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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10:25:02
Zhuhai Municipal Government Implementation Opinions on Further Deepening Budget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珠府〔2024〕9号)
This document outlines Zhuhai's implementation plan to deepen budget management reforms, establishing mechanisms to prioritize funding for major strategic tasks and strengthen fiscal resource coord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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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6 characters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3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切实提高省级年初预算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粤府函〔2022〕2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全力支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障国家、省、市的重大任务落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系统观念,按照“规划引领、政策聚焦、强化统筹、提升效益”的原则,构建全市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预算管理格局,促进政府治理效能提升,为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推动珠海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目标任务。以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为核心,聚焦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统筹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打造贯通重大战略任务到政策项目的保障链条,推动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格局。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抓手,完善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政策系统集成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以财政信息化为支撑,建立统一规范的财政协同机制,全面增强整体预算管理能力,推动形成全市预算管理“一盘棋”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三)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将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市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全省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细化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政策实施方案、优先顺序、绩效目标、事权划分和具体项目,制订资金保障方案,并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储备,结合市“十四五”规划等重大战略任务,进行项目前置审核,分类确定资金保障原则,形成全市统一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各区财政部门根据省市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细化补充制定本区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强化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刚性约束,各区、各部门要统筹资金优先保障清单事项,未按规定保障到位的,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事业发展性支出。 (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政府收入预算管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依照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加强预算体系衔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切实做好土地出让管理,支撑财政收支平衡,各区要尽早盘点、提前谋划,做好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把握好供地的节奏,做好预期引导,全力以赴推动保持土地出让收入平稳运行。将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快国企资源整合,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提升国企竞争力和运营管理水平。各部门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如实反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强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统筹配置,优先安排经济社会效益高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立政府公物仓,完善政府性资源资产市场化出租出借和交易处置制度,适时推动政府股权项目处置。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强化国有企业、政策性基金履行政策性任务出资责任,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建共享,扩大基础设施项目直接融资规模。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定期核查和清理存量资金,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好上级资金和本级预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省最新政策的研究,积极主动向上级汇报沟通,扎实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力争将珠海重大项目纳入上级规划盘子,争取获得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 (五)加强财政支出政策统筹。各区政府要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按照事权划分承担支出责任,形成全市协同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进一步健全涉农资金保障机制,落实省、市决策部署配套资金,优先保障“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落实。探索做好“补改投”改革试点工作,选取部分支持经营性领域和准公益性领域发展的无偿补助资金探索改为股权投入,有效积累公共资产,壮大基层财政实力。强化对具有正外部性创新发展的支持,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结合支持对象进行优化组合。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大力压减无效、低效支出,腾出财力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到期政策经评估后分类予以延续执行、调整或取消,取消的额度收回财政统筹,不作为部门固化支出基数。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各部门(单位)要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优化项目实施方案,花更少的钱办同样的事,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 (六)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约束。各级财政部门围绕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滚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按照量入为出原则确定各项支出政策的三年支出限额,加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预期引导和总量控制,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政策和项目实施进度,滚动编制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减少年度间结转。强化中长期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加强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管理,合理制定政府债务偿还计划,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应用,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七)全面实施项目预算管理。按照“先定事项再议经费、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要求,全面实行带项目申请预算,将项目作为预算管理基本单元,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强化项目前置审核,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夯实项目前期储备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和成熟度排序,总体规模不得少于预算申报额度。推动在预算编制阶段细化落实到可执行项目,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编早编细编实年度预算。各部门(单位)应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储备预算项目,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的原则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储备工作。 (八)全面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方标准体系,落实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根据上级授权确定政策范围和标准,清理不可持续的政策,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民生支出清单。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各区、各部门出台民生政策或实施提标扩围前,应征求财政部门意见,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市、区标准高于上一级基础标准,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本级政府批准后十日内,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备案,且只有备案后方可执行。逐步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通用标准,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专用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和财力变化等动态调整支出标准。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运用,将科学合理的实际执行情况作为制定和调整标准的依据。 (九)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市财政部门要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逐步将涉企涉民生、基层财力保障等资金纳入其中,并优化分配下达、监控监管方式,推动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市区要积极配合省级统一搭建财政补贴管理平台,支持实现线上申领、审批、发放“一网办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持续增强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力度。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坚守财政收支平衡底线,科学平衡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切实防范“三保”风险,区级要全面落实好首位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国家和省定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全面启用区级“三保”专户,按照“三保”资金专户开支项目管理清单范围,归集省、市、区财政安排的财力性补助、基本民生资金等,确保专款专用。市对各区强化“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风险研判,各区要完善“三保”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三保”风险事件,健全“三保”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 (十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约束。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发展规划的主要指标和部门主责主业,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支出政策绩效指标。全面开展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照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对新增支出政策和项目开展评估。实施重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双监控”。稳步扩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实施范围,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重点绩效评价计划。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绩效监控、评价结果实行与政策完善、预算安排调整等挂钩。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推动财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协同发力。按照省级部署,承接实施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双监控”,推进建立监督检查结果分类分级应用机制。进一步加快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创新财会监督方式方法,依托财政信息化支撑强化市区纵向联动,推动财会监督与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横向协同,增强监督合力。 (十二)增强各区管财理财能力。实施市对各区财政预算安排审核,加强对各区预算编制、民生政策、风险防控、程序合规性的前置审核,对收入预算、“三保”预算、重点支出预算出具审核意见,各区应按照市级审核意见整改落实后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各区未按要求调整修改、违反预算法等规定的,市财政部门可按照预算法规定,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推广定期研究财政重点事项工作机制,各区、各部门要每月集体研究分析收入组织管理、支出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等情况。健全各区财政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市财政部门加强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结果应用,组织实施各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指导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完善市对各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安排挂钩制度。积极推动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干部双向交流、提高各区财政队伍管理水平。 (十三)强化财政信息化支撑。在“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已纵向贯通市、区、镇各级财政部门,横向接入各级预算单位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使用的规范性和应用的全面性。规范各级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强化预算动态监控和闭环管理,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支撑预算管理制度创新。市、区、镇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将“三保”“百千万工程”资金打上标识,实施重点项目穿透监控,覆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各环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市对镇级补助资金的监管。推进远程报账管理系统与“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的进一步对接,实现“会计信息流”从支付报账、会计核算到归档利用的闭环管理。加快“智慧财政”建设,强化对各级财政预算分析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进财政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审计、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的跨部门信息集成,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快大数据智能化开发利用,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三、组织实施 (十四)各区政府要加强对预算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系统谋划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提高财政统筹能力和水平;根据本意见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及时落地见效。 (十五)市财政部门要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抓紧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健全市与各区财政干部交流和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市对各区预算管理常态化培训指导,推动全市预算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十六)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明确负责统筹本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提高统筹能力。强化人员配备,各部门至少有一名在职在编人员专职负责预算编制执行等相关业务。在项目谋划储备、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强对下级部门指导督促,形成全市落实重大战略任务的工作合力。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Topics
budget reform
fiscal policy
government governance
Metadata
| 文号 | 珠府〔2024〕9号 |
| Publisher |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uhai |
| Date | 2024-02-19 10:25:02 |
| Category | major_policy |
| Policy Area | 预算管理改革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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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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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21〕5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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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府〔2021〕3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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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v 粤府函〔2022〕236号 | form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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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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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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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切实提高省级年初预算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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