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medium 2012-06-08 00:42:07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2012 Work to Rectify Unhealthy Practices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惠府办〔2012〕21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2012 work to rectify unhealthy practices and malpractices in government and industry conduct, focusing on key areas such as financial services, retai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education to protect public interests.
Document Text 6,618 characters
惠府办〔2012〕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核心任务和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做好保持部门和行业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各项工作,为促进惠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惠民”工程。 1.加强对中央、省和市涉及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纠风部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和市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保护和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保障、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采取巧立名目、变换名称等手段强行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农业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纠正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附加贷款条件、变相提高利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违规问题。按照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公开收费项目、服务质价、效用功能和优惠政策,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惠州银监分局。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分公司、中国银行惠州分公司及其他商业银行。 3.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加强行业监管,严禁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收取开户费、进场费、条码费、销售返利等违规收费。督促大型零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门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与零售商沟通协调等制度,构建和谐零售与供应关系。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公安局、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 4.纠正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加强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计费收费更趋规范。继续清理资费套餐,提高资费透明度,综合治理电信服务乱收费、虚假宣传、业务营销违规等问题,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内置吸费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实现互联互通,防治因恶性竞争导致服务水平下降以及采取违规手段牟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 5.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清理学校招生和收费规定,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幼儿园收费行为和教辅资料收费等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从2012年秋季开始,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办人民群众满意学校”活动,建立健全教育收费“承诺制、考核制、流程制、警示制”机制,完善校长收费政策考核、教育收费挂牌督办、教育纠风警示宣誓、教育收费释疑咨询、收费信访投诉通报等监管制度,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 6.深化强农惠农工作。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补贴补助等领域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纠正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平摊捐资等违规问题,防止利用“一事一议”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摊派的专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围绕全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托科技手段,开发电子监察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把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基金等涉及民生的资金纳入常态化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防止跑、冒、滴、漏,确保资金安全并真正惠及民生。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林业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卫生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推进“安康”工程。 围绕省、市“三打两建”工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重心向下、关口前移”的网格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规范整顿、“地沟油”综合整治、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乳制品、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工作,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安委。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治乱”工程。 1.深化厉行节约工作。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各类活动,严把审核关,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经费预算不得高于往届。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基层、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活动举办和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乡镇检查考核活动成果。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 2.规范考录、招聘和基层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平台和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操作程序,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制度,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严格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少数基层干部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3.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以及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围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由县、区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镇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征地补偿款的清查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4.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做到严格准入、程序公正、过程透明,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和建设、分配、运营、管理安全。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资金落实和分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质量、资金、分配等方面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代建局、审计局、财政局、房管局、发展改革局、监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纠风办。 5.规范医疗行风建设。推进“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制度,坚决查处各种不合理用药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行《惠州市医务人员六项禁令》;开展暗访,打击非法行医,巩固“打非”成果。积极推进“双信封”评标、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市政府纠风办。 6.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运作。以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为重点,加强对“两新”组织、行业协会特别是市场中介组织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今年要重点在广告代理、拍卖行、担保服务、出国留学、因私出入境、环境评估、专利代理、保险中介等八类市场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工作,认真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不正当竞争、假审计、假评估、假鉴证、假招标等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民政局、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 7.规范涉路执法行为。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规范交通处罚行为,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和电子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执法以及运输企业卸货返装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落实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救援服务。加大对公路执法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治理公路三乱办。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物价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四)实施“品牌”工程。 1.做强网络问政品牌。完善网络问政督查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加大解决问题力度,不断提高网络问政的运行质量。创新惠民在线——网络问政的内容、形式和载体,着重跟进追踪政府部门和各行各业落实整改。找准群众的聚焦点和关注点,选择有代表性、群众普遍关心的话题,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包括实地拍摄群众提出的问题、采访当事人、参加上线问题的处理过程和落实情况,以及回访当事人。每季度进行汇总,制作成节目,在电视、网络上播放。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2.擦亮行风热线品牌。积极探索创新,不断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加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互联互动,推进“行风热线”户外直播常态化。开设《行风热线》——“关注•对话”户外直播节目,在街道社区开设直播现场,使节目和群众的沟通更直观、更直接。进一步把“行风热线”办成促进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民心桥”,办成倾听民声、为民办事的“服务台”,办成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监督岗”。各县(区)“行风热线”要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部门、行业领导上线,务求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增加“行风热线”户外直播节目数量,推进户外直播进县、区活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惠州广电传媒集团、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3.创新行风评议品牌。深入推进在殡葬、城市公共交通、银行、电信、供电、供水、供气和有线电视等8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在医院行业开展“回头查”,发挥网络评议的作用,拓宽群众诉求和监督渠道,提高行风评议的广泛性、科学性和客观性,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使行风评议工作实现党委政府更重视、组织协调更有力、解决问题更有效、人民群众更满意。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公用事业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银监分局、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惠州供电局、市城市燃气总公司、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五)实施“固本”工程。 1.建设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借鉴河南三级纠风网络建设经验,按照“依法监督、规范运行、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惠城区、大亚湾开发区试点推进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建设,构建县(区)有纠风办、乡镇(街道)有纠风工作组、行政村(社区)有纠风监督员的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延伸纠风工作触角,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强化群众监督和畅通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惠城区政府纠风办、大亚湾开发区纠风办。 2.建立纠风工作绩效考核。以《惠州市反腐倡廉纠风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为基础,探索建立科学完善的纠风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市直纠风工作有关责任部门以及县、区纠风部门进行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名列前3名县、区纠风和市直纠风部门进行通报表彰。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纠风办。 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要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完善纠风工作机制,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工作力量,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发挥职能作用,实施有力领导。惠城区和大亚湾开发区要按照县(区)有纠风办、乡镇(街道)有纠风组、行政村(社区)有纠风监督员的模式,做好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三级纠风网络。 (二)加强监督检查,增强工作刚性。对重点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要组织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其他工作也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提高纠风工作的刚性,每年曝光一批不正之风问题,坚决查办损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人身权益的不正之风案件。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工作实效。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纠风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部门和行业发展相适应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住重点,攻克难关,创新思路,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水平。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Topics
government ethics consumer protection regulatory compliance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2012〕21号
Publisher 市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12-06-08 00:42:07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纠风工作
CMS Category 其他
Keywords
References (1)
unkn 惠州市反腐倡廉纠风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