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high
2018-12-13 01:26:45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Notice on Issuing the Trial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Deepening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Public Hospitals in Huizhou City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a comprehensive reform trial plan for public hospitals in Huizhou City, outlining specific targets and measures for modernizing hospital management, improving healthcare delivery, and controlling costs by 2020.
Document Text
6,977 characters
惠府〔2018〕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惠州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5日 惠州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行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粤府〔2018〕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抓手,改革医院运行的体制机制,为惠州争创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健康保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惠州为目标,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统筹推进,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惠州争创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二)工作目标。突出“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到2020年实现“1234”的工作目标:一是完善一个体系:完善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二是健全两种机制:健全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三是实现三个提升:提升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健康水平和群众就医获得感,惠州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四是达到四类指标: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8人以上、注册护士达到3.5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达3.5人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保持在25%以下,区域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下,全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75%左右,大病二次补偿比例达到95%;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县域内住院率达90%左右。二、改革措施(一)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1. 改革编制管理方式。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改革编制管理方式,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额,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编制备案制和员额制管理人员均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一体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同岗同酬同待遇。从2018年起,新设公立医院可实行员额制管理。2018年率先在惠东县探索建立区域医联体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医联体内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限制,由牵头医院统筹使用一类和二类事业编制,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开。(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惠东县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公立医院按规定自主行使人员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权限。(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负责)3. 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可自主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项目、科研创新收入分配办法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方式。推动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酬同待遇。探索与医联体建设相适应的薪酬分配机制,赋予牵头医院薪酬分配统筹权限,纳入医联体的医疗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可由牵头医院统筹确定分配办法,并切实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的倾斜。在省试点改革任务基础上,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2018年率先试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负责)4. 完善医院管理制度。以章程规范内部管理结构,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2018年底前,全市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健全院长选拔任用机制,落实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年薪制和考核问责制,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惠阳区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要率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阳区政府负责)(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维护公益性的长效机制。5. 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科学界定并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将符合政府保障范围、符合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以及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任务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经费申报财政预算。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6. 完善财政补助方式。逐步建立与公立医院工作量、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探索优化医联体内部的资金管理体制,促进财政资金在医联体内部统筹使用,对医联体中公立医院开展资源下沉、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予以专项补助。结合实际探索“以事定费、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的做法,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将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纳入财政购买服务范围。(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7. 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启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第三方评估,总结评估我市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情况。运用补偿评估成果,结合省要求2018年底前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任务,综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将公立医院相关评价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对真抓实干、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励补助,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方扣减补助资金。(市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三)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科学价格形成机制。8. 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进一步推行分级分类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对人力消耗占主要成本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加快探索推进由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谈判形成价格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根据临床诊疗技术发展和患者需求情况,及时放开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缩小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对于主诊断相同、中医和西医治疗方式均可以达到同等治疗效果的病种,力争实行相同的病种收费标准。对于质量差异小、价格相近的同种高值医用耗材,探索实行纳入医疗服务打包收费,制定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省的部署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控费节流等方面的作用。(市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9.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降低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进一步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分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同步强化价格和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2018年至2019年,按照省的要求每年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中医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不受调价总量限制,落实对儿科等倾斜支持政策。(市发展改革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四)深化医保改革,建立高效运行的医疗保障机制。10.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我市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结算办法,着重提高创新技术的病种分值标准,将日间手术和符合条件的门诊术前检查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对同病同效的中医治疗病例给予相同支付标准,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省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一批适用基层诊治的病种目录,基层和医院适用同一支付标准,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诊治。推动医疗集团等紧密型医联体参照罗湖医院集团做法,选取龙门县为试点,建立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松散型医联体内转诊住院的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不降低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促进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人事薪酬等政策衔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龙门县政府负责)11. 健全医保管理体系。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部分有需求的一级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大对骗保、公立医院及医师违反法规或服务协议侵占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2018年底前,医保智能监控覆盖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支持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学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居民医保的补助水平,个人缴费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挂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五)实行药品耗材集团采购,健全供应保障机制。12. 改革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合理管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在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基础上,2018年底前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上线,实行多平台并行采购。探索检验试剂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负责)13. 提高药械供应保障能力。健全短缺药品联动会商机制,构建分层监测、分级预警、分类储备、分步应对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坚持医药分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两票制”,鼓励实行医用耗材“两票制”。鼓励公立医院优先承接本省药品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加大对国产医疗器械设备的应用。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应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使用。鼓励优先使用以山区道地药材和岭南特产中药材为原料的药品。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提高药品、医用耗材流通配送集中度和可及性。利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开放处方外配、信息共享、服务外包,借力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零售连锁门店网络及分级分类管理优势,提高患者就诊取药便利性。(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六)优化完善医疗服务,建立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14. 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建设1所省内高水平综合医院和3所市内高水平医院,按照全省“登峰培育单位”标准提升重点医院的医疗水平、高层次人才数量、科技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力争进入“登峰计划”建设范围。利用3年时间重点培育30个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扶持发展专科建设。到2020年,按照省的标准力争建成2个以上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5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达到省级高水平,有30个临床重点专科达到市内领先或县(区)域一流水平,着力打造精准医疗、中医药、互联网+、教育培训4个医学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医疗科技协同发展。(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15.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机制。深化医教协同,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使用评价、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大力培养引进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加大全科、儿科、麻醉、急诊、妇产、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对博士或副高以上高层级人才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对急需紧缺类人才可采取实操、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公开招聘。实施基层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建立完善住院医生、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含退休)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市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16. 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推动监管方式向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转变。推动信息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属地化和全行业监管,将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纳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控费和安全监管。2019年底前,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医疗费用等运用情况的实时智能化监管,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公立医院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17. 发展“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完善网上预约挂号、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药品物流配送、检查检验报告推送、远程医疗等惠民便民服务,优化健康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做好双向转诊全面网络管理试点城市工作,所有双向转诊病例均通过网络平台操作。2020年前,实现医保移动支付新模式。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配合实施广东“健康云”服务计划。完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整合健康医疗信息。探索建设处方流转平台,支持医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配送,推进“医药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药事服务平台,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群众提供审方、合理用药咨询和指导等社会化药事服务。鼓励开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等服务,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提供支持。(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负责)(七)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18.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事项和范围,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政府办公立医院上级党组织和其他公立医院举办主体党组织对医院党建工作履行领导、指导和监督责任,建立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卫生计生局负责)19. 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行医德“一票否决”制,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严肃查处假借租赁、捐赠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和医用耗材,或指定患者从第三方购买药品和医用耗材而不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监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医疗及处方信息等隐私权,完善自费药品使用记录,将患者就医时使用的所有药品和器械全部纳入院内监管范围。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统筹推进,各负其责,形成改革合力。结合省相关部门即将出台的专项配套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改革任务,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二)加强督导评价。建立督导、评估、问责制度,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建立改革台账,实施重点改革任务指标监测机制,定期通报改革工作进展,及时研究问题和总结经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注重对单个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转向对医联体、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绩效考核,从注重数量评价向注重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群众健康水平提升转变,并将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三)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的宣传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营造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Topics
healthcare reform
public hospitals
health policy
Metadata
| 文号 | 惠府〔2018〕79号 |
| Publisher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huizhou |
| Date | 2018-12-13 01:26:45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公立医院改革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2)
|
prov
粤府〔2018〕5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formal |
|
prov
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