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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ang Municipal Government Announcement on Land Expropriation and Compensation Resettlement Plan (Yangfu Announcement No. 8, 2015)

阳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阳府告〔2015〕8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告〔2015〕8号 yangjiang
This document announces the expropriation of 21.4420 hectares of collective land in Zhapo Town for urban construction and details the compensation standards and resettlement procedures for affected parties.
Document Text 979 characters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5〕105号文批准我市征收位于阳江市闸坡镇新盐村经济联合社及属下龙安、林屋、盐灶、仕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21.4420公顷,作为阳江市闸坡镇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闸坡镇2013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阳江市闸坡镇新盐村经济联合社及属下龙安、林屋、盐灶、仕信经济合作社(土名:围口地段)的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阳江市闸坡镇新盐村经济联合社及属下龙安、林屋、盐灶、仕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21.4420公顷。 四、被征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执行。其中,耕地 52.65 万元\/公顷、林地18.60万元\/ 公顷、养殖水面54.70万元\/公顷、其它农用地52.6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52.6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6.20万元\/公顷。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12〕118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 六、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阳江市闸坡镇新盐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的,不列入补偿范围,请互相转告。 征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七、对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5〕105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Topics
land expropriation urban development compensation
Metadata
文号 阳府告〔2015〕8号
Publisher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yangjiang
Date 2015-05-22 15:27:42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土地征收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
References (7)
unkn 字〔2015〕105号 formal
unkn 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 formal
unkn 阳府〔2012〕118号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已失效】
formal
prov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named
prov 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 named
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named
unkn 阳江市人民政府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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