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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 03:34:37
Opinions on Developing a Low-Carbon Economy in Huizhou City
(已失效)关于惠州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意见
This document outlines Huizhou City's comprehensive policy framework for developing a low-carbon economy, setting strategic goals, principles, and key measures to reduce carbon emissions and promote clean energy by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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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3 characters
惠府〔2010〕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九届惠州市委第93次常委会、2010年市节能减排会议精神,保障我市能源安全,加快发展低碳经济,推进低碳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明确发展低碳经济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发展低碳经济。完善政策措施,建立低碳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体制机制,构建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根本上改变高能耗、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的发展模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发展道路。二是遵循高能源利用效率原则,降低单位GDP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三是遵循低碳化的能源结构原则,逐步减少对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的消费,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力争把社会经济活动对资源的需求、环境的污染及排放的温室气体降低到最小程度,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 (三)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1. 主要目标:力争在2015年前形成较完善的低碳经济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低碳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在重点领域、行业建立和完善低碳发展的体系和机制,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碳排放、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重点行业在能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减少、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方面,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利用率、较低污染物排放率的低碳生产企业;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量明显减少、资源利用率大幅度提高、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新成效。 2. 工作重点:一是积极推进节能降耗。全面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和民用、农业和农村等领域的节能,全方位开展节能工作;二是积极开发与利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三是大力研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四是广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各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置;五是完善创新低碳技术、发展清洁能源的相关制度。 二、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统筹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明确专职机构和专人负责,制订低碳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市、县(区)应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发展低碳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 在相关政策修订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内容,如在项目批准、规划、战略环评的技术导则中增加碳排放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技术、投资、融资等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优惠政策的鼓励、引导作用,对低碳、环保企业及工业园区的建设,在审批和投资政策支持方面予以倾斜。完善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鼓励政策,制订与可再生能源法相配套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律、经济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动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建设,改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培育健康、稳定的清洁能源市场。 (三)实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编制低碳经济发展规划。 完善我市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制订总体推进方案,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惠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用低碳经济理念指导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规划,研究提出我市发展低碳经济的近、中、长期规划。摸清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碳排放水平,将战略目标落实于区域发展与行业发展的行动计划。积极组织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清洁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低碳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以产业转型为主线,突出低碳经济发展重点。 1. 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核心,实施改造提升、品牌带动、以质取胜、转型升级战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动具有高耗能特征的建材、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节能评估作为新上项目的前置性条件,从源头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按计划完成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建立实施能耗等量淘汰制度。重点发展家用电器、纺织家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等行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工业设计,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速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打造一批转型升级的标杆企业,推进专业镇集群式升级。 2. 加快建立以低碳工业、低碳农业、低碳服务业等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具有低碳特征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节能环保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节能型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 (五)加强重点领域节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1. 工业领域。将生态设计、绿色招商、清洁生产及环境管理体系融入企业采购、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能耗、环境准入门槛,对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风险大的项目实行严格控制;二是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实现集中供热、供冷和建立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实现产品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最少、二氧化碳排放最少、废物产生最小。继续实施重点领域节能投资项目,以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区域热电联产、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开展控制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增量工作,强化六大高耗能行业节能。 2. 建筑领域。一是从设计和运行两个方面入手发展低碳建筑。政府部门、设计单位、房地产企业、生产企业等之间要进行有效沟通,达成共识,树立低碳建筑理念。在建筑设计上引入低碳理念,如充分利用太阳能、选用隔热保温的建筑材料、合理设计通风和采光系统、选用节能型制冷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倡导居住空间的低碳装饰、选用低碳装饰材料,避免过度装修,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家用电器和节能灯,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厨房系统,从各个环节上做到节能减排,降低每个家庭的碳排放量。二是完善全市机关办公、大型公共建筑监管体系建设,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节能的应用示范,把推广使用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3. 交通领域。从政策、体制和营运方面,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组合效益;大力改善和建设综合交通枢纽,特别是客运站场的建设;加强道路建设的同时,强化道路养护,提高道路路面通行能力,落实道路养护资金。实施低碳化的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营运管理,设计合理的交通结构和居民出行方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辆淘汰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使用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生物柴油、氢燃料等清洁能源,推广交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加强运输市场节能管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强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推动GPS(全球卫星定位管理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和RFID(射频识别技术)在公路水路领域的应用,为运输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准确数据,加速集装箱、货物等运输周转率,提高公路水路运输效率,实行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 4. 公共机构。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监测、统计体系。进一步加强机关、科教文卫等公共机构的空调、照明和电梯等用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机关要带头做好节能、低碳示范,把创建绿色机关、推行绿色办公、推进绿色行政、推动绿色采购作为机关节能的切入点, 建设节约型机关。 5. 农业领域。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如太阳能、沼气、小水电等。在农村地区普及太阳能集热器应用,将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节能产品逐步向农村地区推广,让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农村地区。抓好低碳高效农业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农业生态保护技术、低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加工技术、农业节能减排技术、节水农业技术、绿色能源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多项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低碳农业经济形态。 (六)大力培育新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着重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规模化开发利用,提高节能环保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逐步改变以石油、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水电,因地制宜发展核电,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发电方式多样化。通过结构调整,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引导,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七)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强低碳技术交流合作。 加快节能、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碳捕集和封存、清洁汽车、农业和土地利用方式等涉及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研发。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制与开发低碳技术与产品。加强低碳经济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低碳经济先进技术,组织力量加以消化、吸收和创新,选择应用前景良好的高新技术,在本市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实施一批低碳示范工程。建立低碳经济信息网络和技术咨询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低碳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八)抓好重点领域低碳示范,带动全市低碳经济发展。 结合惠州市实际,在电力、建筑、化工、石化、交通等能耗高、污染重行业先行试点,选择作为惠州市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形成一批低碳经济的典型企业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以此带动各领域低碳经济的发展。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居民社区(小区)、工业园区和村庄进行低碳示范区试点,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方式推动全社会的低碳发展方式。 (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 1. 积极推进企业、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引导关联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发展,推进园区集中供热、供冷和能量梯级利用,加快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回用和废渣综合利用设施的建设,推进余热余压发电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单位),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2.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大清洁生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做好清洁生产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在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等高能耗行业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争取至2015年,全市新增100家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有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事业单位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资质,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咨询、信息、技术等服务。 (十)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增强节能技术服务能力。 1. 突出抓好节能监察执法。进一步规范节能监察执法行为,提高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加大节能监察力度。重点做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能源管理员履行职责、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商业和公共机构节能、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及企业节能措施落实等方面的专项监察。 2. 增强节能技术服务能力。加强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引导和管理,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强能源利用监测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对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测。进一步充实“惠州市节能专家库”,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节能义诊服务。发挥节能服务中介机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优势,鼓励节能中介服务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系统诊断、项目可行性分析、设计、管理以及节能产品或设备推广应用等专业服务。 (十一)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森林碳汇。 以我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为契机,以“八三三”生态工程(即八大重点生态工程、三大产业和三大生态工程)、“九个示范点”(即林相改造、城市景观林建设、红树林建设、水源林造林、残次林改造、村庄绿化、森林产业、林场改革发展、绿道建设)和“五个示范基地”(即优质苗圃、万亩黎蒴、万亩柚木、万亩油茶、万亩沉香基地)建设等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以中心城区和城市郊区为重点,开展以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为目标的生态城市建设,进一步培育森林资源,推进林分改造,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物固碳,扩大碳汇,以此抵消一部分工业生产、生活消费等排放的二氧化碳。 (十二)加强低碳统计分析,建立资源监测和管理体系。 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消费统计、监测和管理体系。扩大能源消费统计范围,逐步健全第一产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及第三产业能源消费等的调查统计体系,适时建立包括工业重点耗能企业、大型医院、商场、学校、酒店、宾馆和机关等定期能源消耗电子报送系统,形成动态的能源利用监测网络。 各级统计部门和能源统计工作者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按规定设置能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能源统计资料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做好每月、每季度能源消耗情况的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成果来指导我市发展低碳经济工作。 (十三)探索建立碳权交易市场,推行碳交易。 利用节能减排与低碳经济发展之间的政策协同关系,建立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体系和政策体系。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立碳交易所,在各县、区或各企业进行碳排放权交易。发展低碳融资,加强地方财政和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的碳金融机制,支持建立低碳经济技术体系,促进碳交易在全市发展。 (十四)广泛开展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民低碳消费。 1. 加强低碳宣传。将节能、低碳经济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的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活动,引导和鼓励低碳社会生活方式,倡导公众节能减排、低碳消费的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推行低碳生产、经营理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和精益生产方式。倡导市民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使用私家车辆,提倡消费小型汽车、小排量汽车。鼓励市民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拒绝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倡导全民争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志愿者和维护者。 2. 举办低碳知识培训班。举办节能、低碳知识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县、区政府节能管理人员、市及县(区)重点用能单位负责人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的培训,实施企业能源管理员登记备案和持证上岗制度。 3. 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按照国家要求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力度做好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工作,积极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做好国家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工作,按时完成省下达的高效节能产品推广任务。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Topics
low-carbon econom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ergy policy
Metadata
| 文号 | 惠府〔2010〕114号 |
| Publisher | 市政府 |
| Site | huizhou |
| Date | 2010-10-08 03:34:37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低碳经济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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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 unkn 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 named |
| unkn 惠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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