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medium 2008-12-23 00:50:42

Notice on Issuing the Work Plan for Rectification of Key Fire Hazard Areas in Huizhou City

印发惠州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 惠府办〔2008〕107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issues a municipal work plan to rectify key fire hazard areas in Huizhou, establishing leadership groups, setting specific targets, and outlining a year-long implementation schedule in response to provincial government directives.
Document Text 3,637 characters
印发惠州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08〕107号惠城区、惠东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消防局制订的《惠州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惠州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深入开展了“一畅两会”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了大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但是个别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不落实,火灾隐患大量存在,火灾事故高发。其中,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惠东县黄埠镇、吉隆镇被省政府列为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粤办函〔2008〕700号)精神,切实抓好省政府挂牌督办三个火灾隐患重点镇(办)的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整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和谐惠州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汝求市长任组长,李选民副市长和杨灿培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张爱中副秘书长、练伟光副秘书长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张爱中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整治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具体分工见附表。请各单位将参加督导组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9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联系人:王勇华,联系电话:13829983119)。 市政府杨灿培副市长、惠城区曹永龙副区长、惠东县高声副县长为整治工作督办人,陈江街道办事处冯德波主任、吉隆镇朱帝胜副镇长、黄埠镇温雄辉副镇长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惠城区、惠东县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帮助解决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陈江街道办事处、黄埠镇、吉隆镇要成立工作小组,制订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目标是: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 (四)建立符合标准的专职消防队。 四、时间安排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31日)。 1.市政府整治工作督导组分别组织惠城区、惠东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小组,以及三个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深入剖析各镇(办事处)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市政府与惠城区、惠东县政府之间,惠城区、惠东县政府与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之间要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 2.惠城区、惠东县和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要传达贯彻省、市政府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并报市、县(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与所辖社区、村(居)委会之间要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 (二)集中治理(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1.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并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惠府〔2008〕135号)精神,加大对各类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无牌无证的场所,一律关停;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的,一律责令拆除并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整改验收合格场所要由镇(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整治合格。 2.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要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专项经费,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要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供水管网与市政消火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的目标。 3.按照《惠州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08-2010年)》,建立镇(办事处)专职消防队,保证营房、装备、人员达到建设标准。 4.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检查总结(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 1.市、县两级督导小组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2.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督查验收(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1.市、县整治工作督导组对火灾隐患重点镇(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做好准备工作,迎接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治理是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惠州,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 1.各级政府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责任人、督办人的主要职责是:一是协调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二是对报请政府挂牌督办或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要指导督促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三是定期向同级政府报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四是督促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加强消防监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从市政府到各社区、村(居)委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凡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对相关县、区和镇(办事处)有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3.安监、公安、工商、规划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 4.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镇(办事处)要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各地在整治过程中,要定期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惠城区政府、惠东县政府及各级消防、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挂牌督办地区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导组分工表市公安消防局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督导组分工表 组别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联络员 督导地区 第一组 李选民副市长 练伟光 副秘书长 市公安消防局杨锦财局长 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监局各1人 (市安监局一名工作人员) 惠东县黄埠镇、吉隆镇 第二组 杨灿培副市长 张爱中 副秘书长 市公安消防局郑金华副局长 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监局各1人 市公安消防局王勇华 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 注:请各单位将参加督导组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9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联系人:王勇华,联系电话:13829983119。
Topics
fire safety public safety local governance
Metadata
文号 惠府办〔2008〕107号
Publisher 市政府
Site huizhou
Date 2008-12-23 00:50:42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消防安全
CMS Category 其他
Keywords
References (6)
prov 粤办函〔2008〕700号 f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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