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2011-04-14 02:57:34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Municipal Price Bureau's Opinions on Further Improving Price Stabilization Work in Our City

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定物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2011〕16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forwards and requires implementation of the Municipal Price Bureau's detailed action plan to stabilize consumer prices, focusing on measures such as promoting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utilizing price adjustment funds, building emergency mechanisms, establishing discount stores, and reducing distribution c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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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定物价工作的意见》业经十届1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物价局反映。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定物价工作的意见 当前,国家和省对稳定物价工作高度重视,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列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价安民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市人大十届六次会议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幸福惠州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价格综合调控体系,积极运用经济杠杆,重点对重要农产品生产、流通、零售等环节实施调控,同时加强监管工作,完善补贴制度,确保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以内。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认真落实《惠州市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推进“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保障蔬菜生产面积和复种面积,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力争八大特色农产品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全市36个区域性农产品生产基地、26个特色农产品种养专业镇和50个专业村的建设。大力推进蔬菜大棚建设,全市运用省市价格调节基金引导扶持建设2000亩以上蔬菜大棚,促进我市蔬菜生产稳定发展。 (二)大力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将价格调节基金作为调控物价的重要经济杠杆,大力促进生产和流通,实现市场价格长期健康运行。今年安排2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推进稳定物价三项建设,其中500万元扶持生产基地蔬菜大棚建设,300万元支持农产品储备冷库建设,800万元用于扶持平价商店、平价农贸市场建设以及市场价格调控。 (三)大力推进价格应急调控机制建设。建立蔬菜代储和应急机制,明确生产基地代储和应急供应的责任,保证紧急时期蔬菜货源供应;推进批发市场和田头交易市场冷藏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2500吨库容农产品储备冷库的运营,对冷库运营的水、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居民用水标准执行,降低储备成本;建立生猪货源供应应急机制,发挥市、区肉联厂等大型肉类经营企业主渠道作用,增强货源应急调运能力;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启动价格调控,必要时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迅速平抑市场物价。 (四)大力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依托大企业、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发挥它们在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和连锁经营方面的优势,通过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产品价格,引导市场稳价经营,并在市场价格异动及重大节日期间,执行政府物价调控任务,及时平抑物价。今年我市要加快平价商店网络建设,全市将设立平价商店60家以上,其中各县、区建设3家以上平价商店,同时扩大平价商店经营范围,将平价商店供应品种由肉、蛋、菜等农副产品逐步扩大到燃气、药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五)大力降低流通环节经营成本。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监督检查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含次票)政策执行,降低交通运输成本;开展重要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进场费及摊位费调查,严厉打击设置准入门槛收取高额费用的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 严厉查处故意制造混乱、囤积居奇、借机哄抬价格等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检查取消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政策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六)大力落实惠农政策。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产品质量、价格管理,严厉打击坑农、伤农的违法行为,让农民种有所值,调动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农产品田头交易市场建设,帮助指导农民销售农产品,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强涉农价费监督检查,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七)大力加强价费监督管理。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审慎出台提价项目;加强价费监审,实施垄断行业价格成本约束机制,适时调整垄断行业价格;推进医药价格改革,严格实施药品“三控”政策,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开展医疗、物业、教育等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大力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机制。抓紧出台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与物价指数、收入水平双联动机制,通过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保障力度;在重大节日及市场价格异动时,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和改善民生。 (九)大力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测网络,形成常态信息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网络和监测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监测点工作,提高监测队伍人员素质,积极开展价格监测调查巡视;提高市场价格和走势分析预警水平,加强重要商品价格的分析预测,在价格发生异动时准确预警,及时分析、预测价格的变化,并迅速提出应对措施。 (十)大力加强社会消费预期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政府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和成效,特别是稳定物价三项建设情况;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定期发布重要农产品成本收益分析报告;引导媒体客观报导分析价格形势,稳定社会消费预期,澄清不实报导,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稳定物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和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的作用,强化工作统筹协调;物价部门负责牵头落实我市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的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能,形成稳定物价工作的合力。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关于稳定我市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惠府〔2010〕156号)等有关稳定物价的工作部署,各司其职,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稳定物价工作取得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稳定物价工作的督促检查,保持政令畅通,确保各项稳定物价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稳定物价,保障和改善民生。惠州市物价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Topics
price stabilization agricultural policy market regulation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2011〕16号
Publisher 市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11-04-14 02:57:34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物价稳定
CMS Category 其他
Keywords
References (2)
unkn 惠府〔2010〕156号
关于稳定我市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formal
unkn 关于稳定我市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关于稳定我市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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