强物流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研究。完善并推广物品编码体系,广泛应用条形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自动识别、标识技术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发展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技术和货物快速分拣技术。鼓励企业采用专用物流技术装备,推广网络化运输。以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推进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信息化水平。三、促进金融物流发展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外经贸局、金融工作局、工商局、港务管理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惠州银监分局、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中国银行惠州分行、建设银行惠州分行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惠州市促进金融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多个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领导小组办公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领导兼任。(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14年开始,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大力支持金融物流发展。重点支持金融物流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和物流园区、公共仓库等基础建设以及国家、省扶持项目的资金配套。对获得国家1A级以上物流企业和剥离物流业务外包给本市物流企业的制造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利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有关专项资金对金融物流发展给予大力支持。认真组织金融物流发展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物流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三)加强示范推广。选取电子、石化、汽车、纺织服装与制鞋、建材等重点产业作为突破点,制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加强行业调研,采集企业信息,组织银企对接,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物流与制造企业参加试点工作。加快建设智能化公共仓库,加快培育和引进干线物流运输网络。加快制订相关标准,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四)加强人才培养。创建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企业、行业与院校共同研究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与生产管理实践和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开展产学研有机结合的“订单”式培养,缩短理论与实践、学校与社会的距离,为金融物流发展培养大量复合型、应用型人才。鼓励物流企业设立金融物流人才实训基地和人才外包服务中心。(五)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强对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及规范运营的监督检查,推行“物流寄递业实名制”,确保信息网络安全、金融安全。(六)加强风险防范。强化金融机构、物流和制造企业互信互动,推动设立风险缓释金。金融机构要从金融服务各环节加强对企业的考查,形成安全有效的金融支持良性运行机制。加强对企业业务需求、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预测,建设客户信用记录查询系统,创新网络曝光等新型风险防控手段,建立完善平稳顺畅的退出机制。(七)加强统计监测。强化金融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的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反馈信息的真实性,补充我市现有统计口径和方式,为政府职能部门经济运行监测、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可靠的数据服务。(八)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促进金融物流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策措施、平台运营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与推广,加强对发展金融物流相关工作的跟踪报道,形成社会各界重视金融物流发展的氛围。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11日
Topics
financial services logistics supply chain finance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2014〕5号
Publisher 市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14-02-18 06:44:40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金融物流
CMS Category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