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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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09:12:30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Accelera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Our City's Sports Development Model
【已失效】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
This document outlines Huizhou's implementation plan to transform its sports development model over 5-10 years, focusing on improving public sports services, enhancing competitive sports, developing the sports industry, and reducing urban-rural disparities in sports a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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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 characters
惠府〔2013〕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粤府〔2012〕58号),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幸福惠州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实际和要求,现就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以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为抓手,切实加强群众体育,进一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均等化水平;科学调整业余训练,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体育产业,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积极扶持社会办体育,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体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二、工作目标经过5到10年努力,摸索实践出一条与建设幸福惠州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在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上取得显著成绩。一是群众体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场地、活动、组织、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的体育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全民健身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显著提高,群众体育各项发展指标位居全省前列。二是竞技体育的整体竞争力显著增强。由市体校、县(区)体校、传统项目学校、体育俱乐部共同组成的业余训练网络进一步完善,传统优势项目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体育后备人才的培训输送质量明显提高。三是体育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初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多种所有制并存、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发展体系,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层次和水平明显提升,体育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四是城乡、群体间体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体育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全面开展。城乡之间体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基本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建成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体育服务网络。三、以建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推动群众体育全面均衡发展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推动全市体育工作在政策导向、资源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向群众体育倾斜,建立以群众体育为中心的体育发展格局。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开展健康、时尚、休闲的体育运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南粤幸福周等大型体育主题活动和各类小型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日常化和生活化。推动学生、少数民族、职工、农民、老年人、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开展。把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作为群众体育工作重点,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绿道网及江、河、湖、海、山、瀑等资源优势,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建立和完善群众体育竞赛活动制度体系,优化传统项目,推广新优项目,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体育竞赛平台。建立和完善以场地设施、协会组织、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监测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机关、学校、工矿、企业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逐步健全以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基础,行业、单位、社会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为补充,覆盖全市城乡的场地设施网络。大力发展城乡基层体育组织,指导市、县(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规范运作,鼓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推动学校、社区、体育场馆发展体育俱乐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和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一步加强市、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网建设,推动国民体质测试工作实现常态化,推动健身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四、以调整业训工作为重点,努力提升竞技体育的总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调整业余训练布局。根据省运会的赛制调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巩固传统优势项目,逐步调整一般项目。重点发展省运会重点项目和我市优势项目,争取田径、游泳、水上项目等大项有较明显突破,进一步提高球类等集体项目竞技水平,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惠州特色和全省竞争力的品牌项目。转变竞技体育备战方式,制定和实施新时期省运会备战计划。各县(区)要按照差异化发展思路,结合各自实际,打造业余训练的项目精品。完善业余训练网络。进一步完善以市体校为龙头,县(区)体校、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基础,其他普通中小学校课余训练为补充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把社会体育纳入体育后备人才来源范畴,在发展群众体育特别是青少年体育中发现和选拔优秀运动人才,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运动员选拔、培养、引进、输送、奖励新机制。继续加强体教结合工作。建立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机制和体教互认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成绩认定制度。市、县(区)体育、教育部门互相配合,积极创建各类特色项目学校和传统项目学校,加强管理和指导,努力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特色校和传统校。五、以实现体育产业综合效益为重点,努力提高体育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积极培育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消费意识,鼓励和扶持全民健身领域中的各类经营服务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健身服务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体育赛事举办机制,规范体育竞赛的市场化运作,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努力开发一批体育休闲运动度假线路和产品,构建集体育、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绿色体育休闲带,大力发展体育休闲旅游业。积极引导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打造具有全国一流水平的体育产品,提升体育企业品牌实力,推动企业争创国家、省名牌产品。大力提升体育彩票品牌形象,进一步创新体育彩票销售渠道,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提高销售员业务水平和营销能力。积极推进体育培训业发展,争取国家级、省级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落户惠州,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力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加强体育培训机构和人员管理,规范体育培训市场。加强体育场馆的服务指导。加强和完善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开放。统筹利用全市体育场馆资源,提高各类场馆设施的利用率。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建设和运营体育场馆设施。加大体育产业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加强体育产业宏观管理,制订我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以解决城乡区域体育发展差距为抓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统筹市、县(区)体育发展。统筹利用市、县(区)体育场馆设施资源,推动建设上下横向联动、优势互补的硬件服务平台。统筹市、县(区)体育活动资源,推动发展一批市民喜闻乐见和普及度高的群众体育项目。统筹市、县(区)的体育组织服务资源,推动建设内容丰富、保障有力的体育服务管理网络。统筹市、县(区)业余训练项目,着力构建“能出人才、快出人才”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科学指导县(区)利用各自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体育产业品牌。推进城乡体育发展一体化。坚持以社区为重点推进城市体育工作,探索社区体育工作新机制,推动社区体育加快发展。大力促进乡镇、农村体育发展,建立“以城带乡、以镇(街道)帮村(社区)”的协调互动机制,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加大对农村和基层社区体育的扶持力度。扩大财政对乡镇、农村体育工作的保障覆盖范围,全面完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不断加大对乡镇、农村体育基础设施的经费投入。七、以加快转变体育行政职能为重点,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引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能力。各县(区)政府要把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纳入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加强科学谋划和统筹协调。实施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训计划,健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体育人才成长激励政策。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项目及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确保相关经费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增加。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金融、土地、价格、规划等相关政策,切实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推进体育投入多元化。落实政府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直接投资,或由社会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举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混合型体育事业由政府、机构和个人共同投入,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和方式。对经营性的体育产业,全面推进市场化。深化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建立“行政机构—协会组织—社会团体—民间健身组织”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理顺体育部门与社会团体的关系,扩大政府购买体育服务范围。改革和完善竞赛体系。根据省运会改革思路和我市体育、教育工作实际,推动市运会比赛赛制、项目设置、竞赛办法、成绩评定调整。积极推动群众体育竞赛方式创新,加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规范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按照本意见,制订本地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贯彻实施意见。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落实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市政府。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2日
Topics
sports policy
public services
urban-rural development
Metadata
| 文号 | 惠府〔2013〕145号 |
| Publisher | 市政府办公室 |
| Site | huizhou |
| Date | 2013-12-16 09:12:30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体育发展方式转变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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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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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12〕58号
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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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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