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20-06-01 15:17:02

Zhu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Not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Vigorously Promoting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2016-2020)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关于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珠府〔2016〕99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珠府〔2016〕99号 zhuhai
This document issues Zhuhai's five-year implementation plan to foster mass entrepreneurship and innovation, outlining specific targets, tasks, and departmental responsibilities to create a supportive environment and stimulate economic vitality.
Document Text 8,535 characters
珠府〔2016〕99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关于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珠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19日珠海市关于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20号),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发展环境,激发全市创业创新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创业环境,坚持需求导向、激发创业活动,坚持政策协同、确保实施效果”要求,聚焦我市创新型经济体量不足、创新平台及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增强、科技投融资体系有待完善、人才服务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通过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夯实创新平台、完善财税政策、拓展投融资渠道、激发人才活力等举措,促进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不断集聚,进一步激发我市创新创业活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4%,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1-2个,新增科研团队10-15个,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5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0家,全市共认定民营科技企业不少于230家;全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不少于15个,建设成为珠江西岸区域创新中心,基本建成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体制机制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1.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落实“能放则放、非禁即入”的原则,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事前准入负面清单、事中标准化清单、事后监督管理清单的“三单”管理,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2.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着力取消和下放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责任单位:市编办) 3.加快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编制市区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线上先下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编办) 4.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离的网上政务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5.完善横琴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上线运营,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金融与国际特色试点平台,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责任单位:横琴新区、市知识产权局) 6.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建设高新区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制定并完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增量提质,大力推进企业贯标工作。(责任单位:高新区、市知识产权局) 7.推动企业商标品牌基础建设。推动优势产业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创建区域品牌。到2020年,实现商标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全市注册商标有效数达4万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1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数达130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8.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积极扶持版权作品创作项目,扶持版权产业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构建众创空间,夯实创业创新载体。 9.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按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链条运作,形成从项目初选、产业化发展、资本运作的全链条一体化创业孵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横琴新区、香洲区) 10.落实孵化器倍增计划。编制珠海市孵化器发展规划,出台《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扶持暂行办法》,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工业厂房、闲置楼宇转型成为各类孵化器载体。到2020年,全市孵化器面积110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7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各区) 11.加速发展众创空间。顺应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需求,鼓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实训基地、科技型企业等开辟创客空间,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完整孵化链条。到2020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间达14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 12.完善公共创业服务。鼓励参加创业培训,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探索开展创业实训(见习)试点工作,出台创业实训(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完善财税政策,降低创业创新成本。 13.提供创业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创业者”)在本市成功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团队创业的,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给予2500元的创业资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4.提供租金补贴。入驻各级政府部门所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初创企业(是指注册登记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创业者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经营场地租赁面积、创业人数和带动就业等情况,每年给予最高8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 15.开展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每年遴选10个左右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评选为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1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 16.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金融局) (四)拓展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起步成长。 17.充分运用珠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吸引和支持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成熟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或管理团队在珠海市发起设立子基金。支持自主创新型、科技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18.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政策,合理腾挪信贷空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创业、创新方面的信贷投入。(责任单位:珠海银监分局) (五)建设高层次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 19.加快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强化科技创新的需求导向,吸引国内外著名高校、重点科研院校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和分支机构,重点推进清华珠海创新中心、华南理工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诺贝尔国际生物医药研究所和横琴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到2020年,力争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1-2个,新增科研团队10-15个。(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各区) 20.增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在珠高校科研中心、产业园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继续做好珠海特聘学着、市优势学科、市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市协同创新中心“四大项目”评审后的项目实施,促进高校科研与我市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支持格力、丽珠、东信和平、罗西尼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及国家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其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各区) 21.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按照国家关于建设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发挥我市优势,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努力建设珠江西岸区域创新中心。发挥高新区主战场、主平台作用,建设以创新型经济为主导的高水平高新区,带动全市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责任单位:高新区、市科工信局) 22.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建设一批创业创新的支撑平台。依托高新区各类创业创新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和创新型企业,按照创业创新要素有效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要求,推动建成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高新区、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 (六)激发人才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23.实施高层次人才倍增计划。依托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高水平大学等各类载体,大力引进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引进培育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到2020年,引进创新创业团队80个,高层次人才1000名,留学归国人员达12000人,招收培养博士后达13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工信局) 24.支持科研人员创业。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业。(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支持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培训和辅导。鼓励高校开展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成果展等创新创业主题活动,对经市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超过200人次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创新创业主题活动,按不超过活动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项活动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6.支持境外人才来珠海创业。落实我市关于境外人才到我市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各区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并出台本区引进留学人员相配套的创业优惠政策,建立高效的创业园运行管理机制。对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高端海外人才,鼓励其申报评审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选拔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给予相应优惠待遇。(责任单位: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加大力度推进创业创新工作,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加强统筹协调。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共同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二)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倡导敢为人先、开放包容、共享共赢的创业精神和创客文化。成立创业宣讲团,充分利用“平面、网络、广播电视”三位一体的宣传方式,报道一批创业创新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人物,提高大学生和广大市民的创业创新意识,激发全民创业创新活力和潜力。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附件: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主要任务工作要点具体工作事项牵头单位(一)突出体制机制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1、优化市场准入制度落实“能放则放、非禁即入”的原则,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事前准入负面清单、事中标准化清单、事后监督管理清单的“三单”管理,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市发改局、市编办、市政服务服务管理局、市商务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工作。市工商局2、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省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着力取消和下放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编办3、加快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编制市区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线上先下融合应用。市编办4、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离的网上政务服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5、完善横琴自贸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上线运营,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横琴金融与国际特色试点平台,试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横琴新区、市知识产权局6、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建设高新区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制定并完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方案。高新区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增量提质,大力推进企业贯标工作。市知识产权局7、推动企业商标品牌基础建设。推动优势产业集群注册集体商标、创建区域品牌。到2020年,实现商标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全市注册商标有效数达4万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数达1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数达130件。市工商局8、加大版权保护力度。积极扶持版权作品创作项目,扶持版权产业发展。市文体旅游局市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力度。市文体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二)构建众创空间,夯实创业创新载体9、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香洲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按照“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链条运作,形成从项目初选、产业化发展、资本运作的全链条一体化创业孵化服务体系。横琴新区、香洲区10、落实孵化器倍增计划。编制珠海市孵化器发展规划,出台《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扶持暂行办法》,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工业厂房、闲置楼宇转型成为各类孵化器载体。到2020年,全市孵化器面积110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700家以上,市科工信局,各区11、加速发展众创空间。顺应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需求,鼓励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实训基地、科技型企业等开辟创客空间,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完整孵化链条。到2020年,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间达14家以上。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12、完善公共创业服务。鼓励参加创业培训,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探索开展创业实训(见习)试点工作,出台创业实训(见习)基地管理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完善财税政策,降低创业创新成本13、提供创业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创业者”)在本市成功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资助;团队创业的,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给予2500元的创业资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14、提供租金补贴。入驻各级政府部门所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初创企业(是指注册登记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创业者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经营场地租赁面积、创业人数和带动就业等情况,每年给予最高8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15、开展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每年遴选10个左右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评选为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10万元资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16、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市金融局(四)拓展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起步成长17、充分运用珠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整合我市现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吸引和支持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成熟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或管理团队在珠海市发起设立子基金。支持自主创新型、科技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18、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政策,合理腾挪信贷空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创业、创新方面的信贷投入。珠海银监分局(五)构建高水平创新体系,增强支撑作用19、加快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强化科技创新的需求导向,吸引国内外著名高校、重点科研院校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和分支机构,重点推进清华珠海创新中心、华南理工珠海现代产业创新研究院、诺贝尔国际生物医药研究所和横琴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到2020年,力争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1-2个,新增科研团队10-15个。市科工信局、各区20、增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在珠高校科研中心、产业园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继续做好珠海特聘学着、市优势学科、市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市协同创新中心“四大项目”评审后的项目实施,促进高校科研与我市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区支持格力、丽珠、东信和平、罗西尼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及国家级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其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能力。市发改局、各区21、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按照国家关于建设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发挥我市优势,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努力建设珠江西岸区域创新中心。发挥高新区主战场、主平台作用,建设以创新型经济为主导的高水平高新区,带动全市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高新区、市科工信局22、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争取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市发改局依托高新区各类创业创新产业园区、高等学校和创新型企业,按照创业创新要素有效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要求,推动建成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高新区、市科工信局(六)激发人才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23、实施高层次人才倍增计划。依托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高水平大学等各类载体,大力引进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引进培育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到2020年,引进创新创业团队80个,高层次人才1000名,留学归国人员达12000人,招收培养博士后达130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工信局24、支持科研人员创业。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业。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支持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培训和辅导。鼓励高校开展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成果展等创新创业主题活动,对经市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超过200人次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创新创业主题活动,按不超过活动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项活动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6、支持境外人才来珠海创业。落实我市关于境外人才到我市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各区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并出台本区引进留学人员相配套的创业优惠政策,建立高效的创业园运行管理机制。对来我市创新创业的高端海外人才,鼓励其申报评审珠海市高层次人才,选拔为珠海市高层次人才的,给予相应优惠待遇。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Topics
entrepreneurship innovation policy economic development
Metadata
文号 珠府〔2016〕99号
Publisher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zhuhai
Date 2020-06-01 15:17:02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3)
prov 粤府〔2016〕2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formal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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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珠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扶持暂行办法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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