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y issuance 3 citations high 2008-10-17 08:27:52

Notice of the CPC Hui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Hu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Huizhou City Five-Year Action Outline for Accelerating Mass Entrepreneurship (Revised Draft)'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五年行动纲要(修订稿)》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 惠市委发〔2008〕39号 huizhou
This document issues a revised five-year action outline (2007-2011) to accelerate mass entrepreneurship across Huizhou City, aiming to stimulate social vitality, develop the private economy, increase employment, and build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Document Text 8,380 characters
惠市委发〔2008〕39号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现将《惠州市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五年行动纲要(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10月17日惠州市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五年行动纲要(修订稿)(2007-2011年)一、总 则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中共广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又提出,要创造鼓励全社会继续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氛围,以宽松的政策支持干事创业者,以宽厚的心态理解干事创业者,以宽容的精神善待干事创业者,形成干事、创业、敢想、敢试、敢负责的社会氛围。创业是发展之源、富民之本、和谐之基。推进全民创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惠民之州”的客观需要,只有激活全社会的创业细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为加快发展提供强大、持久的内在动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源源不断的财富,为人们提供富裕、充实、有活力的生活。推进全民创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只有激活全社会的创业细胞,才能使人们在创业中认识互助合作的重要性,领悟合作共赢的理念,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人们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有效缩小不同阶层的生活差距,有效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共进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2、推进全民创业,就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全体成员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众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从而形成人人干事创业、共同促进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生动局面,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关于“全民创业”的精神和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全民创业,按照《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决定》(惠市委发〔2008〕32号)要求,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惠州市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五年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制定和实施本《纲要》的出发点和主要目的是: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力求实效,迅速掀起全民创业的高潮,不断壮大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4、《纲要》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富民为第一目标,鼓励、引导、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加快致富,以创业推动发展,以创业促进和谐,以创业推进“惠民之州”建设。 5、《纲要》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推进全民创业,全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到2011年,城乡居民创业(就业)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家庭财富普遍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建成宽裕型小康社会,中心城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社会成员实现较充分就业。农村劳动力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到2011年,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为85%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实现动态归零,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保持3%以内。 ——居民家庭财产更加丰厚。城乡居民的生产、经营和工资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个人或集体财产租金、分红收入不断增长,城乡居民购买力进一步增强,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到2011年,全市70%以上的家庭拥有自己的房产,每100户城市居民拥有家用小汽车达20辆左右,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00亿元以上。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数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到2011年总数达到23万户以上;民营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总量进一步增大,到2011年,全市有10家民营企业进入“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90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40%以上。 ——干部干事创业风气更浓。全市各级干部立足岗位、争优创先、干一番事业、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强烈,机关作风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机关作风测评群众满意率95%以上;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及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的运作效果明显。 ——全民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有利于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有利于激励全民创业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有利于保护创业成果和创业积极性的法制环境更加健全。三、重点任务与行动要求 6、鼓励扶持第一产业创业,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收入。通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各项“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措施,激发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和农产品流通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达到省考评标准;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力争到2011年,全市拥有各级农业龙头企业200家以上,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50家以上,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家以上;推广良种良法,推进科技创新,健全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体系,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力促现代农业加快发展,鼓励条件成熟的乡村开发乡村旅游项目,通过旅游活动,把土特产、农村小作坊生产的手工艺品等转化为旅游纪念品,增加农民的收入。从2007年起,沿海、沿江、山区三类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7%和6%以上,到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00元以上。 7、努力扩大二三产业创业,提高群众工资性收入。制定和实施困难群体就业补助办法,着重帮助“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应届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转产转业渔民实现创业就业。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从2007年起,全市技能型农民的比例年均增长3%以上,每年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以上,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1年,全市共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就业15万人以上,技能型劳动力的比例达到60%以上,全市非农就业比重78%以上,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达到50%以上。被征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人员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比率85%以上。 8、鼓励规范其他形式创业,切实增加居民家庭财富。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制度,鼓励和规范城乡居民依法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投资兴办企业、个体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创业合法经营。通过规划,引导民资投入历史文化街区,经营有本土文化特色的文物纪念品以及旅游购物、美食一条街等。从而有效促进民间资金和商品流通,有效增加城乡居民就业经营收入和集体分红收入,促进城乡居民添家产、置家业,有效增加家庭财富。2007年起,城乡居民的投资、租赁和集体分红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 9、降低市场准入标准,大力培育民营经济法人主体。通过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条件,简化工商登记发证程序,对社会困难群体申办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收、减免规费等措施,全面降低社会成员创业门槛,引导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和外来人口注册登记民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007年起,全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计每年增加注册2万户以上,到2011年,全市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23万户以上,从业人员超过100万,其中民营企业数达到4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达到19万户以上。 10、拓宽全民创业领域,全面激活民资创业潜能。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领域、能够实行多元化投资的领域、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以同等的条件对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支持各类民间资本通过参股、联合、并购、独资等方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参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和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投资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投资创业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城镇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2007年起,全市民间资本投资总额年均增长30%以上,占全市年度投资总额的比例年均提高7%以上。 11、发展民营工业园区,提高民资创业的层次水平。提高认识、精心选址、认真规划、保障用地指标、加强招商引资,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产业特色鲜明的民营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制定和实施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吸引民间投资向民营工业园区集中,抓住当前推进“双转移”战略机遇,大力引进对财政贡献大、技术含量高、对环境影响小的市外大型民资项目和骨干民企,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和龙头骨干民营企业,实现规模开发、配套发展。力争到2011年,全市各县(区)有1-2个民营工业园或承接产业转移园,入园企业总数200个左右;全市民营工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 12、实施“名牌战略”,提高民资创业的竞争力。全面实施名牌培育计划,加大对打造自主品牌和争创各类名牌的企业扶持、奖励力度,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以及市知名商标、市名优产品的企业,市财政分别奖励100万元、15万元、5万元,对以自有品牌出口的企业,在境外获得专利、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费用市财政给予50%的补助;严厉打击侵权造假行为,努力在电子信息、石化、纺织服装、制鞋、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建材、旅游等产业中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含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力争从2007年起,全市民营企业注册商标总数年均增长15%以上,省级以上著名商标数年均增长10%以上,每年培育中国名牌产品2-4个,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各10个,惠州名优产品20个。到2011年,全市拥有世界名牌产品1-2个,国家免检产品、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13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分别达到6个、20个以上;各县(区)分别拥有省级以上知名品牌10个以上。 13、建设中心镇专业镇,进一步拓展民资创业空间。全面落实省、市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着力解决制约中心镇发展的融资难、土地盘整难问题;按照“一镇一业一品”的发展思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已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专业镇,培育发展一批新的专业镇。从2007年起,全市城郊、沿海、沿江、山区四类中心镇工业总产值分别年均增长25%、20%、15%和10%以上。到2011年,年生产总值超过30亿元的中心镇10个以上,全市18个中心镇实现生产总值400亿元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20%以上。在进一步做强陈江灯饰、汝湖甜玉米、马安西瓜、矮陂梅菜、新墟电子、沥林运动器材、镇隆荔枝、杨村家具、湖镇线路板、公庄建材、园洲制衣、石湾化工、铁涌马铃薯、吉隆制鞋、龙华年桔、龙潭牙签、平陵水泥、永汉温泉等专业镇的基础上,努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的专业镇。力争到2011年,龙门县建成1个产值超30亿元的专业镇,其他县(区)建成1个以上产值超50亿元的专业镇;全市省级专业镇10个以上。通过加快中心镇和专业镇发展,为民资创业创设更多的机遇,拓展更大的空间。 14、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家和劳动力的素质。通过在大中专学校开设创业课程、创办“惠州市职业经理人学校”、在新闻媒体开设“创业心得”栏目、邀请专家举办创业专题讲座,以及加大财政投入,对参加各类创业培训教育的人员予以补贴等措施,加大对有创业意愿人员的创业培训和辅导力度,努力培育一支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民营企业家队伍。从2007年起,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分别由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每年组织创业培训2000人以上,力争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30%以上;每年培训民营企业职业经理及中高层管理人员1000人以上。力争到2011年,全市入校参加培训的民营企业经理和创业人员总数达5000人次以上,使全市职业经理人队伍和素质有显著提高。全面落实《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粤农工办〔2008〕7号),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为主阵地,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好一户一技能计划,确保每个农村家庭都有一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采取与培训机构合作、在产业转移园区建立培训基地、送教上门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根据产业转移园用工需要,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力争到2011年,新增转移本市农村劳动力15万人;转移前组织技能等级培训9万人,年均培训1.8万人,其中培训未能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1.2万人;培训后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85%,一年内稳定就业率达80%以上;农村农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全市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8%。 15、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全体干部干事业、成事业。认真组织实施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制度和市直部门正职责任考核制度,全面探索推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探索建立有利于“人人勤奋工作、人人获得发展”的机关单位用人评价与激励制度;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树立远大志向,发挥各自聪明才智,投身全民创业大潮,努力成就创业理想。促进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立足本职,胸怀大志,争先创优,不断进取,在惠州现代化建设大业中干一番事业、创一流业绩,有所作为,实现价值。四、保障措施与激励政策 16、以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推进全民创业。除国家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外,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对本土投资者和外来投资者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以及社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上,非公有制企业享有国有、集体企业同样待遇。对非公有制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及对其收取的各项规费,与其他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对非公有制企业投资的生产性重大项目,市要统一调剂安排用地指标;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折价入股。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平等参与国债项目立项、工业技改贴息、科技三项费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贴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进出口配额、出口退税、出口技改贴息、出口研发补助和政府组织的经贸活动有关优惠政策,公平分享既得利益。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聘和职业资格鉴定制度。大力发展资本、土地、技术、人才、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为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依法保护正当竞争、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各类投资主体在合法竞争中做大做强。 17、以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促进全民创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为各类投资者、创业者提供平等、优质服务。成立创业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服务网站,定期发布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资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项目。加强政府机关的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要进入各地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办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凡未经省人民政府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经省人民政府以上批准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如有上下限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理顺投诉机制,完善投拆处理办法,及时处理投资创业者的举报投诉,加大对侵害投资创业者合法权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18、以公正有力的法治环境保障全民创业。完善投资权益保障制度,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舆论等手段,保护各类合法投资形成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依法保障创业成果。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收费、执法扰民等问题,为全民创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职能。既要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要防止执纪执法失之于宽,又要防止滥用职权。要加强防范工作,实行提醒在先、处罚在后的制度,不得“以罚代管、不教而罚”,禁止下达罚没和收费指标,更不准把执法变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 19、以宽容和谐的文化环境激励全民创业。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进一步破除小农意识、小富即安和等、靠、要思想,进一步消除妒能、仇富等消极心态,在全社会大力宣扬“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价值观念,大力营造“尊重创业、尊重创造、成就创业有功、破坏创业有过”的创业氛围,大力倡导与人为善、和衷共济、关爱宽容、团结和谐的社会风尚,大力弘扬“老客家、新客家,来到惠州就是一家;本地人、外地人,在惠州工作就是惠州人”的城市品格和“崇文厚德、包容四海、敬业乐群”的新时代文明城市精神,充分理解创业的艰辛和曲折,正确看待和处理创业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营造崇尚创造、褒奖成功、宽容失败、善待他人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放宽入户条件,解决外来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努力营造和睦稳定的家庭环境。 20、以实在有效的激励政策推动全民创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利于全民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城镇“零就业家庭”、转业退伍军人、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申办民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依法享受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和教育附加费等方面的优惠,减免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对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型和农副产品加工型等民营企业,可申请政府贷款贴息。从2007年起,在统筹整合现有扶持企业和科技创新资金的情况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以上的全民创业发展资金和10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加大对技术创新、纳税大户、出口大户的奖励,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的民营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奖励;对在本市年度纳税的民营工业企业前5名和民营现代服务业企业前5名的民营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对一般贸易项下年度自营出口排名前10位的生产型民营企业奖励10万元。通过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贴息、困难群体就业和创业补贴、政府鼓励和急需项目投资风险补偿和全民创业表彰奖励等措施,支持和鼓励全民创业。在评选“创业之星”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面向普通创业者、中小型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十佳自强创业模范”、“十佳民营企业”和“十佳个体工商户”评奖活动,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崇尚创业、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社会成员勇于创业、善于创业,成就事业。 21、切实加强对全民创业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民创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市和各县(区)要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为组长的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为推进全民创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抓紧制定、完善和落实推进全民创业的具体措施,认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把落实完成本《纲要》的各项任务目标的情况,纳入县(区)党政正职责任考核内容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全民创业,努力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五、附 则 22、本《纲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3、本《纲要》由惠州市加快推进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Topics
entrepreneurship economic development employment
Metadata
文号 惠市委发〔2008〕39号
Publisher 市政府办公室
Site huizhou
Date 2008-10-17 08:27:52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全民创业
CMS Category 计划规划
References (7)
unkn 惠市委发〔2008〕32号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决定
formal
unkn 粤农工办〔2008〕7号 formal
cent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named
prov 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办法 named
unkn 惠州市加快推进全民创业五年行动纲要(修订稿) named
unkn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决定 named
unkn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