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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9 03:32:33
Circular on the Inspection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Public Institution Service Transparency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This document reports the findings of a 2009 inspection o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public institution transparency in Huizhou City, identifying units with good, qualified, and poor performance, and listing common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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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2 characters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惠府办〔2009〕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直驻惠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09〕4号)有关规定,2009年4月至5月,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及驻惠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了门户网站检查和实地抽查两种形式。其中,门户网站共检查了6个县、区和95个市直及驻惠单位,检查内容主要为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的规范性、全面性,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情况,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情况,信息公开目录六大类别(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它)发布信息情况,信息发布数量;实地抽查了6个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市中医医院、第一中学、技工学校,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16个单位,检查内容主要为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的规范性,专题网站建设及依申请公开情况,《条例》宣传培训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 从门户网站检查情况看,市教育局、经贸局、卫生局、外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等市直单位网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较好,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用市信息中心开发的市直单位统一模板,按照市府办《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惠府办函〔2008〕118号)编制指南和目录,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分类,编制了信息索取码,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发布较为规范、全面。 从实地抽查情况看,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有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环保局,上述单位基本上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订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评议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按惠府办函〔2008〕118号要求编制指南、目录。同时,按《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了统一模板并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功能。合格的单位是惠阳区政府、惠东县政府、博罗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市中医医院、第一中学。基本合格的单位是龙门县政府及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不合格的单位是惠城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技工学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缺乏足够重视,制度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有的单位甚至没有指定工作人员或人员频繁变动,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差距明显。部分县、区没有按照惠府办函〔2008〕118号要求,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及编制信息索取码,未建立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模板,县、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网站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工作严重滞后。市直部门大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内容较为全面,但有的部门虽设有专栏,但没有信息。 (三)网上申请、查询、监督功能不完善。大部分县、区及其部门未设置信息查询功能,无法按照信息索引号、信息生成日期、信息名称、公开部门等内容来查询。 (四)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质量不高。相当部分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不全面。部分单位为了应付检查,突击录入信息。 (五)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不规范、目录内容缺失。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及省直驻惠单位没有按照《条例》要求,依据有关参考文本,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或公开目录不规范且没有具体内容。相当部分单位把信息上传日期误定为信息生成日期,部分单位将不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 (六)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缺乏指导与监督。大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未制订本行业办事公开规范和标准,考评和责任追究体系不健全。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制订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严格按照《条例》和惠府办函〔2008〕118号文的要求,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评议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安全、有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 (三)规范化管理,加快网站平台建设。本单位网站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模板的市直单位和省直驻惠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市信息中心联系,抓紧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模板。各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落实工作经费,开发本行政区域的统一模板,加快推进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信息中心要主动为县、区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实现信息公开模板建设资源共享,降低开发和升级成本。 (四)加大力度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订本行业办事公开的规范和标准。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完善办事指南、目录和办事程序,不断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五)完善考评监督体系。各地、各单位要制定考评监督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根据省府办《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09〕22号),今年省将对各地级以上市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Topics
government transparency
administrative inspection
public services
Metadata
| 文号 | 惠府办〔2009〕39号 |
| Publisher | 市政府 |
| Site | huizhou |
| Date | 2009-06-19 03:32:33 |
| Category | report |
| Policy Area | 政务公开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 Keywords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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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09〕4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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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09〕22号
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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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惠府办函〔2008〕118号 | formal |
| unkn 按惠府办函〔2008〕118号 | formal |
| unkn 区没有按照惠府办函〔2008〕118号 | formal |
| unkn 和惠府办函〔2008〕118号 | form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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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印发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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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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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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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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