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18-09-18 17:01:43

Notice of Yangjia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Issuing the Action Plan for the Cultivation Program of 'Leading Hardware and Scissors Enterprises' in Yangjiang City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行动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府〔2018〕51号 yangjiang
This document issues a 3-year action plan to select and cultivate 5 leading hardware and scissors enterprises in Yangjiang, providing financial rewards and policy support to drive industry upgrading and economic growth.
Document Text 5,879 characters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2日 阳江市“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培育计划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培育“五金刀剪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为全市五金刀剪行业高质量发展及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提高阳江五金刀剪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话语权,不断壮大实体经济,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原则 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家成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五金刀剪龙头企业”,用3年时间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快速成长,实现规模与效益高成长目标。 二、行动目标 通过培育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带动全局突破,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加快阳江五金刀剪产业转型升级,惠及广大的五金刀剪中小企业,引导其他中小企业走差异化、专业化发展道路,鼓励其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局面。 (一)行业发展目标 1. 五金刀剪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市场占有率、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五金刀剪龙头企业的总产值占全产业产值比例明显提升。 2. 龙头企业产品的质量、附加价值及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 3. 力争行业内新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取得突破,省级创新平台增加不少于2个。 4. 鼓励龙头企业之间强强联合,力争在合作共赢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龙头企业成长目标 1. 企业规模取得突破。至2021年,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总额大幅增长,力争有一家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或进入上市辅导期(龙头企业的培育目标原则上以企业入选前一自然年数据为参照标准)。 2. 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至2021年,龙头企业在产品质量、品牌效应、创新能力、自动化程度、人才队伍、企业效益等方面实现大幅提升。 (1)在产品质量方面,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制订或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 (2)在品牌效应方面,龙头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占总销售额比例进一步提升,中高档产品产量占总产量比例明显提升;积极借助新兴推广与销售渠道,大幅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市场影响力,在提升自主品牌国内市场知名度、竞争力的同时,积极探索品牌全球化的发展之路,力争打造享誉全球市场的阳江知名刀剪品牌; (3)在创新能力方面,龙头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龙头企业新增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50件(含受理专利),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覆盖率达80%以上,争取一家企业参与国家级研发机构创建工作; (4)在自动化程度方面,推动龙头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力争新增设备100台套,促进龙头企业提质增效; (5)在人才队伍方面,龙头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占企业总人数20%以上; (6)在企业效益方面,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万元\/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企业利润率年均提升10%以上。 3. 行业带动贡献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影响力明显提升,成功经验可复制推广。愿意牵头成立五金刀剪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联盟”等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牵头攻克行业关键技术或建立公开行业标准。 三、培育政策 (一)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对认定的龙头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支持和培育五金刀剪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同一企业按退出机制退出后再次入选为龙头企业培育对象的,不再给予本政策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扶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一是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应用科技创新券等多种方式,开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大力构建五金刀剪先进标准体系;三是引导龙头企业建设境内外营销网络等,实现贸易稳增长。对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质监局和商务局争取到国家和省级奖补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条扶持政策资金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三)鼓励龙头企业引进高端专业人才。一是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正副高级职称等专业人才,由用人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经市人才办审核后,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奖励至个人,并按《阳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若干规定》给予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同一人员具有多种学历和职称,按最高级别认定,不重复认定。二是对龙头企业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按年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奖励至个人。同一人员符合上述一、二项奖励者,只认定其中一种身份给予奖励,不重复享受。人员由所属企业直接推荐确认,每家企业每年名额指标不超过10个。三是龙头企业引进高端专业人才随迁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就近入学;需入读我市民办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学位,其收费按入读学校收费政策执行。龙头企业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凭市人才办证明办理有关手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促进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投入,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从设备研制、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良等方面促进企业发展。对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龙头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一是支持龙头企业“上云用平台”,并予以补贴。重点支持龙头企业核心业务系统“上云用平台”,围绕研发设计、生产设备管理、生产管控、市场营销、工艺改进、能耗优化、客户管理、供应链协同、设备租赁等环节,运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二是支持标杆项目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内部管理和生产的数字化管控,打造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企业给予项目投入的30%至50%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政管局) (六)加大对龙头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一是龙头企业可直接进入风险补偿资金重点企业池,通过我市政策性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资金增信获得贷款。二是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列入“广东粤科阳江创业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基金优先对发展前景好、增长快的龙头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三是着力降低龙头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对龙头企业在国内银行获得的贷款于上年度产生的利息(按国家同期基准利率计算)的50%给予一次性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市恒财城投公司) (七)促进龙头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龙头企业参加亚马逊、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网上营销活动;优先推荐安排广交会及境外知名专业展会(德国法兰克福消费品展、美国芝加哥家庭用品展、俄罗斯国际五金展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际展会)等平台摊位,并给予每个摊位补助3万元,助力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设立龙头企业经营贡献奖。对财政贡献(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超过1000万元的龙头企业,按其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增量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财政贡献增量100万元以下,按60%给予奖励;100万元(含)至200万元的,按70%给予奖励;200万元(含)以上的,按8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贡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以集团入选的龙头企业在核算贡献奖时只计算五金刀剪业务部分产生的财政贡献。(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九)实施龙头企业“一对一”挂点服务。由市领导一对一进行挂点服务,同时纳入市企业集中服务月重点联系企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实现企业与政府“零距离”沟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以上优惠政策中涉及奖励和扶持的资金,其中第(三)和第(八)条按属地原则由市与县(市、区)分级负担,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明确。龙头企业除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各部门在执行其它扶持政策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享受。 四、行动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2018年8月) 1. 制定“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扶持政策。2018年8月完成整体行动方案,明确申请条件、简化操作流程、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二)启动阶段(2018年9月-2018年10月) 2. 发布“龙头企业培育计划”申报通知,同时公布企业遴选工作机制、扶持政策(2018年9月底完成)。(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 开展企业遴选工作,确定龙头企业培育名单(2018年10月前完成)。(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21年10月) 4. 按照行动方案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在实施过程中,相关措施可结合实施情况依法评估及修订完善。(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5. 动态管理龙头企业。引入“退出机制”,对龙头企业实施动态管理。2019年为培育期,龙头企业享受培育政策,不作资格复核,2020年、2021年每年对龙头企业进行复核,若龙头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足1亿元,或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足10%,则由重新选出的其他龙头企业代替,享受龙头企业培育相关政策。若企业于2018年入选龙头企业时主营业务收入不足1亿元的,经2019年培育后,需达到上述标准。(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6. 总结推广。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现场会,总结工作情况和推广龙头企业成功案例,加强先进经验分享。(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7. 完善扶持政策。对具有代表性及共性、但现行政策未能覆盖的问题,由相关部门梳理并提交政策建议,加快形成政策,完善企业培育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前) 8. 检验成效,总结经验。跟进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确认各项验收及考评指标完成情况;对龙头企业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表扬先进;及时梳理和总结“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和有效做法,形成经验,将可复制推广的扶持政策及措施纳入相关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培育计划牵头单位,负责培育计划整体实施,统筹和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后续培育政策和工作目标;同时负责入选企业的具体对接与服务。 (二)加强相关部门支持。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政管局、市税务局、阳江银监分局、市公安消防局、人行阳江市中心支行、市恒财城投公司等单位积极开展培育计划有关工作,协助解决行动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政策要素支持、土地要素支持、资本要素支持、人才要素支持等系列具体问题。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4年。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 附件:阳江市“五金刀剪龙头企业”遴选办法 附件 阳江市“五金刀剪龙头企业”遴选办法 为做好我市“五金刀剪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遴选工作,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促进五金刀剪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遴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家成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到达目标,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快速成长,实现规模与效益高成长目标。 二、遴选对象 在阳江市内注册登记并在阳江市内办理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且为以五金刀剪生产为主的工业企业,并符合遴选办法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遴选条件 1. 在阳江市内注册登记并在阳江市内办理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且为以五金刀剪生产为主的工业企业; 2.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或以上,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0%,利润总额为正数; 3. 具有良好发展基础,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和自主品牌; 4. 有明确的做强做大方案,做强做大的意愿强烈; 5. 具有良好的成长潜力、创新发展潜力和行业影响力; 6. 具备分享精神,签订项目承诺函,愿意开放同行业交流不少于4次,每年不少于20家次的企业参观交流; 7. 企业近三年不得在信誉、安全、环保方面有违法记录。 指标评价体系满分为100分,具体详见《五金刀剪龙头企业评定标准》(附表)。 四、遴选程序 1. 发布申报通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五金刀剪龙头企业培育计划申报通知,同时公布企业遴选工作机制。 2. 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龙头企业推荐工作,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以自愿为原则,提交申报资料。 3. 项目评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选出“龙头企业”。 4. 公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入选的“龙头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 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授牌,并实施培育扶持政策。 五、监督管理 (一)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申报文件的规定提供完整、规范、真实的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各评审专家开展评审工作,须接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监督和管理,并对评审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评审专家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和相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取消评审资格,评审结果无效。 附表:五金刀剪龙头企业评定标准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18〕14号
Topics
industrial policy manufacturing subsidies
Metadata
文号 阳府〔2018〕51号
Publisher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yangjiang
Date 2018-09-18 17:01:43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五金刀剪产业培育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
References (3)
unkn 阳府规〔2018〕14号 formal
unkn 阳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若干规定 named
unkn 五金刀剪龙头企业评定标准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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