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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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0:57:39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Jiangmen City National Scientific Literacy Action Plan Outline (2022-2025)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city-level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National Scientific Literacy Action Plan, outlining specific goals, key task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public scientific literacy among citizens in Jiangmen from 2022 to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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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解读文本: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江府函〔2022〕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现将《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协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期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前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推进公众科学素质建设。全国科普日、江门市科普嘉年华、中科院老科学家科普巡讲等品牌科普活动持续开展,国家大科学装置、科普场馆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深入开展,科普体系不断向基层拓展延伸,全民科学素质水平实现新提升。江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逐年增长,从2015年6.0%增长至2020年10.3%,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市科学素质建设开创了新局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广东其他先进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科普基础设施薄弱,科普覆盖面不够广,各级科普场馆普遍不足,尤其是缺乏一个综合性科技馆,科普资源开发有限,“科普+产业”模式未能有效推广,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热情不够高;科普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建立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的全市科普工作格局还需进一步优化;公众科学素质地区差异较大,江门市城区居民科学素质相对较高,而占人口比例较大的农民科学素质相对较低;各县(市、区)科协组织建设相对薄弱,机构设置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科普工作统筹协调作用的发挥。“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江门抢抓机遇、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江门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需要科学素质建设担当更加重要的使命。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市委“1+6+3”工作安排,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产业化推动、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江门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基础支撑。(二)工作原则。突出科学精神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创造和科学文明的社会氛围。焕发科学家精神的时代感召力、引领力,让“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观引领。坚持协同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动员机制和市场化运行模式,加强统筹协调、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抓好《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激发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等协同推进的大联合大协作科普工作格局。大力推动科普产业化、市场化。深化供给侧改革。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和激励机制,推进科普内容创作、表达方式、传播手段创新,探索科普供给的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等新方法、新路径,及时感知群众科普需求,精准匹配、送达科普资源,实现更高质量的科学传播。扩大开放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融合发展和交流合作。发挥江门侨乡优势,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加紧密的科学素质国际交流,共筑对话平台,增进开放互信,深化创新合作,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江门贡献。(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江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赶超全省平均值,力争超过16%,各县(市、区)、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普场馆建设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与科普的渠道不断拓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制度安排不断完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三、提升行动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青少年科学教育水平,加强对青少年科学兴趣的引导,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江门力量。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家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举办“院士+学生”面对面、中科院老科学家“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希望行”等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人工智能编程及机器人竞赛、中学生学科竞赛、高校科学营、职业技能大赛等青少年科学教育品牌的质量水平。大力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避险自救、身心健康等知识,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落实“双减”政策,做好“减负增效”,增强科学教育正能量,强化科学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构建科技创新教育及科学素养质量监测、督导与促进评价机制,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科技教育质量监测常态化、全覆盖。配齐中小学科学学科教师及相关学科实验员,开齐开足中小学科学课程。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深化中小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职中专业课程等学科对科技创新教育的学科延展和跨学科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培养学生的工程思维。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开展未来学校办学实践,探索学习空间、学习方式、课程设计、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科普教育学分制试点,用学分方式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含科普教育和科技竞赛活动等)的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发现和培育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开展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工作,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引导学校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各类学习实践活动。探索中小学与地方高校、技术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科技创新联盟”,深化与地方高校、技术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教育互动、融合。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的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动员和组织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普研学、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科学探究、工程设计制作、创意创新创造等科学教育活动。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聘请国内顶尖专家学者,高标准、高水平组建江门市科技创新教育市级、各县(市、区)、学校(单位)三级架构的核心团队。同时,按标准配置中小学科技教育师资队伍,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领军团队。到2025年,“江门市科技创新教育中心组”核心成员达到近500名,并培养出5名到8名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科技教育名师。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对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培训500名科技辅导员。推动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开设科学教育本科专业。此项行动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不断丰富农村科普活动和科普资源,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打造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助力乡村振兴。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进步活动月等群众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发挥科技专家、乡土人才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服务“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农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加大高素质农民、乡村工匠、农村电商技能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培养大批适应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加强乡村振兴科技支撑。深入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落实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发挥好江门市创新创业大赛平台优势,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为农村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才等提供创新创业舞台。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申报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农村科普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学校科普设施建设,提高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的巡展频率,建设一批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农技驿站、农村夜校、科普惠农服务站、农家书屋等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科普中国乡村e站转型升级,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在农村落地应用。此项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推进“科技引领”“工业振兴”工程,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等活动,加大先进典型评选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大力强化技能创新。开展“科技杯”“乐业五邑”等创业创新大赛以及江门市职业技能大赛、职工劳动技能竞赛等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发现、培养高技能人才,开展“广东技工·侨都工匠”评选和扶持工作,建设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广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托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发挥企业高管、骨干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推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为产业工人终身学习、技术技能提升提供渠道。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推动相关互联网企业做好外卖、快递、直播、网约车、网约服务等新兴领域、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提升工作。此项行动由市总工会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丰富面向老年人的科普资源供给内容、渠道途径、方式方法,稳步提升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开放大学、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聚焦老年人就医、消费、金融、文体活动等高频场景,采取适合老年人的图文、视频、音频等方式,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提高老年人的互联网应用能力和网络风险防范水平,让老年人在享受网络智慧生活的同时,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大力发展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等组织,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吸纳更多优秀老专家加入江门科普讲师团、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推进健康江门建设,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以老年体育协会为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健身活动。此项行动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更好服务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高科学履职能力和水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和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网络学院必修课,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江门干部大讲堂”、科普报告会等平台的作用,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在考核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任职考察等工作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此项行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重点工程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开放有活力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6项重点工程。(一)实施公众科学传播工程。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和整合,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多渠道推进数字科普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泛在、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构建科普传播矩阵。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科普中国”“粤科普”等数字科普公共服务平台落地应用,带动江门智慧科普建设。依托政务服务一体机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发展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推进科普中国e站转型升级,加强“江门科普”等科普传播品牌建设,提升智慧科普传播能力。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倾斜和下沉。发挥好科普中国信息员在信息宣传、科学辟谣等方面的作用,拓宽移动端科普传播渠道,推动科普中国信息化平台优质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计划。扶持和培养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加强对优秀科普团队的支持。开展院士题材科普创作,制作科普绘本和短视频。推动优秀科普作品、科普成果纳入科学技术奖励或者优秀成果评选范围。持续组织科普创作团队和人才参与省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科普剧大赛等活动,促进科学与艺术结合,生产适合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广的科普作品。做好优质科普作品的推介与共享服务。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行动。强化科学技术引领,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在江门日报、江门市广播电视台设立科普专题、专栏、专版或频道。推进科学传播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支持“邑起来科普”“科普一分钟”“百科全说”等新媒体科普栏目通过电台、微信和短视频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鼓励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等各类媒介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建立科学传播融媒体联盟,促进媒体与科技界的沟通合作,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构建以全媒体为主渠道的科学传播体系。指导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合作,通过广播电视做好科普工作。此项工程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的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鼓励和支持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成果、科研重点项目或者重大项目成果科普化,通过公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科普视频、图书、实物模型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推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企业利用社会资本整合科普资源和创新要素,开展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推动科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发布科技项目指南时,应对具有科普价值的科研项目提出科研成果科普化的要求,并给予相应的支持。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本建设的国家和省各类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创新创业基地等可以优先认定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并推荐申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提升社会科普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以社会资金建设的实验室、科技基础设施和购置的科学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支持和指导中科院(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双碳实验室、台山核电、国能台电、五邑大学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平台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科普责任。把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结合江门院士资源,依托现有的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校史馆等设施和资源,打造一批科学家博物馆和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做好“丁颖科技奖”“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广东十大科学传播达人”“江门优秀科技工作者”等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科普工作者的推荐、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此项工程由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和结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服务均衡化、广覆盖。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其他专项规划,并与地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建设市综合性科技馆,并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科普场馆,在基层公共设施中增加和完善科普功能;通过财政补助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编制科普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推进科技馆免费开放,提高管理运营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定期开展科普资源普查。对科普资源种类、数量、内容、分布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科普资源名录,并通过综合性科普信息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列入本市科普资源名录的动植物物种、矿藏和地质遗存等向公众开放的,应当以文字、图片或者电子信息等形式作简要、通俗说明。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具有科普功能的场所、设施、设备、作品、产品、信息等申报纳入科普资源名录,由市、县两级科协对科普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科普资源名录,为市民提供科普资源“菜单”。创新构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立科普场馆共建共享协调机制,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规划建设市科技馆,加快建设中微子、安全应急、国能台电能源、冯如航空航天、中车轨道交通、江门市第一中学科创中心等一批特色科普场馆,构建服务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1+N”现代科技馆体系。到2025年,各县(市、区)建成1座以上特色科普场馆,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现有科普场馆的改造升级和功能拓展。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加大特色科普展教品研发和共享。大力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按照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加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到2025年,全市重点培育2个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区、40所科技创新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3个以上,省级科普教育基地20个以上,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00个以上。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加强科普教育基地联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科普小镇建设,突出科普元素,创新科普亮点,打造科普氛围浓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辐射带动力强的科普小镇。到2025年,建设科普小镇2个。加强各类科普阵地建设。推动各地结合游学研学基地、自然保护地、主题公园等规划建设,促进相关设施的一体化发展和综合利用,建设各类科普馆。实施科普旅游计划,制定科普旅游精品线路,推动“科普+旅游+研学+休闲”融合发展。推进各级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积极开展各类科学文化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和支持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码头、宾馆、银行、商场、电影院、公交车等,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设施或者提供科普服务。此项工程由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各类科普组织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的应急科普体系。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工作机制,纳入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建设江门应急科普体验中心。加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建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加强应急科普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在日常科普中融入应急理念和知识,有效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建设。市、县两级联动,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县(市、区)级学会、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研院所)科协、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科协等阵地为依托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苑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19全国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爱眼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世界急救日、世界献血者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科普活动。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引导和激励科技工作者履行科普责任,将科普成果或科普工作实绩纳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绩效考核指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科普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符合条件的科普作品项目列入江门市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各类科普奖。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设立科普岗位。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普相关课程。开展科学教师等培训和研修活动。加强江门科普讲师团建设。加强科普智库建设,开展科普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媒介研究、创作研究、效果评估等。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市科技志愿服务支队建设管理,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项目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探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对接科技志愿服务资源与社会需求,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单、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建设学会科技服务站,开展学会科技志愿服务基层行、学会党员义工服务等活动。鼓励教师、医生、学生、媒体工作者等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优势,参与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积极承接“院士专家基层行”“中青年科学家地市行”等省级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江门特色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此项工程由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工作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科普产业繁荣工程。制定实施培育和壮大科普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加强科普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科普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实现新突破。加强对科普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建立完善培育和壮大科普产业准入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科普产业用地等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主要部门可以设立财政性科普产业促进项目,加大对公益性科普产品和社会服务的支持力度。科普产业用地享受科研用地同等待遇。加大对科普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兴办各类科普文化产业。引导和吸引粤港澳大湾区内企业、个人或者外商资金参与联合组建产业基金,逐步实现科普产业的投资多元化。推动科普市场化产业化。组建江门市科普集团。研究探索建设科普产业园,积极引入和扶持一批优秀科普企业、龙头科普企业参与,积极搭建科普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产业链,为扶持科普产业发展提供示范。加快推进科普展览、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玩具、科普旅游等科普产业发展。搭建线上线下结合、专业化的交易会、博览会等科普产业发展交流与服务平台。促进科普与教育、医疗、旅游等融合发展,催生具有科普功能的新业态。加强推动科普产业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打造具有江门特色的科普产业体系。到2025年,建成科普产业示范基地1个,培育科普产业领军企业2家。此项工程由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科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实施科学素质对外交流与合作工程。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开放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增进文明互鉴,落实“港澳融合”“侨都赋能”工程,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科普合作与交流,打造与RCEP成员国科普合作与交流先行区,推动江门与全球广泛连线。拓展对外科技人文交流渠道。积极参与国家层面举办的“一带一路”青少年科技活动、科学教师培训等人员交流和合作。加强与RCEP成员国知名科普场馆和科普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建立国际科普人才互访、国外优秀科普展教品引进等机制。开展粤港澳青少年科技交流培育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引导和支持市级学会联合省级、国家级学会在江门地区举办或承办国际科技论坛、学术会议、科普会议,组织科普展览与交流活动。提升对外科技人文交流层次。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文化艺术、旅游会展等领域合作,逐步探索和拓展其他领域的交流互鉴。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探索科学素质建设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国家平台建设。搭建公众科学素质促进交流合作平台,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传播人才培养、科学素质评测及研究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人类可持续发展共同挑战,加强青少年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此项工程由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江门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全市科学素质建设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相关规划和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应建立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市科协要充分发挥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负责牵头制定《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完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机制。各级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与政府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融合运作,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专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不断提高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效能。建立健全科普动员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的积极性,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专兼职科普人才和志愿者积极性,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依据《科普法》和《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统计工作,为本方案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对部门、地方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通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三)完善保障条件。完善法规政策。抓好《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工作,出台必要的配套政策,督促牵头部门履行职责,在组织、队伍、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时,要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保障经费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市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财政、税收政策,提倡吸纳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支持科学素质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围绕有效应对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挑战,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科普对象、手段和方法等研究,打造科学素质建设高端智库。(四)明确进度安排。启动实施。2022年上半年,推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的具体方案或措施,并做好动员和宣传工作。深入实施。2022-2025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查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及时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总结评估。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附件: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分工表附件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提升行动 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教育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团市委、市科协 2 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科协 3 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总工会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4 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卫生健康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5 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6 重点工程 实施公众科学传播工程。 市科协、 市科技局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7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8 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市科协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9 实施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市科协 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工作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10 实施科普产业繁荣工程。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科协 11 实施科学素质对外交流与合作工程。 市科协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Topics
scientific literacy
education policy
public outreach
Metadata
| 文号 | 江府函〔2022〕40号 |
| Publisher |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jiangmen |
| Date | 2022-04-13 10:57:39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科学素质建设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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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发〔2021〕9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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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nt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 | named |
| prov 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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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省科协宣讲组到我市举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巡回宣讲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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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kn 江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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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 中共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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