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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0 09:54:53
Notice of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Treatment and Nursing of Indigent Persons Unable to Care for Themselves in Yangjiang City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7〕25号)
This document issues an implementation plan to establish a medical-nursing combined system for the treatment and care of indigent persons unable to care for themselves in Yangjiang City, aiming to achieve a 90%+ centralized care rate by end-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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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5 characters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阳江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医养结合的模式来解决我市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以下简称“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问题,促进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我市高龄、空巢、慢性病失能特困人员日益增多。据统计,全市特困人员现有14868人,其中失能特困人员1180人(阳春市384人,阳东区379人,阳西县245人,江城区97人,海陵试验区23人,阳江高新区52人),占特困人员总数的7.9%;半失能特困人员2094人,占特困人员总数的14.1%。一直以来,由于镇(街道)敬老院缺少护理人员和缺乏专业医疗条件,造成失能特困人员接受专业护理不足,治疗服务跟不上。面对这种现状,迫切需要打破现有镇(街道)敬老院养老服务的局限,统筹全市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为载体的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机制,是落实底线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对保障特困人员共享发展成果,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充分体现地方党委政府对最弱势群体的关心与关爱。通过“医养结合”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的难题,使全市失能特困人员有质量、有尊严地养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保障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需求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对失能特困人员的治疗与护理,促进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事业发展和安度晚年目标实现。坚持治疗与护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保证失能特困人员有病得到及时治疗,没病能够得到集中照料护理,增强他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切实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 (二)工作目标。以解决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面临最突出、最困难、最迫切的问题为目标,保障和维护好失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加快补齐我市兜底保障工作短板。到2017年底,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体系,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有效配置利用,基本满足失能特困人员的治疗与护理需要,确保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90%,力争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机制更加完善,半失能、失能特困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设定定点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经调查,目前,全市失能特困人员1180人,镇(街道)敬老院空置床位数1302张,镇(街道)级公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后空置床位数479张。结合当前我市失能特困人员分布等情况,设定以镇(街道)级公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办养老机构为主体,以县(市、区)公办医院为依托,以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定点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各镇(街道)公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基层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是各镇(街道)敬老院,以阳东区新洲镇、北惯镇和塘坪镇敬老院,江城区中洲街道和双捷镇敬老院,阳春市岗美镇、春湾镇、潭水镇和春城街道敬老院,阳西县上洋镇、织镇和溪头镇敬老院等为重点;县级以上公办医院主要是市、县(市、区)两级公办医院,以失能特困人员大病治疗与护理为重点;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是市、县(市、区)两级公办养老院;民营医院主要是阳东江华医院、海陵银海医院和其他县级精神专科医院。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对失能特困人员的治疗与护理。 (二)建立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机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利用整合后的空置医疗床位,优先开展为患病失能特困人员的治疗与护理服务,建立工作机制,并开通预约与就诊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失能特困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与护理。对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重点以镇(街道)公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道)敬老院为主体。对失能特困人员中的大病、重病患者,或失能特困人员在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与护理过程中出现病情加重需转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与护理的,市、县(市、区)两级定点医院应做好收治。对严重精神障碍失能特困人员,要送到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及其他县级精神专科医院进行治疗与护理。对公办镇(街道)级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治不下当地失能特困人员的,或未达到住院标准的失能特困人员,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到定点公办养老机构和民营医院进行治疗与护理,确保有需要的失能特困人员得到治疗与护理。 (三)加强民政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县(市、区)民政部门、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要积极配合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负责提供失能特困人员名单和联络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接收患病且达到住院标准失能特困人员并进行治疗与护理,双方共同协作,密切配合。接收前,失能特困人员和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双方需签订《收治失能特困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接收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入住的失能特困人员提供治疗与护理,具体工作中,根据失能特困人员实际情况,相应的治疗与护理实行灵活动态管理。收治过程中,因失能特困人员病危需签名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应通知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联系人(特殊情况下直接通知患者亲属),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联系人应及时通知患者亲属;因通知不到患者亲属且在紧急情况下,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联系人应及时通知所属村(居)委会主任,由所属村(居)委会主任或村(居)委会主任指定的村干部代为通知。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应及时将送治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失能特困人员情况报告当地民政部门。 (四)做好失能特困人员康复后的安置服务工作。失能特困人员经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康复后,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负责安置到所属镇(街道)敬老院开展集中护理服务。镇(街道)敬老院要盘活机构内闲置床位,重点保障失能特困人员入住,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发挥对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服务的支撑作用,让失能特困人员安度晚年。镇(街道)敬老院应根据医疗康复需求,与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失能特困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鼓励已内设医疗机构的定点养老机构收治需长期护理的失能特困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把加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摆上更加重要位置,作为兜底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健康阳江和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总体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人才队伍建设,要根据服务失能特困人员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按规定配备镇(街道)敬老院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可为镇(街道)敬老院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满足对失能特困人员多方需求,加快推动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事业的发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事业发展。 1. 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做好失能特困人员的评估、造册登记、资料建档、分配安置和动态管理,强化失能特困人员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信息化管理;要落实失能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治疗与护理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进一步细化失能特困人员送治和治愈后安置工作措施,密切与各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的联系;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管理,统筹管理使用失能特困人员护理经费,保障资金发挥效用。 2. 卫生计生部门要合理布局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以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做好对失能特困人员的治疗与护理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增强医务人员工作的社会责任感,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强化监管,提升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水平;要负责指导、督促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 3. 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按规定及时拨付失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用;对失能特困人员住院报销补偿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向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倾斜,在扣除药品、耗材等政府采购支出费用后,余下部分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护理失能特困人员所需经费的补充。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将失能特困人员护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当地失能特困人员数为基数,按每名失能特困人员每月1200元的护理标准落实预算安排,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今后逐步提高,且不得低于省制定的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按市、县两级财政3:7的比例统筹分担解决办法,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护理聘请护理人员所需经费进行补助;除市级补助外,县级财政落实对当地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护理聘请护理人员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的兜底保障,足额解决所需费用的配套部分。另外,县级财政按每所敬老院每年8万元的标准配套落实敬老院运转费用。 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失能特困人员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报销,并结合失能特困人员在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的实际,适当提高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额结算的额度;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衔接工作。 5.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鼓励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对失能特困人员的日间照料、心理疏导、人文关怀、临终关怀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尽可能实现对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全覆盖,发挥应有的作用。 6.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介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失能特困人员,让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政策家喻户晓。 (四)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市级组成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局等单位参与的督查组,定期开展对各县(市、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及落实护理经费、护理人员等情况的检查,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及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有效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指导,通过调研、督导、评估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市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能力。
Topics
social welfare
healthcare
elderly care
Metadata
| 文号 | 阳府办〔2017〕25号 |
| Publisher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yangjiang |
| Date | 2017-09-20 09:54:53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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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16〕14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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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办〔2016〕7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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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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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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