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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on Issuing the Regulations on Main Responsibilities, Internal Structure, and Staffing of Yangjiang Municipal Bureau of Science, Technology,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Yangjiang Municipal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印发阳江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江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阳府办〔2010〕24号 yangjiang
This document formally establishes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staffing, and consolidated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newly formed Yangjiang Municipal Bureau of Science, Technology,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hich also operates as the Municip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and its co-located Yangjiang Municipal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part of a municipal government restructuring.
Document Text 5,372 characters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江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三日 阳江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阳江市科学技术 协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为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阳江市科学技术协会与阳江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科学技术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及原市经贸局指导工业行业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将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编制工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职责划入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将原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划归市知识产权局。 (四)将相关事务性工作依法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五)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职责,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和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监测分析全市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对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 (六)指导工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和工业设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十)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指导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五)协助推进国家、省、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六)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七)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协调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协调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 (十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 (十九)负责全市专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二十)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制订科技政策、规划,参与地方性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开展科普工作,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承担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二十二)指导协调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有关会议、文电、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信息、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内部审计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文稿及对外协议的起草或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对相关行业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性指标和调控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重点企业监测、收集、整理、发布、分析工作;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方案;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三)园区与技术创新科。 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创新能力建设;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企业质量管理;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承担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业与技术改造科。 负责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拟订相关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编制实施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五)能源与循环经济科。 指导节能降耗工作,制定节能降耗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推动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动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工作;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依法实施电力行业管理。 (六)高新技术与科技发展科。 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组织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专业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负责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编制实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组织实施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创新基金(资金)项目;负责科技统计和承担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产学研合作科(阳江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编制产学研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组织产学研创新联盟、示范基地、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负责阳江国家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励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农村科技科。 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计划;负责星火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考核工作,指导农业和农村科技产业示范、星火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 (九)知识产权科。 承担牵头拟定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承担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及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和监督知识产权社团、专利中介机构;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产业科。 组织编制信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息产品及信息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各类别项目;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 (十二)科研条件与财务科。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和基础研究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和信息化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市科技三项经费安排、使用以及各项资金、有关经费的划拨和预、决算,监督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负责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对本局所属和归口管理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十三)市中小企业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下设2个职能科室: 1、改革发展科。 负责局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收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2、技术进步科。 负责市发展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升级和与大企业配套发展等技术进步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动产学研合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 (十四)学会与科普部。 负责科协常委会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学术期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学术交流、国际及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及举荐人才;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科协系统的科普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和市级学会开展“四大重点人群”的科普行动;组织开展“厂会协作”、“村会协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基础条件和科普组织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事业编制另文下达)。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另设科协主席或专职副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7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Topics
government restructu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industrial development
Metadata
文号 阳府办〔2010〕24号
Publisher 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Site yangjiang
Date 2011-05-11 17:05:52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机构编制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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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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