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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7:43:11
Notice on Approving and Transmitting the Zhuhai City Tourism Market Rectific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Work Plan
批转市旅游局关于珠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2002〕42号)
This document approves and transmits a detailed work plan for rectifying and standardizing Zhuhai's tourism market, focusing on eliminating illegal practices, improving service quality, and establishing a multi-department leadership group for e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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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2 characters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旅游局制定的《珠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00二年四月三十日珠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市旅游局(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根据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02年广东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旅管〔200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以优秀旅游城市为依托,按照整治和开放并举,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建治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大力加强行风建设,重点解决当前影响旅游业形象的突出问题,并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争取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使珠海顺利通过“创优”复审,并为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2002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的要求,成立珠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部署和指导全市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开华(市政府) 副组长:叶志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刘佳(市旅游局) 成 员:夏克军(市经贸局) 陈国能(市公安局) 莫鉴东(市交通局) 王春剑(市旅游局) 蔡伏青(市工商局) 张 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该领导小组按照“联合执勤、分头执法”的原则,具体以市旅游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主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通过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旅游市场和旅游环境的“五无”及出境旅游市场的“六不准”。 (一)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 对旅游消费中存在的各种欺客宰客行为进行清理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查处旅游定点商店出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工商部门重点查处景区、景点周围乱摆摊、强买强卖、围追兜售等行为。 市旅游局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及经营单位私授回扣问题要真抓严打,重点查处导游人员诱迫旅游者购物、超计划(超时间、超次数)购物行为。 (二)城市“一日游”无重大投诉。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整顿“一日游”市场秩序,重点查处为争抢客源、霸占地盘、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游客利益的欺行霸市行为;无证运营、“黑车”拉客行为;“黑车”、“野导”与游览接待环节相互勾结,强迫就餐购物行为;低价招徕上车加价、变更行程承诺、中途甩客等行为。 (三)旅游经营无“黑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市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摸底清查,重点查处机关、事业、社团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活动的行为;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友好交流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打着旅游的旗号组织非法“伴游”活动的家政公司、咨询公司和服务中介。 市旅游局重点查处违规旅游广告宣传,“零团费”、“负团费”、合同不兑现、旅行社内部非法承包挂靠等问题。对查出的问题,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导游服务无“野导”。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旅游局的执法队伍要将导游人员的行为置于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之下,重点查处既非专职导游,也非社会导游的无证人员。其中包括:不持证的;冒用、借用他人证件或伪造导游证的;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未通过年检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未经旅行社委派自私承揽、变相从事导游行为的;以色情服务为目的,打着旅游旗号“伴游”的。 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导游人员的执业过程开展常年不间断的执法检查,并在对导游员个人进行违规记分处理的同时,对旅行社也作出相应的处理。重点查处诱迫购物私拿回扣,擅自增减旅游项目,讲解含有庸俗下流、封建迷信及政治错误内容,恶意甩团,诱导旅游者观看或参与不健康活动,索要小费,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承运旅游的交通运输单位进行安全整顿,对汽车、游船、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运营行为,重点查处无证运营、带故障运营、超载运营行为。通过治理各种违规违章现象,杜绝和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实现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 市旅游局负责出境旅游市场的整顿工作,重点检查“六不准”: 1.不准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出国旅游业务,即超范围经营、超目的地国家经营。 2.不准制作、发布虚假超范围广告。 3.不准与未经目的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不准擅自增加或减少行程中的旅游项目。 4.不准强迫或诱导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和超计划购物。不准领队收受境外接待社、导游和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财物。 5.不准搞低于成本销售的“零团费”、“负团费”。 6.不准组织或诱导旅游者涉足色情场所。 四、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按照《2002年广东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旅游市场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一季度):配合全国、省、市三级治理整顿旅游市场的组织发动工作,建立健全综合和专职旅游检查监督执法体系。 1.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旅游企业负责人召开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 2.发动旅行社、饭店、餐馆、购物场所、娱乐场所、旅游区(点)、旅游车船公司、交通等与旅游业相关行业的企业,就诚信待客、服务质量等共性准则,分别倡议联合签订《诚信经营公约》,开展大规模的公众宣传,共同遵守,互相监督。 3.聘请景点、购物点、餐馆等旅游接待环节及旅行社内部的社会监督员到位。 4.成立“珠海市导游服务中心”对“社会导游”实行规范化管理和教育,使每个导游人员有归宿,导游管理无死角。 5.做好游客意见反馈机制的前期宣传和物质准备工作。印制游客意见调查表,建立回收和专人管理制度。 (二)第二阶段(二季度、三季度):配合导游管理办法改革和旅行社管理体制调整,进行高密度的集中动态检查和“全国打假打非联合行动”。 1.按《2002年广东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要求,启动城市综合执法机制,对旅游购物、消费环境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和购物消费场所是否建立合法、公开、公平的佣金收受制度。 2.启动城市综合执法机制,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彻底清查,重点查处机关、事业、社团及海外驻华机构以各种名义变相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以及打着旅游旗号,开展“伴游”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3.启动城市综合执法机制,对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旅游宣传广告进行审查,彻底清理虚假、违规旅游广告。 4.启动旅游专职执法运行机制,对旅行社执行新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开展大检查,全面清理和查处超范围经营和以承包挂靠形式非法转让和变相转让许可证现象,重点查处低价竞争、“零团费”、“负团费”损害旅游者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5.在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中开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的集中培训,重点强化对导游人员计分制管理、导游IC卡管理和对导游人员进行计分检查的培训内容。旅行社企业内部设立质量监督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对本企业旅游服务质量把关,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内部自学、自查、自纠。 6.在两个“黄金周”前后,统一时间对导游人员和旅行社市场进行高密度强有力的检查。对我市带团导游人员检查的覆盖面要达85%以上。对我市旅行杜检查的覆盖面达标100%,开展“诚信旅行社”评选活动。 7.全面启动“游客反馈”、“新闻监督”、“行业督导”机制。将所有查处的违规违纪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名单及案例,行业内部通报或新闻媒体公示。 8.开始实施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公示制度。通过检查查出的违规单位和个人,可作为自查自纠成果予以公示。 9.市统一协调,旅游部门主导,逐步完善旅游投诉受理系统建设。将旅游投诉电话纳入全国联网的统一号码,并建立起相应的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动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 10.总结整改,上报我 市对导游人员专项执法检查及打假打非专项工作的总结报告。 (三)第三阶段(四季度):配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 1.积极配合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工作,对责令整改的单位重点进行复核和监督。 2.公布全年治理整顿期间的典型案例和予以曝光的“黑名单”。 3.汇总综合总结,将年度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主题年工作情况报告省旅游局。
Topics
tourism regulation
market supervisi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2002〕42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21-09-07 17:43:11 |
| Category | normative |
| Policy Area | 旅游市场整顿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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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6)
| unkn 粤旅管〔2002〕29号 | formal |
| prov 关于印发2002年广东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 named |
| prov 2002年广东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 | named |
| unkn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named |
| unkn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 named |
| unkn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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