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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广州市人民政府 ACC. 2833180
穗府〔2004〕51号

Noti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Keyun Road and Xinjiao South Road (West Section) Projects

关于科韵路和新滘南路(西段)工程建设的通告

Issuer
广州市人民政府
Date
2004-12-19 05:26:59
Instrument
announcement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construction of Keyun Road and Xinjiao South Road (West Section) as key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in Guangzhou, specifying timelines, land acquisition procedures, and legal obligations for affected parties.
Full text · 原文 605 字
关于科韵路和新滘南路(西段)工程建设的通告穗府[2004]51号 科韵路工程(包括科韵路南延长线和科韵北路)、新滘南路(西段)工程是经市计委批准立项的我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科韵路南延长线,北起海珠区新沼南路,南至南部快速路仑头立交,长2.86公里,拟于2004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科韵北路,北起天河区云溪路,南至海珠区新沼南路,长11.18公里,拟于2005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新滘南路(西段),东起广州大道,西至工业大道,长4.4公里,拟于2005年9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就上述工程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韵路南延长线、科韵北路与新滘南路(西段)工程建设范围按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有关文件确定。 二、科韵路南延长线、科韵北路与新滘南路(西段)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参照海珠区征地拆迁的实施办法执行。 三、科韵路南延长线、科韵北路与新滘南路(西段)工程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不得阻挠工程建设的测量、钻探、征地拆迁和施工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OO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